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险费:人民币_保险公司(签章):_年_月_日保险合同电子版2转让方:_(以下称甲方)注册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受让方:_(以下称乙方)注册地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鉴于:、_公司是一家于_年_月_日在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公司),注册号为:_法定地址为:_经营范围为:_法定代表人:_注册资本:_、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_公司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_。、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公司的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一、股权的转让、合同标的:甲方将其所持有的_公司_的股权转
4、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甲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
6、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丧失其对_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甲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_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日内,甲方应负责组织召开_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_公司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完成_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在按照本合同本条第款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_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按照_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四、保密条款、对本次股权转
7、让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_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甲方与乙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甲方与乙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五、合同生效日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本合同即成立。、甲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甲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乙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
13、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程时止。三、保险责任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四、责任免除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五、赔付比例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六、投保手续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
14、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
16、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第三章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
17、,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第四章除外责任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二)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三)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五)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六)核辐射、核污染;(七)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
18、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第五章保险金额第八条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第六章保险期限第九条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第七章保险费第十条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