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单位失业保险申报流程,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工作目标
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县(市、区)分级征收,市级统一管理,形成市级主管、县(市、区)分管的失业保险运行机制。
二、运行模式
(一)统一征收管理
1、失业保险费征收。市本级和县(市、区)失业保险费由市、县(市、区)地税部门按照《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行分级征收。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级下达的失业保险费征缴、扩面任务和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编制年度征收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地)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各县(市、区)执行。
2、失业保险责任。对没有完成当年失业保险征缴计划且基金发放出现缺口的县(市、区),其差额部分由县(市、区)政府落实资金解决。对完成当年失业保险征缴计划后出现基金发放缺口的县(市、区),首先使用各自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予以弥补;结余资金不足时,由市级统筹资金适当给予调剂,调剂后仍有不足时由县(市、区)政府落实资金解决。市级统筹基金调剂办法另行制定。
3、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市级统筹后,保留各地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用于管理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上级划拨的其他专项资金。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设立税务征收过渡户,并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到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二)统一基金支付
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程序。市级统筹后,各地经办机构须于每月3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当月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支出计划,经市经办机构汇总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于每月10日前将所需基金划入市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经办机构收到拨款后及时将基金拨付至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3、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的申报及使用。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拟培训人数等情况,提出使用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进行统筹平衡,提出使用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市财政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资金的使用额度,将资金划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经办机构将资金拨付到各地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三)统一财务核算
实行市级统筹后,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统一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全市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汇总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规范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实现失业保险费征缴、稽核、参保缴费记录、保险关系转移、申领资格审批、待遇计发、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等业务经办流程全市统一。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失业保险上线运行,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五)建立失业调控机制和失业保险预警报告制度
进一步完善失业调控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对本地具有一定规模及经济上有影响力的企业实施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失业状况,定期对当地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作出预测,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及时发放。
三、实施步骤
(二)财务审计阶段。各地要依法对本级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四、有关要求
(二)健全目标管理制度。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失业保险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县(市、区)人力资源、财政、地税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保证统筹工作平稳推进。
(三)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履盖范围。要充分利用市级统筹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不断扩大参保履盖面。
一、允许困难企业在2012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
1、缓缴社会保险费对象: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由各级经信委牵头,人社、财政、地税部门共同参与认定。
2、缓缴社会保险费险种和时限:根据企业缴费能力,五项社会保险可同时缓缴,也可缓缴部分社会保险费。本年度内缓缴费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办理程序:企业申报;签订缓缴协议和还款计划;当地人社、财政、地税共同审核;同级政府批准;由市统一报省政府备案。
二、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1、降低费率对象:参加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企业。
2、降费标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7%降为5%;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到1%;工伤(含农民工绿色通道定额缴费)、生育保险费率分别降低50%。
3、降费时限:5月按新规定编制次月征缴计划,执行至12月底。
三、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1、岗位补贴对象:年内,通过岗位培训,轮班工作和协商薪酬等方法稳定员工队伍,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终止劳动合同除外),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履行缴费义务的困难企业。已按皖人社秘〔2012〕114号文件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的困难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困难企业的认定按本通知第一条执行。
2、享受岗位补贴人数:2011年底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30%。
3、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
四、调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
1、调整基数对象:上年度实际工资基数低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之和的参保企业。
2、基数调整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核定,但核定的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调整基数时限:5月起开展认定和审核工作,执行到12月底。
4、办理程序:企业申报;当地人社、财政、地税共同审核认定;由市统一报省人社、财政、地税部门备案后实施。
五、鼓励职业(技工)院校引导毕业生在当地就业
1、补助对象:通过开展企业进校园招聘、校企联姻订单培养等方式,组织当年毕业生(学制1年以上),在当地工业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职业和技工院校。
2、补贴标准:每人500元。
3、补贴时限:2012年内。
4、办理程序:院校申请;当地人社、财政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至各类职业和技工院校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六、积极帮助企业引进人才
1、人才引进补助对象: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工业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
2、补助标准:每人250元。
3、补助时限:2012年内。
4、办理程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申请;当地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七、鼓励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1、补助对象:参加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劳动者;
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
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
2、补贴标准: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按照皖人社秘〔2012〕98号文件规定,给予个人200—1200元补贴;
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按人均不低于300元补贴;
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按职工培训后取得的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分别给予人均500—3000元的培训补贴。
八、帮助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
2、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及贴息:贷款200万元以内由同级财政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贴息;贷款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同期基准利率的25%贴息。
3、办理程序:企业申请;当地人社、财政部门认定;银行、财政部门安排所需贷款和贴息资金。
九、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组织。成立由市人社局、财政局、经信委、税务局负责同志组成市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帮扶措施领导组,负责全市帮扶措施落实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研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具体负责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优化流程,做好基础业务管理工作
(一)学习并理顺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政策,及时通知,做好在职工中的宣传及政策解读工作。为最大程度方便一线职工了解和办理社保业务,将社保政策与办理流程制作成电子版业务指南,如《职工医保就医与报销办理指南》《社保卡服务指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指南》《工伤申报流程》等资料下发到各二级单位,获得职工一致好评。
(二)积极配合公司ERP信息系统架设,提高了工作效率,统一了工作平台,确保快速准确的完成工作业务。自2019年初开始,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多次与信息计量部、山信软件公司交流,为ERP信息系统架构提出合理需求,配合提供系统开发的思路,完成子模块建设、基础数据的采集、系统分步测试等一系列工作。
(三)结合实际,做好特殊工种界定工作,为职工退休、退养条件管理奠定基础。根据公司现有工种岗位的工作环境、劳动强度等情况,对照国家特殊岗位工种名录,参照济钢、莱钢现行政策,制定公司特殊工种名录初稿,报日照市社保局审核,现已全面完成《##单位特殊工种名录》制定工作。
(五)落实服务职工的宗旨,完成社保基数转换及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制定。根据统计的201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日照市2018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照日照市人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时完成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转换工作。同时在2019年完成制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办法的实施降低了职工医疗负担,提高了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二、“互联网+”办公,不断创新服务模式
(二)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始终以“热情、周到、和气、文明”为服务宗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近两年,公司新进员工人数众多,且进厂报到集中,保险的转移、立户及缴费工作任务重,涉及济南、莱芜、日照、淄博等多个地市的社保转移工作,要求需在一定时限内办理社保转移工作,为保证员工社保的正常缴费,频繁多次的与多地市的社保部门联系,不等不靠,主动完成各项社保转移等工作。2019年全年共完成318名职工社保立户,为新进人员办理职工社保卡,转移1200多名职工的参保信息及医保账户资金,有力的保障了员工权益。
三、立足自身求发展,巾帼岗位建功
(一)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文明窗口”建设,以窗口建设为契机,大大提升了服务管理水平。从初始的微笑服务、便捷服务,发展到现在的规范服务程序,提高队伍素质,实施优质服务,使“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常抓常新,留下了不断在创新中发展的坚实足迹。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我局通过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努力扩面征缴等方式,有效推动了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截至2017年11月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XXXX人,征缴养老金XXXXX万元,占省局下达全年收缴指标任务(XXXXX万元)的XXX%。离退休人数XXXX人,养老金支出XXXX万元,发放率XX%;养老金累计结余XXXX万元,可用结余XXXX万元。
(二)失业保险工作
截至2017年10月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XXX人,征缴失业金XXX万元,占省局下达全年收缴指标任务(XXX万元)的XXX%,发放失业待遇XX万元,失业金累计结余XXXX万元。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截至2017年10月末,城乡居保参保人数为105888人,实际缴费26312人,中央财政补贴3014万元,个人补贴199万元;领取养老待遇人数为51906人,养老待遇支出3644万元,基金累计结余9280万元。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按照省局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安排与部署,我局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截止到2017年10月末,我局已接收完成信息采集的单位共390户,接收参保登记纸制资料共计19574人(其中在职14164人,退休5410人);养老金发放单位280户,养老金发放4868人,养老金发放2011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全力扩面、强力征收
2.认真抓好清欠工作。
年初开始,我们逐一清理参保单位欠费情况,按照欠费数额从多到少划分清理批次,我们主动与欠费企业进行沟通,逐一分析欠费单位的实际情况,与欠费单位共同磋商制定可行的还款办法。同时要求业务科室在办理单位业务时核实其欠费清缴工作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配合开展欠费清缴工作的,缓办其他业务,待其按要求完成欠费清理工作后,再予以办理。截至10月末,共清欠养老金1820万元,清欠失业金151万元。
3.确保两金按时足额发放。
通过扩面征缴、大力清欠等措施,为确保两金按时足额发放增加了基金支撑能力,也缓解了当期发放压力。截止到今年10月末,城镇职工养老金发放57286万元,发放率100%;失业金待遇发放53万元,发放率100%。两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扩面空间有限,扩面难。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856人,由于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一是到现在有缴费能力的企业漏保职工几乎都已参保,这部分人员几乎没有扩面可能性;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不稳定,参保意识弱,加之缴费基数增幅较大,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另外,由于私营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不强,导致私营企业扩面难。
(二)养老金发放压力大。去年,由于发放困难,我们共向省局借款10128万元。截止到10月末,我市养老金可用结余仅为4636万元,不足11月份的发放,目前,我市养老金每月发放6100万元,全年发放高达7亿元,到今年年底,我市养老基金硬缺口将达到1.2亿元。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养老金发放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在年末前完成基金征缴计划、足额落实政府承债和最低预算资金,基本养老金仍存在发放缺口的,地方政府至少承担资金缺口的30%。
(三)城乡居保领取待遇人员生存认证难。目前,我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为105888人,领取养老待遇人数为51906人。领取待遇人员大部分分布于我市18个乡镇,由于部分乡镇距市区远、交通不便,加之城乡居保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及各村委会、社区的配合,而各乡镇街道都有人员配备不齐或者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所以导致我们的生存认证难度大、进程慢。
四、2018年工作安排
(一)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查找覆盖盲点,积极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完成养老保险征缴任务。
一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以提高参保人员续保积极性。我们将于上半年在XXX电视台制作两期专访和养老保险政策的电视讲话,有效拉动断保人员续保的信心和积极性。
二是落实助保贷款工作。这是今年重点开展的一项工作,争取上半年协调好金融及保险公司,抓好助保贷款工作的落实,这样既能解决有困难的职工续保问题,又提高了我们基金的支撑能力。
五是及时查看“五证合一”平台,及时掌握新增企业信息,督促其登记缴费;
(二)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养老金发放。以当前我市基本养老金可用结余情况看,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这一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按照吉政办发[2015]3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为本地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第一责任主体,对当地养老保险基金承担兜底责任。到年末我市养老金缺口高达1.2亿元,但由于省社保局今年只能借给我市4300万元,还有7700万元的养老金缺口需要地方财政承担。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这一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明年我局将在取得省局资金支持的同时,协调好财政,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争得资金支持。
(三)继续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与发放工作。一是以非公经济和事业单位为重点,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完成全年征缴任务;二是确保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解决国企改制历史遗留的失业保险问题,今年完成符合条件人员的一次性失业金发放工作;四是认真落实稳岗补贴政策。
(六)积极稳妥做好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在接待来访者时,接访人员要耐心热情,不激化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七)加大标准化建设投入,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一是对两个业务经办大厅的硬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一楼大厅将购置叫号机、二维码扫描仪、手写板、指静脉仪等硬件,在二楼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大厅设置咨询台,这样将会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我们的窗口服务满意率将大大提高;二是要有效利用大厅咨询台的优势,设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业务引导、网上经办指导等业务;三是完善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管理制度,保障“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硬件配备,通过规范退休人员档案及业务档案接收、分类、归档等一系列业务程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发挥档案管理服务的作用,为调整待遇、信息查阅、社会化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方便。
(八)加强党建工作,规范职工行为。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严格要求自己,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二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健全内控机制,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四是深化《准则》和《条例》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具体规定、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变相反弹;五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副局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与局长签定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做到一层一层抓,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今后如果有在各级、各类检查及明查暗访中发生不按业务流程办事、不遵守工作纪律,给单位靠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从严格处理。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受金融危机影响,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任务十分繁重。为此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继续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三)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
(四)进一步深化创业促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民创业、家庭创业和自主创业,结合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完善支持创业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创业意识教育,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六)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完善考核体系,夯实工作责任,依法加强对街道、部门的考核、检查和监督,确保促进就业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七)继续发挥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和扩大就业的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4号)精神,延续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年底。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年底。
(八)继续实行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城镇退役士兵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九)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大力支持创业带就业。要在政策范围内不断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将个人小额担保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3-8万元,贷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将贷款额度由1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进一步完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奖励机制;推动信用社区与经办银行合作,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
(十)全面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政策。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将享受社保补贴年龄从“4050”下延至“3848”,补贴额度由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的2/3,调整为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全额。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十一)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府投资开发的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基层工会协管员、民政低保协管员、社会保险协管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劳动监察协管员、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协管员等岗位。二是社区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区、街、社区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敬老院等机构,在街道、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岗位,主要指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四是由市政府或其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报经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其他岗位。
(十二)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要多渠道、多种形式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使有就业需求的居民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十三)引导、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引导其与职工进行协商,可采取适当缩短工时、降低工资等措施稳定就业,避免规模性裁员。对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同时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对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关闭破产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拍卖等形式安置职工和自行消化富余人员的,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形势的意见》的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相应数额的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安置补贴。
对暂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交社会保险费,缓交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将困难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调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0%;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支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十四)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作用。区财政根据就业工作目标,在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补贴,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资金年度累计节余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年就业资金收入总额的20%。
三、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十五)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和“民生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备先进、服务规范的区、街、社区人力资源有形市场;规范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明确服务职责和范围,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综合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保障和劳动维权“一站式”服务。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
(十七)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规范其经营行为,提高其服务质量。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十八)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登记失业人员应当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
(十九)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加大政府购买培训的力度,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在岗、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形势的意见》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和鉴定费用。
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对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参加首次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基金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政办发[20*]85号)下发以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责成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财政局、地税局、就业管理局、医保办、企业养老经办中心、机关事业养老办、农村养老办等有关部门,对全县20*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养老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20*年以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不断扩大失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覆盖面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基金征缴与监管,全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20*年,全县应参保2284人,实际参保2284人,参保率达100%。征缴保险基金765.11万元,收入户利息收入48.95万元,支出户利息收入0.02万元,共支出126.82万元。截止20*年6月30日,基金存储309.*万元,其中支出户存储2.45万元,收入户存储3*.6万元。
2、机关养老保险基金。20*年,全县参保1253人,其中合同制干部223人,合同制工人875人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职工131人,离退休人员24人。应收保险基金266.53万元,实际收缴276.*万元,利息收入7.31万元,异地转移收入1.99万元。共支出40.11万元,其中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9.97万元,异地转移支出0.096万元,退保0.*4万元。经查,20*年底,全县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结存1445.58万元,其中财政专户1300.31万元,基金收入户91.27万元,购买国债54万元。截止20*年6月30日,基金结存1640.19万元,其中财政专户1516.52万元,基金收入户89.93万元,支出户14.74万元,购买国债19万元。
3、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全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3346人
,共收缴保险费6.56万元,收缴工作已于2000年停止。截止20*年底,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93.33万元,利息收入0.23万元,共有10人领保,领保金额为451.56元;有12人退保,退保金额4712.54元。经查,现存储基金93.*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92.64万元,支出户存款0.44万元。
(二)医疗保险基金
20*年,全县医疗保障应参保人数为8593人,实际参保人数为78*人
,参保率达91%。共征缴医疗保险基金780.62万元,其中个人帐户缴纳191.89万元,统筹基金缴纳474.52万元,大病互助基金缴纳114.21万元。支出医疗保险基金499.94万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232.76万元,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支出213.12万元,大病互助基金支出54.*万元。20*年结余基金280.68万元,利息收入6.73万元,累计结余基金996.9万元。截止20*年6月30日,全县医疗保险基金存储1533.25万元,其中收入户存款116.78万元,支出户存款45.54万元,财政专户存款1370.93万元。
(三)工伤保险基金
我县工伤保险启动于20*年。全县工伤保险应保人数1934人,实际参保人数1902人,参保率达98%。实际缴费基数1711.8万元。20*年,应收缴工伤保险基金10万元,实际收缴1.38万元,利息收入55元,累计结余1.46万元。截止20*年6月30日,共存储工伤保险基金2.9万元。
(四)生育保险基金
我县生育保险启动于20*年。全县生育保险应保人数5*1人,实际缴费基数4849.2万元。20*年,应收缴生育保险基金17万元,实际收缴20万元,利息收入426元,共支出11.09万元,累计结余18.8万元,其中当年结余8.91万元。截止20*年6月30日,共存储生育保险基金13.9万元。
(五)失业保险基金
20*年,全县共有企事业参保单位265个,参保人数6001人,征缴失业保险费25.81万元,支出户利息收入85.1元,全年未支出。20*年,全县共有企事业参保单位265个,参保人数6001人,已征缴失业保险费24.69万元,支出户利息收入139元。今年1—10月份,共发放失业保险金19.4万元,医疗补助8950.5元,购买支票20元。截止20*年6月30日,支出户共存款3.6万元。
(六)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基金
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任务73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688万元,失业保险费50万元,实际征收入库社会保险基金801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5%。20*年,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征收任务97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897万元,失业保险费73万元。今年1—10月份,已完成征收任务539.44万元,占计划任务的55.6%。
二、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一)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应保尽保,全面保障”的原则,全面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切实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进一步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面,
(二)加强基金征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是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的有效举措
。为此,我们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增强各项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积极推进参保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县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资金的投入,足额预算党政事业单位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确保基金足额收缴。地税部门和各基金管理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征收工作,确保年度征缴任务的顺利完成。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加大缴费基数稽核力度,依法实施征缴,做到了应缴尽缴。同时,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力度,坚持把企业申报与稽查、稽核有机结合起来,制止和杜绝了虚报、漏报、瞒报、少报现象。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三)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按照“六统一”的原则,全面推行各项社会保险社会化发放制度,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建立就医流程和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医、患、保三方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确保了医疗保险的规范化运行。积极推行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制度,把企业离休职工养老保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标准同步提高,基本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目标。建立健全了工伤、生育基金规范运行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规范化操作,有效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监察、审计、财政、地税、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社会保障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安监局将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安全生产责任同落实、同考核。
四、存在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难度大,一些企业借口改制而拖欠保险费。
力求群众满意
劳动保障
一、明确思路,强化举措,实现履行职责目标化
省厅出台26条具体措施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明确局办公室、监察室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进位·追赶”目标,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进位·追赶”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廊劳社[20__]14号),推出了20条新举措,下发到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经办窗口单位和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并以此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26条措施,切实履行好劳动保障部门职责的具体目标。
工作中,我们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为目的,着力抓好两个方面:一方面,缩短办事时限。在严格执行省厅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对部分业务时限要求进一步缩短。其中用人单位报送招工简章、用工备案手续,由5日内核准办理规定为必须即时办理;企业申报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核定职工连续工龄由原来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改为每月审批一次,当日办结;医保职工IC卡报损或挂失需重新制发卡的,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另一方面,简化业务程序。特别是在医疗保险工作中,我们将门诊特殊疾病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系统报销,将定点机构医保费用拨付改为直接划入银行帐户,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定点机构不用再往返医保中心,省去了奔波之苦。针对我市邻近京津,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较多的实际,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减掉不必要的环节,让参保人能够尽快实现转诊转院就医,避免耽误病情。
二、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实现文明执法规范化
全面提高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以执法形象完美、执法环境优良、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效率高效为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制度的完善与规范放在首位,狠抓落实。为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对全局80多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制定了《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施行政许可办法(试行)》和7个配套制度。为规范劳动执法监察工作,先后制定了《廊坊市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等10项管理制度,出台了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受理举报等4个方面的业务流程。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中“顾客意见处置率100”的要求,在劳动监察机构成立了举报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举报、上访,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了100。通过严格规范执法活动,既约束了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又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拒请、拒贿、想民、爱民、为民的现象明显增多,执法活动中的“冷、横、硬”现象得到了根本转变,杜绝了乱罚款、不依法办事等不良行为。
三、以人为本,一心为民,实现改进完善持续化
四、想民利民,力求满意,实现热情服务经常化
一、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情况
(一)截止年12月31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0828人,累计参保人数83002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58590人,退休职工参保人数24403人。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6394万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46378万元,利息收入815万元,转移收入1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022万元;年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36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29102万元(含离休费28万元),丧葬抚恤支出8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362万元,转移支出63万元。截止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7116万元。
2.机关养老保险自年开始实施,到年7月停止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征收和发放,自收自支单位继续缴费,截止年12月31日共有参保人数607人,年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5万元,发放机关养老保险基金466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252人,截止年12月31日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10万元。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于年10月在我市启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全市已采集基础信息200475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9%;享受新农保待遇54439人,缴费人数135746人,年新农保基金收入731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3391万元,利息收入25万元,政府补贴3902万元,累计发放待遇4364万元,截止年12月31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3953万元。
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于年10月启动,截止年12月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政府补贴)403万元,基金支出50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53万元。截止年12月底,已将1555名60周岁以上老人应享受的待遇发到到了居民手中,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5.按照什府办字[]74号文《关于老农保与新农保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精神,老农保已基本清退完毕,截止年12月31日,老农保基金帐面滚存余额6万元。
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419人,累计参保人数79501人,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208万元(不含个人帐户金),其中基金征缴收入9923万元,利息收入244万元,财政补贴41万元,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109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待遇支出69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8万元,截止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8231万元。
7.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险新增参保人数4276人,累计参保人数66489人,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34万元,其中征缴收入239万元,利息收入31万元,政府资助收入1764万元,年全年基金支出66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待遇支出5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4万元,截止年12月31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结余2985万元。
8.失业保险累计参保人数30758人,在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299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67.38万元,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549.5万元,截止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基金结余802.1万元。
9.工伤保险累计参保人数50520人,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618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征缴收入1461万元,利息收入19万元,上级补助1138万元,年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519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040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1.4万元,上解上级1477.6万元,截止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551万元。
10.生育保险累计参保人数31512人,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50万元,其中生育保险征缴收入382万元,利息收入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8万元,年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77万元,其中生育保险待遇支出2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7万元,截止年12月31日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95万元。
二、各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情况(见附表)
三、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范围和保障制度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24492人,比上年度新增4700人,平均养老金为555.56元人/月。机关养老金参保总人数为9231人,待遇标准为:基本退休费比例达到95%以上的,享受基本工资总额×0.05、基本退休费比例未达到95%的,享受基本工资总额×0.075。城镇职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37721人,比上年度新增2956人,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为70%+年龄周岁×0.25%;退休人员为73%+年龄周岁×0.25%。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3726人,比上年度新增782人,待遇标准为357元/月。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19000人,比上年度新增9750人,待遇标准为:一次性伤残金(本人工资)1级24个月、2级22个月、3级20个月、4级18个月、5级16个月、6级14个月、7级12个月、8级10个月、9级8个月、10级6个月;丧葬费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工亡金50个月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1017人,比上年度新增312人。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25132人,比上年度新增640人,平均养老金为597.56元人/月。机关养老金参保总人数为9084人,比上年度减少147人,待遇标准不变。城镇职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41500人,比上年度新增3779人,报销比例不变。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4512人,比上年度新增786人,待遇标准为:357元/月。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17361人,比上年度减少1639人,待遇标准为不变。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3190人,比上年度新增2173人。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31069人,比上年度新增5937人,平均养老金为710.09元人/月。机关养老金参保总人数为12834人,比上年度新增3750人,待遇标准不变。城镇职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45000人,比上年度新增3500人,报销比例不变。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4511人,比上年度减少1人,待遇标准为:357元/月。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32339人,比上年度新增15038人,待遇标准为不变。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5800人,比上年度新增2610人,待遇标准为:从8月1日起,女职工医疗费3000元包干,男职工医疗费1500元包干,女职工生育补贴按分娩前12月生育保险期限缴费基数÷365×生育产假天数,生育假天数:正常产90天,晚育加30天,难产加15天,多生育个一个女儿增加15天。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36000人,比上年度新增4931人,平均养老金为856.39元人/月。机关养老金参保总人数为9313人,比上年度减少3521人,待遇标准不变。城镇职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48300人,比上年度新增3300人,报销比例为:参保人员为75%+年龄周岁×0.25%;退休人员为78%+年龄周岁×0.25%。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9381人,比上年度新增4870人,待遇标准为:385元/月。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32500人,比上年度新增161人,待遇标准为不变。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为24500人,比上年度新增8700人,待遇标准不变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42268人,比上年度新增6268人,平均养老金为769.97元人/月。机关养老金参保总人数为9529人,比上年度新增216人,待遇标准不变。城镇职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58107人,比上年度新增9807人,报销比例不变。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2人,比上年度新增2630人,待遇标准为:385元/月。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44471人,比上年度新增11971人,待遇标准为不变。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为26546人,比上年度新增2046人,待遇标准不变。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52068人,比上年度新增9800人,平均养老金为953.88元人/月。机关养老金参保总人数为629人,比上年度减少8900人,待遇标准不变。城镇职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70256人,比上年度新增12149人,报销比例不变。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26894人,比上年度新增4883人,待遇标准为:546元/月。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46856人,比上年度新增2385人,待遇标准为不变。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为28620人,比上年度新增2074人,待遇标不变。10月1日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58506人,比上年度新增6438人,平均养老金为1029.97元人/月。机关养老金参保总人数为607人,比上年度减少22人,待遇标准不变。城镇职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85315人,比上年度新增15059人,报销比例不变。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30758人,比上年度新增3684人,待遇标准为:546元/月。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50591人,比上年度新增3735人,待遇标准为:一次性伤残金(本人工资)1级27个月、2级25个月、3级23个月、4级21个月、5级18个月、6级16个月、7级13个月、8级11个月、9级9个月、10级7个月;丧葬费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工亡金为全国居民人均年收入的20倍。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为31155人,比上年度新增2535人,待遇标准不变。自去年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后,全市已采集基础信息人员200475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9%;享受新农保待遇人员55229人,缴费人员1334423人,已代扣缴农保基金金额3376.98万元,参保覆盖率达93.7%。10月又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截止年底已有1500名6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了养老待遇。
四、社会保障资管理监督成效明显
1.思想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我市高度重视,成立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局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纪委监察局、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等七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任组长,其他成员单位领导为组成人员。同时制订了《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局际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安排。组织机构的健全和职能的落实保证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民展。我市人社局还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按照《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每年都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市社会保险局、市就业局和市医疗保险局都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工作成效明显,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1.制度建设。我局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为保证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多次修改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和业务流程。年修订出台了《市社会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对机构设备和人员职责、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年10月出台制订了《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待遇结算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基金收支方式和加强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确保了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同时,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制订出台了《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等操作性较强的规章制度,确保了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2.信息系统建设日趋完善。我局投入资金200多万元修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购置先进数据设备和网络设备,充实信息中心人员配备。目前信息中心配备有10名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各项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录入,现使用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有两套: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系统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使用的数据库版本为oracle817,各项社会保险数据通过华赛磁盘阵列进行集中存储,同时辅助于移动硬盘、客户机、刻录机进行外部备份,从源头上保证了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完整与安全。为保证信息中心(机房)的正常运转,我局制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机房暨网络管理维护制度》明确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强化了工作责任心。
3.社会保险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自年10月试行“新农保”制度和年7月试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城乡居民;截止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参保8.3万人(含退休人员),“新农保”参保缴费18.77万人,已录入信息纳入参保范围人数20万人,“居民养老”参保缴费0.15万人(退休年龄段),已纳入参保范围0.43万人,各项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合计28.7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7%。“职工医保”参保8.53万人,年9月实行“居民医保”制度,年参保6.82万人,加上“新农合”参保人数,全市城乡居民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在全市用人单位得到位基本有效的关贯彻执行。
二是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逐年提高:按照国家、省、市统一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筹资标准随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加和参保人员收入(含预期)提高在逐年递增。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自年以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连调8年,待遇水平较2004年增长了近3倍。基本医疗保险的报帐比例逐年提高、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在逐年降低,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三是服务能力和质量有所改善:社会保障依法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有所提高,服务范围和服务功能有所扩展,业务经办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改善。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欠缴金额较多。截至目前,我市因困难企业缓缴各项社会保险费达3008万元,部分困难企业一些在短期内还不能真正走出困境,对于前期和继续缓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清还,清欠难度大,给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二是各险种之间参保人数不平衡。各险种之间参保人数之间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与其它险种参保人数之间的差距较大。
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开创了全新的局面,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新密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所有社保工作参与者共同努力、拚搏进取的结果,为此,我代表局领导班子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深深的敬意!
回顾20**年的社会保障工作,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成功与困难相随,但20**年也是社会保障工作浓墨重彩,收获颇丰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以“继续解放思想,切实改善民生”为主旨,充分发扬锐意进取、克难攻坚的开拓精神,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总的来说,去年的工作主要突出了以下六个特点:
个人补缴欠费的成功推进,不但成为今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一大亮点,而且也成为促进基金征缴大幅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全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额总计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万元,居民医疗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各项基金节余×××万元,基金征缴和结余额再创历史最高水平。
三是紧扣核心,严格标尺,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待遇。抓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是社会保障工作的立足之本和核心任务,能不能及时足额地把待遇发放到参保职工手中,事关社会保障的信誉。一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五个一标尺,即“一人不少、一分不欠、一次不缺、一起不漏、一日不拖”,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全年为×××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为×××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万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为×××人次的门诊病人支付医疗费×××万元,为×××人次的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万元。为×××名工伤事故受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万元;为×××名生育女工支付生育保险金×××万元。另外,又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待遇支付比例和报销额度,顺应了民心民意,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为满足广大退休人员精神文化需求,去年投资×××万多元,为全市×××个退管站和×××个退管所订阅了“老人春秋”、“老年日报”、“郑州日报”、“郑州晚报”等报刊杂志。为解决好困难退休人员的生活问题,20**年全市共通过各级退管组织探望重病、孤寡、工残、高龄等人员×××人次,送去慰问品价值近几十万元;捐款资助特困家庭×××个,捐助物品现金共计×××元。
健全完善的设施建设,贴心到位的管理服务,激起了广大通休人员奉献社会,贡献余热的热情。我市离退休人员目前共创办经济实体×××个,成立绿化美化、环保卫生、传统教育、移风易俗等组织×××个,义务修理、义务修路、义务宣传等事迹在离退休人员中层出不穷,不胜枚举,这些离退人员在新密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五是抓好试点,以点带面,顺利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20**年郑州市确定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也是继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民医保”之后,又一关乎全市民生的又一件大事、好事。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尽早实现全民养老目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们按照“抓好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从8月×××起在超化镇和西大街办事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试点运行。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市于8月29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借鉴两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思想抓认识,明确责任抓落实,健全机构抓基础,迅速部署抓发动,精心组织抓效果”的工作步骤,在组织领导、政策宣传、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参保动员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确保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已录入参保人员信息×××人,缴费人数达×××人,缴费总额达到××亿元,享受高龄补助人数达×××人,并且已有×××人正常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效果显著,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发亮率郑州市人大调研团一行×××人于10月23日莅临我市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逐步深入,基层经办机构建设也日趋完善,全市×××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建立了“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大厅”,配备人员2-×××名,业务办理用房平均达到3间面积计60m2。为满足工作需要,我们又投资×××万元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购置了42台计算机和打印机,有条件的乡(镇)为了给广大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环境,还为办理大厅配备了一些人性化的服务设施。目前,基层经办机构全部达到了“机构、人员、场所、设备、经费、制度”六到位的标准。另外,我市招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培训,将很快充实到一线岗位。基层经办机构的不断充实和加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行及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是调整政策,建立机制,确保居民医保平稳运行。我市于2007年9月份成功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后,为了及时让广大城镇居民享受到医保待遇,20**年我们认定了市第一人民医疗、市中医院等×××家医疗单位为第一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并从4月1日起正式运行。
同志们,去年的工作尽管存在着很多困难,但却亮点纷呈,成绩突出。奋斗伴随艰辛,成就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领导的重视,得益于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更得益于广大参保单位的大力支持。当然,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落实者,在座的各位同志付出的汗水和心血更多,没有你们的认真负责和辛勤努力,就不可能取得如此成就,为此,我代表社保局党政领导班子再次向你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去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如部分企业缴费清欠不到位,工资申报不实,没有全员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以下人员参保率较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缴费比较迟缓,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2009年的工作,我简要讲以下三点意见:
二是要理清工作思路。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外联内驱机制,巩固扩面、征缴两项成果,着力推进社会保险从覆盖企业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从覆盖从业人员为主向覆盖城镇居民转变,从覆盖部分群体向覆盖全社会转变等三个转变,以强化基金财务、基础信息、业务运行、内控监督为抓手,实现和达到管理科学化、业务规范化、办公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服务精细化等五种水平,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今年的工作重点要放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要以“五个一”为标准,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要继续坚持私营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养老、工伤保险扩面不松劲,并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向民营私营企业的转移覆盖,继续加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力度,年内全市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60周岁以上人员要保证应保尽保,60周岁以下人员要逐步纳入。
三是要结合当前形势,改进社会保险费征收手段和方法。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形势有所下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当前及以后一段时期,要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在政策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尽可能把金融危机影响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一,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继续巩固其缴费,不能出现欠费;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第二,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具体降低幅度经过测算并报市政府及郑州市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出台。第三,医疗保险按照2007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不再申报20**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第四,要积极争取政策,解决企业职工有档案但没有参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第五,要认真做好私营个体企业参保后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续费工作,保证其缴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引导自由职业人员和离岗职工积极按时缴费和续费。
四是要突出基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的主体地位,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及早制定具体的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的顺利衔接。
五是要按照《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基本政策精神,对我市现行的生育保险办法进行全面改革,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六是要积极组织开展日常稽查、重点稽查和举报稽查工作,不断推进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继续延伸社保稽查业务范围,在全面稽查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的同时,要将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履行协议情况纳入重点稽查范围。在加大稽查力度的同时,更要突出稽查效果,稽查整改率要达到×××。
七是要把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做为主题,在管理上创新意,在服务上创特色,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社会化管理服务优质品牌,确保在郑州市、河南省及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八是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一套更加科学、严密、完整的业务运行和防控体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业务办理链条,杜绝各种差错和漏洞的产生,科学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其次要加强对退休、失业、工伤事故、女工生育、慢性病体检等各项资格的认定把关工作,实行阳光作业,及时向社会公示,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考核指标体系,扩充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考核和监督。同时,要逐步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引导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机制。第四要加大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以“大进快出”来有效解决“进得来,出不去”的难题,真正实现失业保险的良性循环。第五要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网络系统建设步伐,确保“金保工程”建设在郑州市居于前列,以业务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
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响应国务院“放管服”号召,真正实现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目标,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务中心,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一共梳理认领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2项,且均为公共服务事项,无行政权力事项,并加载至庆阳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同时,对所承办事项进行材料精简和流程优化,并做好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全面推行线上线下综合受理和网上经办服务,切实提高了业务经办服务效率,疏通了堵点,化解了难点,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一)全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体系
3、实行首席经办代表制度。选配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解答业务咨询。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应服务窗口办事,对服务窗口的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减轻了窗口咨询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按照营造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要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并在工作中落实。在办事大厅制作一次性告知书,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解决办事群众了解政策难、准备材料难、表单填写难的问题,并在服务中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解答群众的问题。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提升社保部门政务服务水平,使办事环境更加公平透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存在问题
二是业务系统对接不够畅通。作为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承办的事项全部依托省级和市级自建的业务系统进行操作,县级经办机构无权限进行业务系统对接。
三是服务对象线上自助服务能力较弱。社保服务对象多为离退休人员,智能手机、电脑和网上操作对他们来说都不易掌握,影响某些业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