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南刘征报道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1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并下发了《关于2021年度营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2021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共设:最低档次、60%、70%、80%、90%、100%、200%、300%八个档次。在2021年度按照原缴费基数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年初选择的对应缴费档次新公布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补缴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在2021年度按照原60%档次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0日前,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重新申请选择“最低档次”继续缴费,同时补缴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
受疫情影响,自愿缓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0日前进行补缴,补缴基数按照新公布的2021年度缴费档次自主选择,缴费前需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窗口核定补缴金额,再到银行营业网点缴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