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6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省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报考工作,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目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笔试
9月23日
上午
9:00-10:30
9:00-11:00
9:00-11:25
90分钟
120分钟
145分钟
口试
9月23日下午-9月24日下午
上午9:00开始(12:00前结束),下午14:00开始(17:00前结束)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外),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但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
本考试项目不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考;严禁考生一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否则将按照违规处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属于有效身份证件,持该证件的考生可以正常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本次PETS具体报名程序见附件1。考生个人信息必须准确填报,报名结束后考生信息不可更改。
(四)报名费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有关规定,PETS一级B、一级、二级:笔试每人每科次70元,口试每人每科次40元;三级、四级:笔试每人每科次100元,口试每人每科次60元。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各地市及考点留成部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原标准返拨。
三、有关报名工作要求
(四)各开考考点的考务办公室、考场必须有联网(校园网或与上级考试机构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录像必须可存储和回放,且考点应配备人脸识别设备。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务必在报名前,对辖区内的考点加强检查和督促。
四、联系方式
考务:孔志冬,020-38627965;
技术:余于艺,020-38627969;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13楼社会考试与考试评价处;
邮编:510631。
附件: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生报名程序
2.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安排
3.广东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借考申请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附件1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生报名程序
一、报名
ETEST通行证账号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所有使用ETEST通行证的报名系统中通用。
3.推荐浏览器:谷歌、火狐、IE9+、360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
二、缴费
已报名考生须在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本次报名失效,不予保留考位。报名网站支持支付宝及网上银行(务必使用推荐浏览器)进行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
附件2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网上报名考务工作安排
任务
操作说明
操作单位
一、创建本次开考考点,完善考点信息
2.基本信息设置—用户与机构管理:在“考试机构管理”新增下级机构和绑定用户
*仅组织考试的机构,只需将机构设置为“开考”状态
省级
考点
2023年6月22日前
二、报名前设置
操作步骤:
1.地市/考点开考科目设置—地市/考点设置本次开考科目
2.考点报名综合设置—考点直属上级机构设置考点开考情况,报名方式等内容
3.考点容量设置—考点设置开考级别的容量
地市
2023年6月22日至26日
三、报名资格管理
2.白名单报考机构限制—限制白名单考生报考规则
2023年6月26日17时前
四、考生注册
考生可提前注册通行证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考生
2023年6月28日9时起
五、考生报名
2.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报考失效
2023年7月4日9时至6日16时
六、考场编排
1.编排管理—考生转移:可选择按照考生转移或按照科目转移的方式,由报名考点的地市招办完成操作。
注:考生转移须在编排前完成。
2023年7月10日9时至11日12时
2.编排管理—场次与人数分配:按照各级别(科目)将考生人数安排至符合要求的考场
3.编排管理—考场编排:可使用自动编排或手动编排方式,确认考场编排结果
2023年7月10日9时至13日16时
七、试卷申报
材料申报管理—本级申报管理:考点完成考场编排后,填写试卷申报表,确认无误后提交至上级机构,上级机构解锁后可修改
2023年7月17日12时前
八、准考证考点提示设置
1.考点可按需要分别设置笔试、口试考点提示
2.编辑后须由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生效
2023年9月11日17时前
九、考生下载准考证
2.下载准考证PDF文件
2023年9月14日9时
十、考前材料下载
*建议考前一周下载
2023年9月14日
十一、分账模式设置
分账管理—分账账户管理:各级填写需要分账的机构账号信息(每次报名前须由分账机构确认)
2023年9月28日前
十二、考生申请发票提交
已缴费考生需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9月20日前)向考点提出申请,由地市招考机构汇总后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3
广东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借考申请表
借考考点名称
借考考点代码
借考考点负责人
(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担任)
姓名
职务
性别
借考考点考务管理员
拟接受借考考点名称
(考试安排所在地)
拟接受借考
考点代码
拟接受借考考点负责人
拟接受借考考点考务管理员
拟接受借考考点考官情况
借考考点意见:
原考点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拟接受借考考点意见:
考务负责人:(盖章)
地市招生考试部门意见:
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盖章)
说明:1.单次报名人数未满500人的考点原则上应联系借考;
2.本表一式三份,市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后另行返还借考考点、拟接受借考考点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