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人,您好,为便于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哪些人?
根据当前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例如:街边流动的摊贩,街旁的理发、水果、推拿按摩、餐饮店老板,网约司机、微商、外卖派送员、网络主播等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可以与企业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退休金”“养老金”)。
2.以前没有交过社保,怎样以个人身份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一是自助办。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务板块,按步骤注册登记;
二是就近办。灵活就业新参保登记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支持他人帮办、代办)到居住地便民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工作者协助进行参保登记。
三是经办机构办。新参保登记人员携带身份证(支持他人帮办、代办)到市民之家社保窗口办理。
3.如何办理缴费手续?
方法一:注册开通湖北税务手机(“楚税通”)或者下载注册(“鄂汇办”)APP,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线上实时缴费。
方法二: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缴费单到各城区税务办税服务大厅,或城区代征银行(全区各农商行网点),线下缴纳社保费。
4.灵活就业缴费标准是多少?
缴费标准每年7月份定期调整,当前2022年度缴费标准见下表: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二是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5.以前没有交过社保,或者中间有中断的缴费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跨社保缴费年度往前一次性补缴吗?
不能向前追补。按现行政策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6.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不满15年,能否在到龄当月办理退休?
按现行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企业职工身份缴费满10年的除外)且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可在到龄当月办理退休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办理延长缴费,达到延长缴费年限再一次性补缴。具体办法如下: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2011年7月1日)、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的、延长缴费五年后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所在市(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7.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否只需要缴满15年就不需要缴纳了,可以享受与他人一样的工资待遇吗?
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怎么算?
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与企业职工一样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纳入社会统筹、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照全省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
⑵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如2021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746元,那么,月缴费额=3746元×20%=749.2元,全年缴费额=月缴费额×12=749.2元×12=8990.4元,其中3596.16元计入个人账户(缴费金额的40%计入账户)。
9.未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可以申请退保吗?
10.如果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不幸去世,遗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如下:
丧葬补助金标准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2021年,湖北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57元,即2022年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714元。
抚恤金标准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计发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费和抚恤金随着每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调增加。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