1.各班级、广大同学要充分认识这是党和政府从制度上减轻学生、家庭及学校沉重医疗负担的重要举措;要认真领悟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学生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争取做到全员参保(即生源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参保,至少选其一)。
2.各班级要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正面舆论环境。务必将通知分发到每位学生,将参保的益处告知每位学生(包括国内外交流、在外实习、休学等情况),提高学生的参保意识。
二、保期和保费
1.保期: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12个月(即2021年1月—2021年12月);
(2)医疗补充保险缴纳12个月(即2020年9月—2021年8月),医疗补充保险简介见附件2。
2.保费:老生个人缴纳480元/年(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00元,补充医疗保险80元)。新生个人缴纳600元/年(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20元,补充医疗保险80元)。
三、政策优惠
1.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80元/人/学年。
2.凡经学校认定的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免除8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四、参保安排
1.学校参保工作将于9月30日启动,10月12日前完成。本次学生保险经办单位为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支公司,管理单位为舟山市定海区医疗保障局。
2.各班级负责做好本班级参保学生电子名册的登记造册、报送工作,告知学生务必仔细核对自己的姓名、学号、身份证号以及手机长号等信息,配合做好保单信息再次核对工作。
3.保费缴纳工作待保险公司按我校上报的参保学生名册录入系统后会另行通知。
4.持有二级及以上残疾证或者低保证(需通过今年年审的)的学生可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用(新生520元、老生400元,采取先缴后补,证明材料需在缴费时一并提交)。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及目前患重病的学生,由学院根据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酌情予以保费资助。
五、理赔和配套服务
2.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可享受每年1次免费的医疗体检服务。
3.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即使是非舟山户籍,在登记了暂住信息的基础上,可办理市民卡;若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不能申请办理舟山市民卡。持有市民卡的同学享受舟山市民的优厚待遇(如医院就医结算、市内各大旅游景点的年卡优惠、公交车乘车优惠、公用自行车使用等等)。
附件1: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补充保险)参保学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