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疾病观察期)是为了防止消费者逆向选择,带病投保。比如重疾险,常见的等待期有90天的,也有180天的,百万医疗险一般等待期为30天,也有些长期医疗险是90天等待期。
现实中,常常有消费者问:"投保后,在等待期内,如果体检出现异常需要补充告知吗?等待期后确诊疾病会不会影响理赔?"
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健康告知问的是投保前的身体状况,"如实告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需完成。
那么什么是补充告知?补充告知顾名思义,是因为此前的告知有所遗漏,比如说消费者投保时告知了甲状腺结节等异常体况,但曾体检出胆管结石,但忘了这回事,合同生效后才回想起来,那么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
消费者问这个问题,其实是担心以后如果出险,是否会影响到保单的理赔。这个就要分不同情况了。
寿险一般保身故与全残,不保疾病,等待期内体检异常没有什么影响,合同继续有效。
(1)等待期内体检异常,如果该身体异常不是导致未来发生合同约定轻症、重疾的诱因,对保单的理赔没有什么影响。
(2)等待期内体检异常是导致等待期后轻症、中症、重疾的诱因,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比较糟的处理方式:退还保费,合同结束,如以下条款:等待期内发生症状,且延续到等待期后才确诊轻症、中症、重疾,都是退保费合同终止。
我们以常见的百万医疗为例,对于等待期的体检异常,也有不同的结论。比如
支付宝好医保长期医疗(20年版),等待期接受医学检查或治疗,且延续到等待期后确诊,不予理赔,且如果该病是恶性肿瘤时,合同还会终止。
等待期体检异常,等待期后确诊,保单能否理赔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看产品的具体条款。等待期相对于整个保险期间是比较短暂的,消费者想要避免这种状况,笔者建议:1、尽量不在保单等待期内进行体检;2、选择等待期较短的产品;3、尽早投保,尽早生效,是避免陷入这个困局最有效的方法。保险不买贵,不买错,有更多疑问或保障咨询,欢迎联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