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中,医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3.诉讼:如果医院认为患者的损害是由于医疗事故引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患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医院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诊疗行为没有过错,患者的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4.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院可以向当地医学会提出申请。医学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给出书面意见。医院可以根据鉴定意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援助:如果医院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
医患纠纷医院维权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这些资料是证明医疗行为和患者病情及其诊疗过程的关键证据,可以证明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诊疗职责,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等问题。
6.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增强其他证据的证明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患纠纷中,医院维权的期限一般为3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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