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2万多块钱,才退9000多块,我接受不了,而且我连保单都没有见到!”2019年初,淄博市民肖女士在中国平安人寿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购买了寿险,后续又新增了附加险。2022年10月底,已交四年保费的肖女士,打算退掉附加险,只保留主险,但在协商中发现,退保金额与投保金额相差甚大。肖女士认为,投保前,业务人员未告知“退保”风险,也未收到保险批单,遂与保险公司因“退保”问题起争议。
消费者:未收到保险单中途“退保”损失大
2019年1月份,淄博市民肖女士在中国平安人寿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平安人寿”)投保了一份“福上福”寿险(主险),交费年限为29年,加上“福上福重疾”“平安福肿瘤18”“长期意外至尊”等附加险,共计花费6052.41元,投保人是自己,被保险人是丈夫曹先生。
肖女士在平安人寿购买的保险险种和交费次数
当年7月份,在淄博平安人寿业务人员的介绍下,肖女士通过“平安金管家”APP,在原险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福保保寿终”“福保保重疾”,需连续交费15年,此后每年保费增至11339.48元。目前,曹先生夫妇已经交了4年的保险费用,共计45357.92元,其中“福保保寿终”“福保保重疾”的费用为21148.28元。
肖女士的保险单
淄博平安人寿:保险批单已寄出10个工作日内给答复
3月1日,记者陪同曹先生肖女士夫妇来到中国平安人寿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协商处理“退保”事项。对于曹先生夫妇未收到“福保保”保险批单一事,该公司咨诉部工作人员宋先生解释称,当时,投保人肖女士是通过“平安金管家”APP进行增险,当时选择的寄送。经查询,保险批单已在2019年7月2日由中国邮政以信件方式寄送,至于为何未收到,他不了解情况。随后,宋先生为曹先生夫妇打印出了保险批单。
“福保保”的现金价值表
记者查阅保险批单发现,该保险批单共三页,前两页为新增附加险“福保保寿终”“福保保重疾”以及补费信息等内容,日期为2019年7月1日;第三页则是现金价值表。其中,现金价值表显示:保单年度末1年、2年、3年、4年,对应现金价值分别是666元、2837元、5530元、9664元。
“一般情况来说,我们的业务员要事先告知投保人‘退保’的损失,但当时的情况他也不清楚,也无法查证。”宋先生说,新增“福保保”时,业务人员是无法告知现金价值的,因公司有核保过程,并非即时承保,所以新增时,业务人员无法看到现金价值。在肖女士填完“退保”资料后,宋先生表示,保险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答复,一般是按照合同来执行,返还保费的现金价值,具体公司会给出什么答复,他并不知晓。
肖女士告诉记者,她想要全额“退保”,如果保险公司给出的答复不能令其满意,或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业内人士:现金价值不等于所交保费中途退保有经济损失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到保险行业业内人士张女士。她告诉记者,现金价值是指人寿保险单的退保金数额,就是这份保单现在值多少钱,并不等同于消费者所交的保费,基本上长期的保险都有现金价值。
所以,为了避免中途退保产生损失,消费者首先要做的就是投保前先把保险了解清楚。只有买到真正想要的保险,以后才不容易出现因退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