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对购货企业来说,预付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施工企业的预付账款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
预付账款是企业暂时性付款,是企业对其他单位的一种暂时性债务。预付账款属于会计要素中的资产类,因为预付款项属于企业的债权,是企业由于对外购买货物或劳务等而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预付账款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预付款项、收到货物以及补付余款等环节。具体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这一步是记录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账款作为资产类科目,在借方表示增加,银行存款作为资产类科目,在贷方表示减少。
收到所购物资时的账务处理: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的材料款、商品采购款、在建工程价款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预付账款”科目的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及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有关发票账单记入“原材料”等科目的金额及收回多付款项的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应付或应补付的款项。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将预付款项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公式: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360/预付账款周转率
预付账款周转率=销售成本/预付账款平均余额
预付账款平均余额=(期初预付账款+期末预付账款)/2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
借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在预付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业务。企业在预付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收到采购的商品后再予冲销。但是,在这种处理方法下,“应付账款”的某些明细账户可能会出现借方余额。在期末,应付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资产项目,而各明细账的贷方余额才列为负债。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虽然预先支付款项,但还是由企业享有控制的,是享有对方提供商品劳务的权利,所以是资产类。
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的区别:
概念不同
应付账款是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也就是我方的商业信用。一般情况下是对方先发货,或我方付部分款项就可以得要需要的的货物。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通俗说来就是我方先给对方付款。这说明对方有一定的商业信用,只有我方先付款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想购买的货物。
科目不同
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
1、概念不同
(1)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通俗说来就是我方先给对方付款。这说明对方有一定的商业信用,只有我方先付款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想购买的货物。
(2)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也就是我方的商业信用。一般情况下是对方先发货,或我方付部分款项就可以得要需要的的货物。
2、科目不同
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贷: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等等。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利润总额计算公式: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区别:定义不同、计算公式不同。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企业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的计算公式: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2007年起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2009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和税务师考试培训。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税务师协会会员,就职于天津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理论基础殷实,实务经验及考试辅导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