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产品为平安微易学生意外保险,报备文件编号为
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
注册号C00001732312018030700162、
平安学生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注册号C00001732512018083115591、
平安附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
注册号C00001731922019121304021、
平安附加等待期免赔期赔偿期特约条款,
注册号C00001732322018031202211,
平安附加调整被保险人范围保险条款,
注册号C00001731922018053018572,
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公司在全国所有省份及直辖市设有分公司可在全国大陆(除港、澳、台)销售。
2、每一个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3、被保险人年龄限制为3-25周岁,不包括体校、警校、武术学校、职业技工类院校学生。
4、意外医疗部分赔付标准为: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300元后按照50%赔付。
5、住院医疗部分赔付标准为:如购买社保版,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农保、第三方赔付后的支出,扣除300元免赔额后10000以内部分赔付比例50%,10001至30000部分赔付比例60%,超出30000部分赔付比例80%;若以有社保的身份投保但未经医保报销结算的,按照以上扣除金额后,赔付比例如下:扣除300元免赔额后按50%比例赔付。如购买非社保版,扣除300元免赔额后10000以内部分赔付比例50%,10001至30000部分赔付比例60%,超出30000部分赔付比例80%。累计给付金额以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6、本产品疾病责任的等待期为90天,意外责任无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等待期不属于保险责任期间,即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受益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7、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既往病史导致的保险责任。
8、理赔医院标准: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10、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发票索取及客户投诉可拨打客服热线95511。
1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本人接受以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13、该产品由微易经纪公司负责代销。
14、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