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产品简介
人民财产保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介绍:人保财险推出的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开办,运用普惠金融政策为小微企业经营者提供助贷服务,助其获得银行融资的保险产品。客户通过投保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可在与人保财险合作的银行中无抵押获得融资服务。
承保额度:
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可获得2-50万元不等的承保额度。
保险期限:36个月
办理条件:个人征信良好,无被执行记录,符合年龄、居住条件、经营时长等要求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在通过人保财险审核中心审批后,均可申请投保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所需资料:
1.个人身份证明
3.居住证明
4.经营证明
5.财力证明
(1)账户流水:包括各类个人流水和经营对公流水
(2)个人房产证明
(3)个人车辆证明
(4)投保人为本人的各类寿险保单
6.其他可补充增信的材料等
95518、0971-6360389、0972-8611918
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介绍:对《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等31款产品在原有保险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了责任扩展
扩展责任范围:
(一)被保险人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确诊当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金额)的25%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不变。
(二)扩展责任适用产品范围具体详见附件《扩展责任适用产品范围》。
扩展责任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24时止,且扩展责任适用产品保险合同有效。
特别说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前,被保险人存在以下情况的,本公司不承担扩展责任:
(一)已经医院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
(二)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在医学隔离或医学观察中。
四、释义
(一)医院:指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因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感染所致肺炎。
(三)临床分型:依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03号,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进行确定,其中:
1.重型: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呼吸窘迫,RR≥30次/分;
(2)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02)/吸氧浓度(Fi02)≤300mmHg(1mmHg=0.133kPa)。
2.危重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平安财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名称:健康险E生平安系列产品(包括E生平安-百万医、E生平安-津贴宝、E生平安-疾无忧、E生平安-疾病守护金)
产品名称:小微企业复业保险
特色保障:小微企业营业场所,因发现有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确诊病例,导致被政府部门强制要求停业、封闭或隔离的。期间产生的停业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基本保障:营业场所房屋主体和装修因遭受火灾、爆炸事故导致的企业财产损失;以及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企业经营中断,因此产生的停业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产品名称: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
产品介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保险地点范围内由于发生法定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企业应政府要求停工停产,造成在产品(限制造企业)损失、雇员工资、租金、防疫费用及隔离费用支出。
平安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名称:空中客服
产品名称:22款疾病保险扩展新冠病毒肺炎的保险责任
产品介绍:4月30日前,被保险人人在责任扩展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新冠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公司按保险合同中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保险金,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不变。若被保险人持有一份或多份疾病保险合同,公司额外给付的扩展责任保险金合计以50万元为限。
新华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名称:健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介绍:合同生效后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如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本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不变。保险责任扩展具体适用产品详见《保险责任扩展产品列表》
2020年4月30日(含)之前,被保险人可享受保险责任扩展权益。
产品名称:宜家保
产品介绍: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病毒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适用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病毒导致被保险人伤残,适用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产品名称:安心保
产品名称:新华优选安全卫士产品组合保障计划(企业版)增强版
产品介绍: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病毒引起的残疾、身故及重症监护病房津贴保障。
大家财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名称:大家保*行无忧(新冠津贴版)
产品介绍: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伤害及移交保障外,附加意外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扩展新冠肺炎院家庭病床津贴和新冠肺炎住院津贴的责任保障。
产品名称:大家保*企无忧(新冠津贴版)
产品介绍:为响应市场小微企业对复工风险的保险需求,制定了大家财险“企无忧”小微企业财产及营业中断保险产品方案,以保障市场小微企业复工后的财产损失以及雇员感染新冠肺炎导致营业中断的损失
产品名称:小微企业财产及营业中断保险
产品介绍:产品销售对象为从业员工人数300人以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保障内容
1、物质损失: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营业场所内的固定资产因火灾、爆炸事故导致的损失。
2、营业中断损失: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者因营业场所雇员被确诊患法定传染病(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被政府部门强制封闭或隔离造成的停业损失。
产品名称:大家保*企无忧团意险(新冠津贴版)
产品介绍:基本服务保障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疾病身故保障,保险合同项下附加疾病身故保险,保险人承担的新冠肺炎身故保险责任指的是被保险人首次出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症状或体征,经医院首次确诊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阳光财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名称:雇主责任险免费附加新冠肺炎责任险
产品介绍:针对此次疫情针对我省大型电力企业中电投下属黄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承保的10790人的安责险中雇主部分免费扩展了90天的新冠肺炎死亡、伤残责任,每人保障金额10万元。
产品名称:老板安心(公益版)
产品介绍:此次疫情中多数中小企业都受到影响,为减少企业经营压力,打赢新冠肺炎战役,阳光保险针对中小微企业主推出了老板安心(公益版),此款产品在原雇佣人员雇主责任的保障基础上,免费扩展承保新冠肺炎导致的雇员死亡责任每人10万元保额,保险期限同主险期限,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
产品名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保险
产品介绍:投保该保险的企业复产复业后因发现确诊病例或营业场所被封闭隔离而再次停产停业,导致的员工工资、隔离费用和在产品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免除企业后顾之忧,助力企业复产复业,保险期限6个月。
产品名称:关爱保个人意外险赠险
产品名称:关爱保团体意外险赠险
产品介绍:赠送对象:西宁市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管理的西宁市四区三县防疫工作人员。赠送方案内容:1、赠送飞机、火车、轮船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险责任保额20万元/每人,2、赠送感染新型冠状性病毒身故、全残保险责任保额20万元/每人,3、赠送新型冠状性肺炎一次性补偿保险保额4000元/每人。保险期限:180天,累计赠送人数12700份。
平安养老保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方面:1、意外伤害产品扩展新冠责任:意外住院津贴产品扩展新冠住院津贴;2、交通意外产品扩展新冠责任:扩展新冠导致的身故和全残责任;3、医疗费用产品责任扩展:因新冠病毒导致的,覆盖目录内外全部费用,取消免赔限制,取消药品限制,取消诊疗项目限制,取消定点医院限制。
政策方面:(1)支持省卫生健康工作,为赴武汉支援的医护人员免费赠送意外伤害与扩展新冠保险;
(2)向客户推荐线上化保全、e企赢开户投保,开发H5投保模式,让客户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保障;
(3)引导客户下载“好福利”APP,推行线上化理赔,让客户及时获得理赔款;
(4)e化投保保单,支持“先承保、后补盖公章”;
(5)对于保险产品扩展“因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或高残(按工伤保险认定的一级、二级、三级)”;
太平洋财产保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方面:免费赠送驻村扶贫干部新冠肺炎保障保险
赠送对象:全省驻村扶贫干部;保险期限:一年,保障内容: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感染新冠肺炎身故的,给付保险金20万元。
产品方面:免费赠送医务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赠送对象:全省医务人员及医务人员直系亲属,保险期限:6个月;保障内容: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给付保险金30万元/人,新冠肺炎确诊给付保险金1万元/人,新冠肺炎身故给付保险金20万元/人,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新冠肺炎身故给付保险金10万元/人
产品方面:免费赠送公安民警、辅警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赠送对象:全省范围内在职在岗的一线公安民警、辅警;保险期限:6个月;保障内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新冠肺炎确诊给付保险金5000元/人,新冠肺炎身故(含全残)给付保险金20万元/人,因公牺牲给付保险金6万元/人,一般意外死亡及全残给付保险金5000元/人;
泰康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介绍:泰康人寿青海分公司对所有已购买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及健康重疾类保险产品的客户,取消针对新冠肺炎的赔付限制,取消医疗险等待期,取消自费药品类别赔付限制,取消诊疗项目自费赔付限制,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取消免赔额限制,并扩展针对新冠肺炎的重疾及轻症赔付责任。同时,泰康人寿根据总公司统一部署,推出“爱心保”保险产品,专门针对新冠肺炎添加身故责任,并对全青海省客户推出了“防护疫”免费赠险产品,增加新冠肺炎赔付金额。
大地财产保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名称:防疫保
特别约定:
1、本保险仅保障死亡伤残责任。
2、人员年龄不得高于60周岁。如出险时经核查具体人员所从事的职业及岗位与投保单所承诺情况不符,则保险人有权拒赔。
3.被保险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因延迟报案影响保险人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对于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本保险合同约定类型的法定传染病为因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乙类传染病,同时针对冠状病毒加设7观察期。
理赔资料:
1、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证件;
2、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
制定的新型肺炎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诊
断证明;
3、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4、医院、公安部门及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
员工死亡证明;
保障对象:抗疫一线的重点客户,如医疗机构,政府窗口,社区办公大厅、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对外办公窗口、媒体记者,部队武警等。
产品名称:复工保A款
保障对象:中小型生产及加工企业、小型原材料供应商、物业公司、餐饮店、中小型超市等
投保须知:
1、该方案是针对中小企业,且每一被保险人最多投2份,多投无效,且雇员年龄不得高于60周岁。
2、本方案仅适用于非重点疫情区域,且传染病限定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同时设置7天观察期。
3、本方案住院津贴及误工费补偿标准为100元/人/天,累计赔偿天数不超过90天;附加传染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为30万;附加传染病医疗费用每人责任限额为2万。
4、附加传染病医疗费用赔付标准按照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确定,每人每次事故扣除免赔额为1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5、被保险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因延迟报案影响保险人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对于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新型肺炎诊治
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3、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4、医院、公安部门及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员工死亡证明。
人民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
理赔特殊服务举措:
1、开通7*24小时报案服务热线。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95518,7*24小时提供理赔接报案服务。
2、开通理赔快速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理赔单证,应急期间所有医疗险均可暂缓提交票据原件,先行赔付。
3、对于疑似或确认客户,公司在获知信息后,将主动安排理赔服务专员为客户的理赔需求进行全程指导和辅助。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推出六项理赔服务承诺:(1)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的重疾、医疗或者疾病身故,取消条款等待期限制;(2)取消“特定传染病”免责限制;(3)取消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免赔额的限制;(4)取消医疗险案件就诊医院限制;(5)取消药品类别、自费用药等限制;(6)对于治疗中的重症患者可进行预付赔款或垫付医疗费服务。
重疾产品扩展:
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对于12种产品,人保寿险无忧人生2019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寿险少儿无忧人生2019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寿险无忧人生2019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人保寿险少儿无忧人生2019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人保寿险附加人保福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寿险团体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寿险健康相伴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寿险健康相伴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寿险无敌宝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人保寿险人人保重大疾病保险A款,人保寿险人人保重大疾病保险B款等12款产品进行责任扩展,其中对于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新冠肺炎的被保险人,除临床分型为重型、危重型外,临床分型为普通型的被保险人,也在我们扩展责任内,适用相应的轻症保险金(或特定疾病保险金)。
为青海赴武汉医护人员赠送保险:
为青海地区赴武汉医护人员赠送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导致身故和全残的每一位医护人员将获得30万元的赔付)
青海地区团体客户新型冠状病毒专属团体保障方案:
人保寿险青海省分公司团险部特为青海地区团体客户设计新型冠状病毒专属团体保障方案,保障期间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导致的身故和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详见方案细则)
太平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名称:太平附加福禄满堂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介绍:特种重大疾病轻症保险金重大疾病,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险,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或有效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不变。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24时止,且扩展责任适用于产品保险合同有效。
产品名称:太平附加守护天使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介绍:重大疾病,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险,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或有效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不变。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24时止,且扩展责任适用于产品保险合同有效。
产品名称:太平乐享无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介绍:通用身故重大疾病,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险,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或有效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不变。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24时止,且扩展责任适用于产品保险合同有效。
产品名称:太平附加悦享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中国人寿财险青海分公司
产品名称:法定传染病危重症保险
保险对象:年龄在30天(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内容:在保险期间内,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满后(续保者免除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初次确诊罹患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法定传染病,且在保险期间内因该传染病满足保险合同载明的危重症条件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危重症保险金额给付危重症保险金。
产品名称:小微企业复工防疫保险
保险对象:员工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小微企业。
保险内容:财产基本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营业中断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物质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所承保的风险造成营业所使用的物质财产遭受损失,导致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由此产生的赔偿期间内的毛利润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产品名称:公众责任险
保险对象:基于本次疫情各地传染案例,针对商场、酒店、餐饮企业等存在公众聚集的
客户,提供公众责任险扩展传染病责任,以转移复工后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内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合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发生下列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火灾、爆炸;(2)水箱、水管爆裂;(3)设施故障;(4)顾客滑倒;(5)玻璃破碎;(6)盗抢事故。
产品名称: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保险对象:针对各地政府为企业员工提供包车等专项点对点运输服务时,通过承运人责任险转移旅客运输过程中新冠肺炎责任风险。
保险内容: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司乘人员,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在从事司乘工作时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主办:中共青海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青海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