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垦利区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多元保障实现新突破。医保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前三季度,征缴居民医保基金1.88亿元,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1.78亿元,同比增加4.09%。征缴职工医保基金1.69亿元,支付1.19亿元,同比增加19%。门诊统筹待遇持续提高,前三季度,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结算61.04万人次,拨付基金2508.22万元,同比增加127.46%,职工门诊统筹引流作用明显。三是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前三季度,已组织7次失能评定,有259人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其中重度失能三级116人,重度失能四级53人,重度失能五级68人,为失能人员提供了生活保障,减轻了家庭负担。异地联网结算范围持续扩大,全区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药店已达94家,医疗机构87家,纳入国家异地联网住院结算平台医疗机构13家,全区参保人员可在全国8.05万家医院住院联网结算。第三季度,异地联网结算15518人次,报销2699.32万元,同比下降16.58%。
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深入推进,职工门诊统筹共济能力有效提高展现新成效。持续推进区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截至10月底,已向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拨付预付金7000万元。1-10月,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16228人次,同比增加22.19%,参保人员“回流”明显,次均费用3779.09元,与上年度同期基本持平。不断提高职工门诊统筹共济能力,严格执行新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政策,做好在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政策的调整解释工作,确保参保职工的门诊共济保障待遇落实到位。
垦利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及市内在校学生(以参保等级身份为准)个人缴纳均统一为400元,各级政府补贴提高到700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至75%。2025年起,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8000元。集中缴费期内(今年指9月15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针对垦利区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区财政对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大病保险起付线比统筹区普通居民降低50%,降为9000元,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大病保险特药起付线。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下同)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所在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