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总体方案和应急管理专篇)的通知

区普查办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总体方案和应急管理专篇)已经编制完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总体方案)

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录

1总则

1.1目的和意义

1.2编制依据1

2工作目标和任务

2.1工作目标

2.2普查任务

2.2.1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2.2.2承灾体调查

2.2.3历史灾害灾情调查和评估

2.2.4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2.2.5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2.2.6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2.2.7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2.3普查对象和时空范围

2.3.1普查对象

2.3.2普查时空范围

3质检核查与成果汇交

3.1质量控制

3.1.1过程质量控制

3.1.2分类分级质量控制

3.1.3质量控制的监督抽查

3.2数据与成果汇交、共享和质量审核

3.2.1数据与成果汇交、共享

3.2.2质量核查

3.3责任追究

4宣传与培训

4.1宣传

4.1.1目标

4.1.2组织实施

4.1.3宣传方式

4.1.4工作安排

4.1.5工作要求

4.2培训

4.2.1培训目标

4.2.2组织实施

4.2.3培训对象

4.2.4培训方式

4.2.5工作要求

5组织实施

5.1任务分工

5.1.1区级负责的工作

5.1.2区级各单位分工

5.2实施步骤

5.3保障措施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可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进而为我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1.2编制依据

(1)《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

(2)《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

(3)国务院普查办印发的最新普查技术规范(调查类和评估区划类);

(4)国务院普查办成员单位或部门单独编制的行业实施方案;

(5)《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总体方案)》;

(6)省普查办成员单位或部门单独编制的实施方案、技术导则、标准、规范等;

(7)《衢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总体方案)》;

(8)市普查办成员单位或部门单独编制的实施方案;

(9)《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一是全面获取我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非煤矿山和危化品企业、三次产业和国内生产总值(GDP)、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孕灾环境、历史灾害灾情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减灾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重点、区划为关键,客观认识当前我区各区域致灾危险性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是建立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分类型、发分区域、分层级的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形成多尺度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图、风险区划、灾害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以及一整套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与技术支撑体系。

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和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设施、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1)气象灾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气象灾害的特征调查和致灾孕灾要素分析,针对主要气象灾害引发的人口死亡、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房屋倒塌、基础设施破坏等影响,获取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孕灾环境信息和特定承灾体致灾阈值,评估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危险性等级,建立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基础数据库。编制区级1:5万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区划图件。

(2)地质灾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在全面收集已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遥感解译、1:5万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调查地质灾害及隐患点空间分布、基本灾害特征信息、稳定性现状、孕灾地质背景条件属性等信息,建设多级动态更新的地质灾害数据库。编制区级1:5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系。

(3)水旱灾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收集整理水资源量、供用水结构等基础资料,蓄、引、提、调等工程防御能力及监测、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防御能力资料,城镇供水水源结构现状,多年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资料,开展全区干旱灾害致灾调查;开展城市内涝历史灾情、内涝风险隐患点和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装备调查,全面获取2010-2020年近十年我区城市历史涝点信息、内涝隐患点分布情况,建立区级内涝风险调查数据库。

(4)森林火灾。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气象条件调查,建设森林火灾致灾调查与评估数据库。根据森林植被可燃物载量估算模型,结合森林资源数据估算可燃物载量,编制区级森林可燃物载量分布图。综合已有资源数据、调查数据及气象、资规等其他部门共享数据,利用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模型开展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划分森林火灾危险性等级指数,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综合研判与分析,建立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数据库,编制区级森林火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

统筹利用各类承灾体已有基础数据,开展承灾体单体信息和区域性特征调查,重点对区域房屋、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和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设施、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人口、GDP、农作物(含小麦、玉米、水稻等)、企业固定资产等重要统计数据,土地利用、地形等重要孕灾环境的空间位置和自然灾害灾情属性和空间信息进行调查。

(1)房屋建筑调查。以县级行政区为调查基本单元,以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体为调查基本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资料,对房屋建筑空间信息、属性信息等进行全面的内外业调查,掌握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造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设防基本情况等信息。

(2)基础设施调查。针对交通、能源、通信、市政、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共享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分布和部分属性数据库,通过外业补充性调查基础设施的空间分布和属性信息。基础设施属性信息主要包括设施地理位置、类型、数量和设防情况等内容。

(3)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调查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危化品企业(化工园区)空间位置和设防情况等信息;核查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化工园区)的抗震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台风防护、地质灾害防护等主要自然灾害防护要求执行情况;调查和统计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化工园区)自然灾害防护达标情况。

(4)公共服务设施调查。针对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学校、医院和福利院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

(5)三次产业要素调查。共享利用最新经济普查成果,掌握行政单元三次产业固定资产价值信息;调查第三产业中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对象的空间位置、人员流动、服务能力等信息。

(7)人口与经济普查等统计数据整理。充分利用最新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及区级统计部门年度统计资料,共享整理行政单元人口、GDP、农作物(含小麦、玉米、水稻等)等统计数据。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全面调查和评估区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和家庭在减灾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过程中防灾、减灾和救灾方面能力的现状水平。

开展地质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等致灾和设防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开展城市内涝风险普查,建立含历史涝点、内涝隐患点、救灾队伍及物资装备等在内的城市内涝风险普查数据库;开展重点隐患要素综合分析和统计评估。

(1)主要自然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地质灾害,基于致灾孕灾普查成果,分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类型、规模和影响范围,确定隐患风险等级。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和评估。洪水灾害,开展全区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对我区水库(水电站)、水闸、堤防等现状防洪能力、工程安全评价成果、运行管理状况等进行调查;开展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评估,复核确定重点集镇名录,填报集镇自然、社会属性,分析防洪能力,评估洪水风险,划分危险区,确定预警指标。城市内涝灾害,重点排查城市历史涝点,洼地、下穿立交及建筑物地下空间出入口等城市内涝风险隐患点分布,以及救援队伍与救援物资装备分布。森林火灾,开展历史森林火灾调查、森林火灾减灾能力调查。结合致灾孕灾危险性等级和减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以及其他部门共享数据,开展综合隐患评估,确定各类隐患等级,完成区级森林火灾承灾体隐患等级分布图、减灾能力薄弱隐患等级分布图、综合隐患等级分布图。

(2)重点隐患要素综合分析和统计评估。集成各部门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及承灾体隐患调查与评估数据,形成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集。配合省级部门针对地质灾害、台风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基于致灾隐患属性特征数据,利用空间聚类等方法开展多灾种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配合省级部门基于建筑物、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等主要承灾体重点隐患属性特征,开展区域承灾体隐患统计评估和分类分区。

(1)气象灾害。针对台风、暴雨、干旱、高温、低温、大风、风雹、雨雪冰冻和雷电共9种主要气象灾害,评估气象灾害人口、经济、房屋建筑、农作物等主要承灾体脆弱性;评估不同重现期危险性水平下区级各类承灾体遭受主要气象灾害的风险水平,编制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方案。

(2)地质灾害。基于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判定风险区划级别,开展区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根据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稳定性程度、灾害风险等级等因素,开展区级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3)水旱灾害。对水旱灾害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区划与制图,主要为洪水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任务。洪水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主要基于已有工作基础,编制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范围图。

(4)森林火灾。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森林资源、建筑物、人口、经济等承灾体损失的大小及不确定性,开展森林火灾综合风险评估。以风险评估结果为基础,对综合风险、森林资源风险、建筑物风险、人口风险、经济风险进行风险区划,编制区级森林火灾风险要素专题图和风险评估与区划专题图。在风险评估与区划基础上,综合考虑重点隐患分级分布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减灾防治措施等因素,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编制区级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图。

(5)地震灾害。结合地震危险评价成果、房屋建筑普查成果和典型房屋建筑地震易损性分析结果,评估房屋建筑地震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风险,给出不同概率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配合省级部门基于主要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以及承灾体调查成果,评估气象、地质、水旱、森林火灾、地震等主要灾种影响下的主要承灾体(人口、经济(GDP)、农作物(小麦、玉米、水稻)、房屋、公路)的风险,厘清多尺度、多灾种、多承灾体风险格局。

(2)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配合省级部门基于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成果,综合考虑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的差异性,通过定量区划方法进行区域划分,形成以主要自然灾害历史灾情、危险性和主要承灾体综合风险评估成果为依据、具有区域特征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依据减灾能力评估、综合隐患评估、单灾种防治区划,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致灾因子对不同承灾体影响的预防和治理特点,认识区域自然灾害防治分异特征,进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域划分,制定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3)灾害综合风险与区划成果。根据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资料整编成果,提取我区1:5万和重点区域灾害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对策报告成果库。

(1)主要自然灾害种类普查。根据我区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确定普查涉及的灾害类型主要有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其中,气象灾害包括暴雨、干旱、台风、高温、低温、大风、风雹、雨雪冰冻、雷电等,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水旱灾害包括大江大河洪水、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和干旱灾害。

(2)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普查。针对区域自然灾害高发、群发等特征,主要承灾体对主要自然灾害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等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调查,特别针对地质灾害的房屋隐患、洪水灾害的道路隐患、森林火灾的建筑物隐患等进行分析调查。

(3)承灾体调查。包括可能遭受自然灾害破坏和影响的人口与经济、房屋、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设施、三次产业和GDP、资源与环境等。

(4)减灾能力调查。包括参与综合减灾工作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与社会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委员会和抽样家庭。

(2)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3)历史灾害调查。年度历史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时段为1978年至2020年,重大、一般历史自然灾害事件调查时段为1949年至2020年。

为保障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完整性,加强普查数据与成果有效汇交和质量控制,提高普查数据与成果质量,区级各部门普查实施主体要明确质检核查与成果汇交的原则和要求,严把质量关。

为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明确区级各普查参与部门开展专项成果和综合成果的质量管理职责、任务和办法。

普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项内容根据实施环节和成果特点,确定过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节点和程序,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技术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及监督抽查办法,并做好工作记录。区级各普查参与部门要制定质量管理落实方案,落实质量控制人员,定期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采取软件系统检测与人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同时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质量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系统性质量问题。另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区级各普查参与部门对普查成果数据做到100%自检。过程质量控制重点包括:原有资料整理利用的质量控制;普查原始资料的质量核查;遥感影像数据的处理和解译的质量控制;外业调查的质量控制;普查数据库的质量控制;信息系统建设的质量控制;风险评估与区划的质量控制;成果发布前的质量控制。

各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普查成果质量管理;普查成果按照区级自检、市级检查、省级核查的三级检查制度进行分级质量管理。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级普查成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普查机构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依据国家制定的监督抽查机制,区级履行本级的监督抽查职责。区级对本级提交的普查数据成果质量负责并组织100%质检。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执行情况、成果质量状况等,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核查、调查与座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的范围覆盖全区各参与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数据与成果汇交、共享和质量审核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分级分类负责的机制组织实施,遵循纵向汇交共享、行业部门分类审核和横向汇交共享、普查办综合审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统一制订的成果汇交、共享要求及质量审核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区普查办负责我区各行业部门数据(成果)的汇交、共享工作。区级各行业部门负责本级本行业普查数据(成果)的逐级汇交、共享和质量审核工作。成果汇交与共享内容主要包括区级各部门调查数据类成果、评估与区划图件类成果、文字报告类成果。

(1)自下而上纵向汇交、共享

区级各行业部门将通过调查、共享、分析计算等方式获取的本行业普查数据与成果,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汇交的数据与成果,自下而上逐级汇交、共享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2)横向同级汇交、共享

区级各行业部门负责将本级审核的数据与成果向区普查办进行横向汇交、共享。区级各行业部门应将本行业上级审核并修改更新的数据与成果,及时向区普查办再次汇交、共享。

(3)自上而下纵向反馈

上级行业部门将本级普查任务中产生或共享的区级所需掌握的普查数据与成果,自上而下向区级行业部门进行纵向反馈。

(4)分类型分阶段汇交、共享

成果汇交和共享工作依托全国普查软件系统开展。3.2.2质量核查

(1)本级自检

区级各行业部门应依据本行业的数据与成果质量审核技术规范,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等方式,对本级产生的各类数据、图件、文字报告等数据与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进行质量审核。区级数据与成果自检合格后,应形成完整的质量检查报告,一并提交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2)行业逐级审核

区级气象、资规、水利、林业、科技、应急、交通运输、住建等行业部门,依据本行业的数据与成果质量审核技术规范,采取软件质检和人工核查等方式,对汇交的数据与成果进行质量审核。

(3)普查办综合性审核

区普查办依据普查数据与成果综合性审核技术规范,对各行业部门横向汇交的数据与成果进行综合性审核,支持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及普查成果发布和综合性应用。

实施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对风险普查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对本区自然灾害灾情认识,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救灾意识。通过宣传,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对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视,提高各部门参与风险普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风险普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促进社会各界对风险普查工作的配合与参与,保证风险普查成果真实、全面、准确、可靠。

综合发挥纸媒、广播电视、网站、官微、自媒体和短视频等媒体传播矩阵和立体传播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传媒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公益宣传等方式对风险普查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提高风险普查新闻舆论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整个宣传报道从2021年5月开始,至2023年6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全面普查阶段宣传(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聚焦风险普查重点工作,积极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借助区内融媒体中心,组织区内新闻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展现普查干部不畏艰难、乘势而上的精神风貌。

(2)成果发布阶段宣传(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围绕风险普查收官工作,系统梳理各地各领域成果经验,宣传有关数据指标的应用价值。

(1)突出主题主线。区级各普查参与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风险普查宣传报道工作作为贯穿未来两年的重要工作之一,摆在突出位置,提前制定方案,落实经费保障,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2)坚持正确方向。风险普查宣传报道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机制,加强对官网、政务新媒体平台、合作媒体平台等传播平台的审核、管理,坚决杜绝网络舆情事件。

(3)增强宣传实效。要立足大宣传格局,统筹区内媒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传播圈层。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风险普查培训工作是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的重要环节,通过系统性、开放式、模块化的培训,一方面增强普查参与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传递普查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工作流程和成果质量要求;其次,可为全区建设一支专业、高效、文明的普查队伍,为风险普查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行业体系建设。

(1)区普查办的行政负责人、组织实施的管理人员

(2)区普查办为落实各级普查培训所需要的师资

(3)区级实施普查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区级及以下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单位

区普查办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当地工作实际,进一步编制并细化本级的培训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普查培训机制,推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2)配强师资力量,落实培训人员

区普查办要认真部署普查培训工作,选择国家、省、市、区各级技术精湛的专业人员作为师资力量,选派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的人员参加培训。为保证普查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利于长期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不要随意更换培训学员,每级至少保证一定数量的固定培训学员。

区级培训工作经费分别纳入本级风险普查经费的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区普查办对本级培训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4)加强督导检查

区普查办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级的普查培训方案,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财务规定,防止培训费用超标。

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参与部门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编制综合防治区划图。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气象局等单位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各单灾种风险致灾孕灾、历史灾害、行业减灾能力调查与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单灾种风险评估区划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大数据中心、区科学技术局、区气象局、区档案馆、区消防救援大队、衢江电信分公司、衢江移动分公司、衢江联通分公司、铁塔公司衢江办事处、衢江供电分公司、区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开展历史灾害灾情、重要承灾体灾害属性和空间信息、综合减灾能力等全面调查和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我区实施方案中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内容编制及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全区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负责普查成果数据汇集和验收,形成地质灾害普查成果,并按要求统一汇交至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地理国情普查、国土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等成果数据的共享应用。配合开展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能力调查。

根据任务规划,2020-2022年普查实施总体上分为前期准备、全面调查、评估区划、工作总结与成果应用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9月—2021年4月)

根据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区政府要建立本级的普查组织机构,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申报普查专项资金,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2)全面调查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

(3)评估区划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

(4)工作总结与成果应用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

结合地方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区级各部门进行梳理,完成各项工作总结。同时探索普查数据、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将普查数据实时更新导入省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全面应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2)压实普查责任。本次普查按照“在地统计”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既是普查实施主体,也是普查对象,既要依据自身行政职能和本次普查方案中规定的职责,认真做好自身信息的填报,也要高效协调推动其他普查对象完成普查任务。各地要建立普查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普查工作情况纳入本地区和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压紧压实普查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定时跟踪进展,推动任务落实。

(4)发挥基层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气象协理员、护林员、灾害信息员、公路养护员等专业力量作用以及基层网格员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经验优势,通过开展各级各类普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全面提高普查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探索普查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普查工作质量。

(6)严格质量把控。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指定专人或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区级普查机构负责对本级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搞好普查阶段性总结与经验交流,将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普查的全过程。

(8)强化保密意识。灾害风险普查专业性强、涉密性高,对参于普查的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开展保密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严格落实数据保密制度,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对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保密措施,签订保密协议,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

(9)促进共享应用。依托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借助已有的技术框架,定期做好普查成果数据的更新;充分挖掘支撑本次普查的公共基础数据和普查成果数据,实现普查数据共享;有效利用普查成果数据开展动态风险评估和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实现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应急管理专篇)

衢州市衢江区应急管理局

1项目背景

1.1工作背景

1.2基本概况

1.2.1自然地理

1.2.2地形地貌

1.2.3水文气象

1.2.4社会经济

1.2.5自然灾害

1.3编制依据

1.3.3技术规范

2总体方案

2.1目标与任务

2.1.1目标

2.1.2任务

2.2普查范围与内容

2.2.1普查内容

2.2.2普查范围

2.3总体技术路线

2.4质量管理与成果汇交

2.4.1质量管理

2.4.2质量审核

2.4.3普查成果与成果汇交

3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3.1公共服务设施

3.1.1调查目标

3.1.2调查任务

3.1.3调查范围

3.1.4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

3.1.5质量审核

3.1.6成果

3.2危险化学品企业

3.2.1调查目标

3.2.2任务

3.2.3调查范围

3.2.4工程流程与技术方法

3.2.5质量审核

3.2.6成果

3.3非煤矿山调查与评估

3.3.1目标

3.3.2任务

3.3.3调查范围

3.3.4工程流程与技术方法

3.3.5质量审核

3.3.6成果

4历史灾害灾情调查

4.1目标

4.2任务

4.2.1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

4.2.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

4.2.3一般灾害事件调查

4.3调查范围

4.4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4.4.1工作流程

4.4.2技术方法

4.5质量审核

4.6成果

5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5.1目标

5.2任务

5.3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5.3.1工作流程

5.3.2技术方法

5.3.3综合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

5.3.4质量审核

5.4成果

6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

6.1目标

6.2任务

6.3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6.3.1工作流程

6.3.2技术方法

6.4成果

7普查培训与宣传

7.1培训

7.1.1培训目标

7.1.2培训对象

7.1.3培训内容及方式

7.2宣传

7.2.1宣传目标

7.2.2组织实施

7.2.3宣传方式

7.2.4宣传工作安排

8组织实施

8.1职责分工

8.2组织管理

8.2.1建设管理

8.2.2资金管理

8.3运行管理

8.4实施步骤

9保障措施

9.1组织保障

9.2技术保障

9.3经费保障

10附件

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行专门部署,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提出要推动建设九项重点工程,“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位列九项重点工程之首。2019年12月7日,经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减办发〔2019〕17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开展普查准备工作。

衢州市衢江区,面积1748km2,坐标位于东经118°01′~119°20′,北纬28°14′~29°30′,地处浙闽赣皖四省边际,素有“衢通四省”之称,区位优势明显。衢江穿境而过,东临龙游县,附近还有开化县,南接丽水的遂昌县,北接杭州的建德市,西于市内的常山县、柯城区、江山市相依。衢江区地处浙闽赣皖四省边际,素有“衢通四省”之称。

衢江区东西跨度约41km,南北跨度约89.5km,土地总面积1748km2,人口41万,下辖10个镇、8个乡、3个街道、1个办事处,285个行政村(社区),包括上方镇、峡川镇、杜泽镇、莲花镇、高家镇、全旺镇、大洲镇、廿里镇、后溪镇、湖南镇、灰坪乡、太真乡、双桥乡、周家乡、云溪乡、黄坛口乡、岭洋乡、举村乡、樟潭街道、浮石街道、东港街道、横路办事处。衢江区位置示意图见下图。

图1.2-1衢江区位置示意图

衢江区是丘陵山区,地貌特征是“七山一水二分田”,山区面积1218km2,占总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二。低丘缓坡可开发利用的面积37万亩,规划期内可开发为建设用地的低丘缓坡资源约4.8万亩。

据衢州站实测资料统计,衢江区多年平均气温17.3℃,极端最高气温40.9℃,极端最低气温-10.4℃;多年平均水汽压17.4hpa,相对湿度79%;多年平均降水量1694mm,多年平均蒸发量938.8mm;多年平均风速2.7m/s,最大风速19.0m/s,相应风向为W。

衢江区内主要省级河道:衢江、乌溪江、江山港;县级河道:邵源、铜山源、芝溪、下山溪、上山溪、白马溪。衢江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将整个衢江区切割成南北两部分。江山港、乌溪江、芝溪、铜山源等10条一级支流全部在区境内汇入衢江干流,另有各支流汇集大小分支流数十条,形成羽枝状的衢江水系。

由于衢江区南北高,中部低,14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衢江支流多为山溪性河流,河床落差大,源短流急,一遇暴雨即山洪暴发,并很快全部汇集到衢江,造成沿江洪灾。

衢江区位于衢州市东部核心区,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腹地,又是连接江西、安徽、福建等省边境地带的交通枢纽,素有“四省咽喉,入省通衢”之美称,浙赣铁路复线自东向西横贯全境,杭金衢高速公路、320国道、46省道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全区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实现城乡一体的城区规划蓝图已经绘就,3km2建成区初具规模,3.5km2新城区框架初步拉开,2.2km2城区道路管网工程基本配套,1.2km2中心区初步建成。

2019年,全区生产总值(GDP)198.4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54亿元,增长0.8%;第二产业增加值74.62亿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103.31亿元,增长8.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0.6:38.6:50.8调整为10.3:37.6:52.1。全区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为48122元,合6976美元,比上年增长8.4%。全区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为55611元,合8061美元,比上年增长7.4%。

2019年年末总户数164340户,总人口数为412212人,平均每户人口数2.51人。总人口数比2018年412662人减少450人,增长率-1.09‰。其中男性为210780人,女性为201432人。性别结构:男性为51.13%,女性为48.87%,性别比例为104.64(女:100),比2018年的性别比例低0.01。总人口中乡村人口为321430人,占总人口数的77.98%;城镇人口90782人,占总人口数的22.02%。全年出生人口3607人,死亡人口272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14‰;计划生育率为97.55%。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53元,比上年增长9.9%,人均消费支出16640元,比上年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18元,增长8.7%,从四大块组成看:工资性收入21933元,增长8.9%;经营性净收入12425元,增长3.1%;财产净收入4406元,增长25.9%;转移净收入1254元,增长12.6%。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891元,比上年增长9.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5.3km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88元,比上年增长10%,从四大块组成看:工资性收入13045元,增长10.1%;经营性净收入5152元,增长8.9%;财产性净收入564元,增长16.8%;转移净收入3127元,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29元,比上年增长10.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9.8km2。

1.2.5.1洪涝灾害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特点,衢江区洪涝灾害易发、频发,近年来比较严重的有2002年特大强降雨、2010年特大强降雨、2011年特大强降雨、“20140614”洪灾、“20160615”洪灾。

(1)2002年特大强降雨

2002年8月15日14时至17时,双桥、太真2个乡镇突遭特大强降雨,山洪暴发,2个乡0.75万人受灾,死亡1人,145间房屋全倒塌,453间房屋损坏;13处10.2km堤防损坏,28处25.5km堤防决口,5条堰坝基础被掏空,3条堰坝被冲毁,4座电站不同程度冲毁损坏,29.5km乡村级道路损坏;15个村电力中断,18个村交通中断,8个村通信中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0.75亿元。

(2)2010年特大强降雨

(3)2011年特大强降雨

2011年6月12日18时开始,衢江区出现第三轮的强降雨,全区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6月19日凌晨又开始第四次强降雨。受两次强降雨影响,芝溪、铜山溪、上山溪、下山溪等小流域均出现近年来最高水位,衢江区山塘水库爆满,多座水库溢洪多。

根据灾后统计,全区共损毁防洪堤95.2km、机埠10座、损毁山塘20座、堰坝15座,损坏渠道38km、损坏倒塌民房978间,水毁道路97.8km,山体塌方124处。全区已有断路村30个,断水村17个,断电村35个,断讯村30个。经区民政部门统计,“6.15”、“6.19”洪灾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7亿元,其中水利损失1.06亿元。“6.15”洪灾直接经济损失0.9993亿元,其中水利损失2310万元;“6.19”洪灾直接经济损失2.87亿元,其中水利损失8279万元。

(4)“20140614”洪灾

2014年6月19日8时开始,全区普降大雨,局部地区出现了暴雨和大暴雨,至6月25日8时,全区56个水情遥测站点有32个站点降雨超过300mm,最高为杜泽镇明果寺站点达到384.5mm。区内山塘、水库蓄水已满,芝溪和铜山溪两条小流域山洪暴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6月27日5时开始,我区又出现一次强降水过程,全区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至6月28日8时,全区56个水情遥测站点有10个站点降雨超过100mm,最高为云溪乡勃垅坑站点达到167mm(岭洋乡岗头站降雨137mm、岭洋乡赖家站降雨132mm)。邵源溪和洋口溪等小流域山洪暴发,出现近年来最高水位,特别是岭洋乡受灾最为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这两次洪灾全区22个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11.9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1万亩,损坏堤防89处、15.5km,堤防决口75处、6.5km,冲毁堰坝9条、渠道15km,农民饮用水管道工程受损13km,损坏乡村级公路8.5km,倒塌房屋75间,转移人员1241人,解救被困人员2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亿元,其中水利设施损失0.52亿元。

(5)“20160615”洪灾

2016年6月15日8时开始,全区普降大雨,局部地区出现了暴雨和大暴雨,至6月16日8时,全区66个水情遥测站点有48个站点降雨超过50mm,最高为大洲镇白西坑站点达到103.5mm。芝溪和上山溪两条小流域山洪暴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6月28日14时开始,我区又出现一次强降水过程,全区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至6月29日10时,全区66个水情遥测站点有32个站点降雨超过100mm,最高为灰坪乡沙坑站点达到128mm。上山溪和下山溪等小流域山洪暴发,出现近年来最高水位,特别是全旺镇受灾最为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这两次洪灾造成全区22个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11.9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1万亩,损坏堤防42处、7.5km,冲毁堰坝9条、渠道5km,农民饮用水管道工程受损8km,损坏乡村级公路8.5km,倒塌房屋87间,转移人员324人,解救被困人员1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42万元,其中水利设施损失338万元。

1.2.5.2地质灾害

2002年8月15日双桥乡呈群发性的4处泥石流。①双桥乡黄蒙泥石流——是衢江区唯一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灾害点,也是全区唯一达重大灾情的地质灾害,共造成沟口15户村民房屋被冲,17人死亡,经济损失26010万元。②双桥乡地坞泥石流发生时造成下游沟口区3间村民房屋、若干梯田被冲毁,幸未造成人员伤亡。③双桥乡高田村田蓬泥石流造成下游田蓬自然村3户村民7间房屋被毁、多户民居进水淹没、且冲毁若干梯田。④双桥乡高田村蛟池坞泥石流造成下游高举坞自然村1户村民1间房屋以及横跨河道的若干座桥梁被毁,且冲毁若干梯田,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1.2.5.3气象灾害

2019年8月10日,受超强台风“利奇马”带来强降雨的影响,衢江区部分乡村灾情严重,特别是举村乡遭遇百年一遇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全乡房屋倒塌受损82幢、85户,塌方滑坡98处,农村饮用水管道受损19.3km,道路损毁超40km,河道损毁19.2km,桥梁冲毁21座,5个村的群众因灾导致断水断电,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788亿元,特别是鱼从坑自然村,全村28幢房屋,其中7幢倒塌、15幢严重损坏、6幢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2)《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技术组职责及人员组成>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1号);

(3)《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

(4)《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管理系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调查任务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5号);

(5)《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灾险普办发〔2020〕12号);

(6)《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16号);

(7)《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灾险普办〔2021〕2号;

(8)《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体系说明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5号);

(9)《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10号);

(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

(11)《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专家组职责和人员组成>和<浙江省第一次自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浙灾险普办〔2021〕1号;

(12)《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灾险普办〔2021〕3号;

(13)《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灾险普办〔2021〕8号);

(14)《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县两级落实方案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灾险普办﹝2021﹞13号);

(15)《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年12月)。

(1)《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2019年12月);

(2)《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2020年9月);

(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2021年4月);

(4)《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2020年8月);

(5)《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2020年9月);

(6)《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总体方案)》(2021年6月);

(7)《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应急管理专篇)》(2021年6月);

(8)《衢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2020年10月);

(9)《衢州市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2021年3月)。

(1)《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2021年4月);

(2)《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2021年4月);

(3)《企业及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2021年4月);

(4)《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2021年4月);

(5)《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2021年4月);

(6)《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2021年4月);

(7)《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2021年4月);

(8)《一般灾害事件调查技术规范》(2020年12月);

(9)《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2021年4月);

(10)《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2021年4月);

(11)《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2021年3月);

(12)《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集成技术规范》(2021年3月);

(13)《政府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2021年3月)。

通过组织开展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查清全区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及非煤矿山企业等主要承灾体分布情况,查明重点区域减灾能力,掌握我区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水平,为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分级分类分区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数据集成),全面掌握应急管理系统风险要素信息及抗灾能力,形成衢江区应急管理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2.2.1.1主要承灾体调查

(1)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开展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宗教活动场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九大类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掌握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及灾害属性;开展县域及乡(镇)经济社会基础指标统计。

(2)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调查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危化品企业空间位置和设防情况等信息;核查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的抗震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台风防护、地质灾害防护等主要自然灾害防护要求执行情况;调查和统计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自然灾害防护达标情况;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

2.2.1.2历史灾害灾情调查

2.2.1.3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全面调查我区辖区范围内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乡镇与社区、抽样家庭的防灾、抗灾、救灾能力,统筹政府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等方面作用,并评估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在灾前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减灾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形成衢江区综合减灾能力数据集,编制乡级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

2.2.1.4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

集成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调查及评估数据、承灾体隐患调查及评估数据等各部门(单位)汇交的基础数据,开展图层及属性指标数据标准化,形成衢江区多灾种多承灾体重点隐患综合集成数据集。

本次普查实施范围为衢江区辖区范围,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

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时点),年度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一年度为2020年,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30年为1991—2020年,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的时段为1978-2020年;重大、一般历史自然灾害调查的时段为1949-2020年。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灾险普办〔2020〕1号)和《衢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要严格管控普查质量,要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机制。

(1)参与部门(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

(2)区应急管理局审核

为保证上报的普查数据质量满足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应指派专人成立质量检查组进行质量检查。依据质检核查技术规范,利用质检核查系统对本级形成的普查成果进行100%质量检查,从任务内容、普查范围、采集要素、质量指标等方面,对成果质量进行检查形成系统生成的质检报告,无法通过软件实现质检的任务项,采取人工核查和专家评审会方式完成。对于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任务,退回普查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其中再行产生的人员、材料及经费消耗,由普查部门(单位)自行承担。待全部数据审核通过后,通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上报至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1)主要成果

1)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调查数据、历史灾害灾情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等,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形成衢江区应急管理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集,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

2)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灾情调查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图、综合减灾要素空间分布图、乡镇级减灾能力分布图。

3)文字报告类成果

(2)成果汇交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承灾体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服务设施调查重点是对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宗教活动场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重要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应急保障能力等灾害属性信息开展调查,以及对县域和乡(镇)基础指标进行统计,建立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成果数据集。调查及统计成果将为开展承灾体综合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和区划提供翔实可靠的本底数据,为客观认识我区辖区范围内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空间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1)公共服务设施(学校)调查

按照学校的实际分布,重点对其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面状位置信息)进行调查,完成《学校调查表》。

(2)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机构)调查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分布,重点对其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面状位置信息)进行调查,完成《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

(3)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调查

按照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的实际分布,重点对其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面状位置信息)进行调查,完成《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调查表》。

(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文化场所)调查

按照公共文化场所的实际分布,重点对其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面状位置信息)进行调查,完成《公共文化场所调查表》。

(5)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区)调查

按照旅游景区的实际分布,重点对其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面状位置信息)进行调查,完成《旅游景区调查表》。

(6)公共服务设施(星级饭店)调查

按照星级饭店的实际分布,重点对其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面状位置信息)进行调查,完成《星级饭店调查表》。

(7)公共服务设施(体育场馆)调查

按照体育场馆的实际分布,重点对其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面状位置信息)进行调查,完成《体育场馆调查表》。

(8)公共服务设施(宗教活动场所)调查

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分布,重点对其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面状位置信息)进行调查,完成《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

(9)公共服务设施(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调查

按照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的实际分布,重点对其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面状位置信息)进行调查,完成《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调查表》。

(10)基础指标统计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对象,一是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9类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县级和乡镇行政单元基础指标的统计。各调查对象详细范围见下表。

表3.1-1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对象详细范围

序号

调查对象

名称

详细范围

1

学校

1、基础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含各类学校教学点,不包含成人小学、成人初中、成人高中、附设教学班、托班、兴趣班。

2、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其他中职机构,不包含附设教学班。

3、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不包含附设教学班、研究生培养机构;不包括党校等非教育部门主管的机构。

2

医疗卫生

机构

1、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不包括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不包括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不包括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教育机构、卫生监督(监测、检测)机构、医学考试中心、农村改水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统计信息中心等卫生事业单位。

3

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

1、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养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老年公寓等各类养老机构,不包含社区家庭互助式养老机构。

2、儿童福利和救助机构:包括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4、其他提供住宿机构:主要指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不包含军供站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不包含未提供住宿条件的任何社会服务机构。

4

公共文化场所

1、公共图书馆:包括公共图书馆,不包括学校机构图书馆、各类机构内部举办的或单独举办的图书馆、部队系统以及文化馆(文化中心、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内设的图书室等。

2、博物馆:包括博物馆(院)、纪念馆(舍)、科技馆、陈列馆、收藏馆;不包含场地面积小于5000m2的民间收藏场馆。

3、文化馆:包括国家、省、市、县级文化馆、综合性文化中心、群众艺术馆、文化站;不包括街道(乡镇)、社区(农村)文化站或文化中心等机构,也不包括由临时抽调人员组成的文化工作队、服务站等。

4、美术馆:包含由文化部门主办或实行行业管理的国有美术馆,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文化部门备案的非营利性民营美术馆。

5、艺术表演场馆:包括剧场、影剧院、电影院、影视城、音乐厅、书场、曲艺场、杂技场、马戏场、综合性剧场等有观众席、舞台、灯光设备,公开售票、专供文艺团体演出或放映的文化活动场所。不含广播电台、图书市场、图书城、新华书店等机构。

5

旅游景区

包含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国家旅游景区,不含未定级及其他类型景区。

6

星级饭店

包括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饭店;包含未定星级但客房在50个以上,且占地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宾馆酒店。

7

体育场馆

包含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不包含观众席位数小于500的体育场、体育馆,也不包含未设置固定观众坐席的游泳馆和跳水馆;不包括学校(机构)体育场所。

8

宗教活动场所

国家宗教事务局登记、备案的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活动场所,具体包括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宗教处所。不包含在重要活动或重要节日期间瞬时最大人数小于500人的宗教场所。

9

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

包括有店铺的零售业态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可包括1000-6000m2的大型超市、百货店,不包括小于1000m2的超市和百货店。

10

县域基础指标统计表

包含地区生产总值、农业等主要指标信息。

11

乡镇基础指标统计表

包含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行政区域面积等主要指标信息。

3.1.4.1工作流程

公共服务设施类承灾体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调查实施、数据上报验收等三个阶段。其中,调查实施阶段的对象清查和内外业调查是公共服务设施调查的关键部分。

(1)前期准备

编制调查方案、数据采集技术方案等;成立调查机构和调查技术队伍;设计调查统计表格,收集整理已有数据,落实调查任务,组织协调调查工作,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培训工作等。

(2)调查实施

调查实施包括调查对象清查和对象调查(内外业调查)两个阶段。

调查对象清查由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参与部门(单位)共同完成,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区级各参与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对象的清查,汇总清查成果,并逐级上报。清查是开展公共服务设施调查的重要环节,为后续调查阶段工作底图制备、内外业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对象调查依据《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并利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完成清查掌握的各类调查对象的调查工作,发现清查遗漏的对象应及时补充。首先,基于教育、卫健、民政、文广旅体、民宗、宣传、经信、市场监管、科技、统计等部门掌握的数据,在内业优先完成空间数据的核查修改、补充标绘和疑问标记,然后通过PC端导入或APP移动端逐个录入等方式,录入需要的属性指标信息;其次,对于缺失字段信息,结合移动端APP及配备有调查工作底图的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地调查填报。

(3)质量审核上报

按照“自下而上”的流程,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等各参与部门负责相应调查对象调查指标信息的质量核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区应急管理局还应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参与质量审核工作。

3.4.1.2技术方法

(1)对象清查

1)清查目的和内容

调查对象清查主要是为了摸清、掌握调查对象目录、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

公共服务设施清查填报信息如下表所示,其任务是摸清本辖区所有在普查范围之内的单位、机构或场所的目录、基本情况和空间分布信息。清查工作利用统一开发的软件开展,清查软件中包括基础底图“天地图”,为清查提供统一的时空基准、地理参考,便于清查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识别和定位。

表3.1-2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对象清查填报内容

清查对象

清查填报信息

名称、地址、位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学校(机构)标识码

医疗卫生机构

名称、地址、位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

名称、地址、位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称、常用名、星级、地址、

位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任务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在区普查办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对填报的清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并逐级上报、逐级审核汇总,数据审核未通过,数据需返回上报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并逐级上报至市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最终形成清查成果。

3)清查流程

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参与部门,开展清查数据的核查和录入工作。

①数据核查和收集

②数据录入

采用批量导入和逐项填报两种方式。将清查指标录入系统,系统根据输入的地址信息或者经纬度信息识别清查对象的空间点位,系统无法自动识别的位置信息,可以手动进行修正。清查阶段,空间点位信息采集清查对象的最大外边界范围内的任一点位均可。

③审核汇总

在区普查办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各主要参与部门对填报的清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数据审核通过,依托系统提交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数据审核未通过,数据需返回上报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按照区—市—省逐级审核通过后,形成清查成果。清查成果包括清查对象图层(普查工作底图)和清查数据(普查对象名录)。

(2)对象调查

1)调查目的和内容

对象调查(内外业调查)是公共服务设施调查的主体工作,是基于调查工作底图和清查名录,补充完善各类调查对象空间数据和调查指标信息,形成最终调查成果的重要环节。调查对象的指标信息依据《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采集;调查内容及空间数据信息采集几何类型要求如下表所示。调查工作依托统一开发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开展,具体包括电脑端(内业用软件)和移动端(外业用软件)。

对象调查主要由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参与部门共同完成。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区所有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人员配置、业务培训、空间数据采集及审核汇集。各参与部门负责相应调查对象的调查指标信息采集。

3)调查流程

①调查指标信息采集

各参与部门(单位)依据调查表要求收集整理资料,在软件中采用批量导入或逐项填报两种方式录入调查指标信息。

②空间数据采集

空间数据采集包括内业采集和外业采集。内业采集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调查员,借助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调查软件,在内业优先完成空间数据的核查修改、补充标绘和疑问标记。外业采集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调查员开展外业调查工作,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数据调查APP移动终端采集系统,全面核实信息,完成空间数据的现场查勘、查遗补漏,并采用随机抽样、人工复核等手段,保证数据质量。

(3)具体任务及分工要求

表3.1-3公共服务设施调查任务分工表

调查内容

调查原则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填报单位

调查

标准

调查报表

学校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调查指标数据采集;面状空间数据采集。

在地

统计

区教育局

学校(机构)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

《公共服务设施(学校)调查表》

医院、乡镇与社区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调查指标数据采集;面状空间数据采集。

区卫健局

《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

调查内容: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的提供住宿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和救助机构、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和其他提供住宿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调查指标数据采集;面状空间数据采集。

区民政局

《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调查表

由文化部门主办或实行行业管理的文化文物机构以及由文化部门主办的其他文化机构,包含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艺术表演场馆场所等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调查指标数据采集;面状空间数据采集。

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

文化、文物机构、公共文化场所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文化场所)调查表》

在地统计

区文广旅体局

《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区)调查表》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审核认定的一星级及以上星级饭店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调查指标数据采集;面状空间数据采集。

《公共服务设施(星级饭店)调查表》

体育场馆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调查指标数据采集;面状空间数据采集。

《公共服务设施(体育场馆)调查表》

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调查指标数据采集;面状空间数据采集。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公共服务设施(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

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

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调查指标数据采集;面状空间数据采集。

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共服务设施(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调查表》

基础指标统计

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农业主要指标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行政区域面积。

区统计局

县统计部门

《县域基础指标统计表》和《乡(镇)基础指标统计表》

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表填报单位审核正式报出调查表,填报单位履行填表人自审和负责人审核两道程序,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填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填报单位上报的调查表,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区应急管理局对各参与部门(单位)提交汇集的成果数据进行质量核查,负责本辖区所有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数据成果的汇总、自检,并按照“填报单位—参与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的流程,将调查数据成果逐级上报、审核。系统上报的调查成果数据,若审核通过,依托系统提交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审核未通过,数据需返回填报单位或参与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区应急管理部门质检核查比例为100%,具体质检核查方式参照《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技术细则》执行。

(1)数据成果

衢江区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数据集。

(2)文字报告成果

衢江区公共服务系统承灾体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承灾体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在已有各危化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安全生产数据基础上,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设防水平、灾害防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灾害属性调查,形成衢江区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数据集,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减灾能力评估、灾害风险评估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按照《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开展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基础信息、地理分布、设防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等灾害属性信息的调查,掌握翔实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及灾害属性等特征,建立衢江区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成果数据集。

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范围为衢州区廿里镇工业功能区和处于园区内的所有企业,以及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取得安全许可或港口经营许可或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

不含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企业、运输企业等,不在普查范围之内。

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企业,不在普查范围之内。

已经停产关闭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在普查范围之内。

3.2.4.1工作流程

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调查实施、数据上报验收等三个阶段。其中,调查实施阶段的对象清查和内外业调查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的关键部分。

编制调查方案、数据采集技术方案等;成立调查机构和调查技术队伍;设计调查统计表格,收集整理已有数据,落实调查任务,组织协调调查工作,开展部署动员和宣传培训工作等。

调查对象清查由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参与部门(单位)共同完成,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全区各参与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对象的清查,汇总清查成果,并逐级上报。清查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的重要环节,为后续调查阶段工作底图制备、内外业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对象调查依据《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并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完成清查掌握的各类调查对象的调查工作,发现清查遗漏的对象应及时补充。首先,基于区应急管理局、廿里镇工办、城镇燃气管理部门、经信部门等部门掌握的数据,在内业优先完成空间数据的核查修改、补充标绘和疑问标记,然后通过PC端导入或APP移动端逐个录入等方式,录入需要的属性指标信息;其次,对于缺失字段信息,结合移动端APP及配备有调查工作底图的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地调查填报。

3.2.4.2技术方法

危险化学品企业清查填报信息如下表所示,其任务是摸清本辖区衢州区廿里镇工业功能区的园区名称、对象分类、单位详细地址、化工园区内企业数量、位置信息(点状);处于园区内的所有企业、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加油加气加氢站的名称、地址、对象分类、空间信息。清查工作利用统一开发的软件开展,清查软件中包括基础底图“天地图”,为清查提供统一的时空基准、地理参考,便于清查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识别和定位。

表3.2-1危险化学品企业各类对象清查填报信息表

化工园区

名称、地址、位置、园区内企业数量

危险化学品企业

名称、地址、位置

加油加气加氢站

清查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参与部门(廿里镇工办、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共同完成。区应急管理局和参与部门(单位)协调区内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调查对象的清查,汇总区内所有调查对象清查成果,并逐级上报至市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形成清查成果。

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参与企业,开展清查数据的核查和录入工作。

在区普查办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各参与企业对填报的清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数据审核通过,依托系统提交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数据审核未通过,数据需返回上报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按照区—市—省逐级审核通过后,形成清查成果。清查成果包括清查对象图层(普查工作底图)和清查数据(普查对象名录)。

对象调查(内外业调查)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的主体工作,是基于调查工作底图和清查名录,补充完善各类调查对象空间数据和调查指标信息,形成最终调查成果的重要环节。调查对象的指标信息依据《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采集;空间数据信息采集几何类型要求为面状信息。调查工作依托统一开发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开展,具体包括电脑端(内业用软件)和移动端(外业用软件)。

内外业调查主要由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参与部门(单位)共同完成。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区所有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人员配置、业务培训、空间数据采集及审核汇集。各参与部门负责相应调查对象的调查指标信息采集。

调查采用“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参与部门(单位)进行数据调查,汇总本行政区内所有调查对象成果,并上报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①数据填报

②数据录入与上报

区应急管理局对填报单位填报的数据审核无误后,可采用批量导入或逐条导入的方法将调查数据导入数据采集系统,并上报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③空间数据采集

空间数据采集包括内业采集和外业采集。内业采集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调查员,借助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在内业优先完成空间数据的核查修改、补充标绘和疑问标记。外业采集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调查员开展外业调查工作,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数据调查APP移动终端采集系统,全面核实企业位置信息、企业防灾减灾能力、设防水平等其他属性信息,并采用随机抽样、人工复核等手段,保证数据质量。

化工园区或危险化学品企业承灾体调查表填报单位审核正式报出调查表,填报单位履行填表人自审和负责人审核两道程序,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填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填报单位上报的调查表,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区应急管理局对各参与部门提交汇集的成果数据进行质量核查,负责本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承灾体调查数据成果的汇总、自检,并按照“填报单位—参与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的流程,将调查数据成果逐级上报、审核。系统上报的调查成果数据,若审核通过,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提交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审核未通过,数据需返回填报单位或参与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区应急管理部门质检核查比例为100%,具体质检核查方式参照《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技术细则》执行。

衢江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承灾体数据集。

(2)图件成果

衢江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承灾体分布图。

(3)文字报告成果

衢江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为摸清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典型自然灾害诱发的非煤矿山承灾体的影响,根据《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开展全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基础信息、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水旱(洪涝)灾害、地质灾害)设防情况、防灾减灾能力等信息调查,形成衢江区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数据集;在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地震、水旱、地质灾害有关成果数据,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为全区和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防灾减灾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灾害应急响应决策提供依据。

主要是开展全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基础信息、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水旱(洪涝)灾害、地质灾害)设防情况、防灾减灾能力等信息调查;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

(1)数据采集

收集整理已有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数据,包括:企业名称、行政属地、生产能力、地质构造类型、水文类型等基础信息。

在已有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数据的基础上,依据《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开展自然灾害高危险区或影响区的非煤矿山企业设防水平、灾害防御能力等调查工作,形成非煤矿山企业承灾体数据集。

(2)评估

依据《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基于非煤矿山企业承灾体数据,评估非煤矿山企业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

非煤矿山调查范围为衢江区辖区范围内的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其中已关闭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不列入此次调查范围。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包括: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包括: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或砾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3.4.1工作流程

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调查实施、风险评估、质量审核上报等四个阶段。其中,调查实施阶段的对象清查和内外业调查是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的关键部。

调查对象清查由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参与部门共同完成,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区级各参与部门组织调查对象的清查,汇总清查成果,并逐级上报。清查是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调查的重要环节,为后续调查阶段工作底图制备、内外业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对象调查依据《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并利用国家普查软件系统,完成清查掌握的各类调查对象的调查工作,发现清查遗漏的对象应及时补充。首先,基于非煤矿山主管部门掌握的数据,在内业优先完成空间数据的核查修改、补充标绘和疑问标记,然后通过PC端导入或APP移动端逐个录入等方式,录入需要的属性指标信息;其次,对于缺失字段信息,结合移动端APP及配备有调查工作底图的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地调查填报。

(3)风险评估

依据《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及采集的数据,评估非煤矿山企业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综合致灾危险性。

(4)质量审核上报

各参与部门负责相应调查对象调查指标信息的质量审核,保证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所有调查数据成果的汇总和审核,形成衢江区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集,并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的流程,将调查数据成果逐级审核、上报、汇总。

3.3.4.2技术方法

非煤矿山清查填报信息如下表所示,其任务是摸清本辖区所有依法开办和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建设和在生产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名称、地址和所属企业名称。清查工作利用统一开发的软件开展,清查软件中包括基础底图“天地图”,为清查提供统一的时空基准、地理参考,便于清查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识别和定位。

表3.3-1非煤矿山各类对象清查填报信息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名称、地址、位置、所属企业名称、生产状态、采矿许可证编号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清查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和非煤矿山企业共同完成,采用“自下而上”上报方式。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区内各参与企业组织调查对象的清查,汇总区内所有调查对象清查成果,并逐级上报至市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形成清查成果。

在区普查办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各主要参与企业对填报的清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数据审核通过,依托系统提交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数据审核未通过,数据需返回上报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按照区—市—省逐级审核通过后,形成清查成果。清查成果包括清查对象图层(普查工作底图)和清查数据(普查对象名录)。

对象调查(内外业调查)是非煤矿山调查的主体工作,是基于调查工作底图和清查名录,补充完善各类调查对象空间数据和调查指标信息,形成最终调查成果的重要环节。调查对象的指标信息依据《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采集,全面调查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依法开办和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建设和在生产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矿山年生产规模、矿山防灾减灾能力、历史事故信息(近20年)及危险源信息。调查工作依托统一开发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开展,具体包括电脑端(内业用软件)和移动端(外业用软件)。

内外业调查主要由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参与企业共同完成。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区所有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人员配置、业务培训、空间数据采集及审核汇集。各参与企业负责相应调查对象的调查指标信息采集。

调查采用“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非煤矿山主体责任单位进行数据调查,汇总本行政区内所有调查对象成果,并逐级上报至市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空间数据采集包括内业采集和外业采集。内业采集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调查员,借助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在内业优先完成空间数据的核查修改、补充标绘和疑问标记。外业采集是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调查员开展外业调查工作,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数据调查APP移动终端采集系统,全面核实非煤矿山企业位置信息、非煤矿山防灾减灾能力、设防水平等灾害属性信息,并采用随机抽样、人工复核等手段,保证数据质量。

非煤矿山企业承灾体调查表填报单位审核正式报出调查表,填报单位履行填表人自审和负责人审核两道程序,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区应急管理负责牵头填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填报单位上报的调查表,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区应急管理局对各参与部门提交汇集的成果数据进行质量核查,负责本辖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承灾体调查数据成果的汇总、自检,并按照“填报单位—参与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的流程,将调查数据成果逐级上报、审核。系统上报的调查成果数据,若审核通过,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提交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审核未通过,数据需返回填报单位或参与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区应急管理部门质检核查比例为100%,具体质检核查方式参照《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技术细则》执行。

衢江区非煤矿山企业承灾体数据集。

衢江区非煤矿山企业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报告。

以年度为统计基准,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统计单元,调查1978年至2020年以来发生的年度自然灾害情况。主要内容包含核心灾情指标数据,当年年末总人口、当年播种面积、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等基础数据,以及年度自然灾害报告等。

以单一历史灾害事件为统计基准、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统计单元,调查1949年至2020年以来衢江区发生的重大台风灾害和重大洪涝灾害。主要内容包括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人员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等信息。根据《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应急管理专篇)》所公布清单,衢江区不涉及重大洪涝灾害,涉及重大台风灾害20次,详见附件-衢江区重大历史台风灾害事件清单。

历史灾害调查的主要工作步骤包括前期准备、调查实施和数据上报验收等。

编制历史灾害调查方案、数据处理方案,成立调查机构、落实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培训,收集处理基础数据等环节。

调查实施分为数据收集整理和数据填报汇总两个环节。

1)数据收集和整理

2)数据填报汇总

历史灾害调查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原则,内业充分利用各种专业调查和统计部门的资料,尽可能多的提取所需要的信息,外业侧重于抽查、核对和补充。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的同时,对原有资料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对有问题的资料,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各涉灾部门负责相应调查对象调查指标信息的质量核查,保证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所有调查数据成果的汇总和核查,形成衢江区历史灾害调查数据集,并按照“涉灾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的流程,将调查数据成果逐级审核、上报、汇总,区应急管理系统普查数据成果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调查数据的收集采用档案查阅、抽样走访、遥感分析等多种调查技术,历史灾害灾情的时空特征和规律的分析和评估利用统计分析、空间分析等方法开展。其中,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详细技术要求见《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技术规范》;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详细技术要求见《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技术规范》;一般历史自然灾害事件调查详细技术要求详见《一般灾害事件调查技术规范》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一般历史自然灾害事件调查对象共包括干旱、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灾害、雪灾、地震、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9大灾种;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对象为台风灾种。根据各行业部门主管灾种分类,得到如下灾种对应关系表。

表4.4-1历史灾害调查灾种对应关系表

统计制度规定的自然灾害种类

对应的单灾种

对应的单灾种部门

洪涝灾害

干旱灾害

水旱灾害

区水利局

台风灾害

风雹灾害

低温冷冻灾害

雪灾

气象灾害

区气象局

地震灾害

区科技局

崩塌灾害

滑坡灾害

泥石流灾害

地质灾害

区资规局

森林火灾

区林业局

4.4.2.1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通过行业部门共享以及收集地方志、救灾档案、政府档案、行业部门的统计公报等资料的方式,获取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数据,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填报与分级审核校对相结合的组织方式。

在上报灾种时,针对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区应急管理局可根据数据资料收集共享获取情况,酌情确定填报主灾种或亚灾种。原则上,1978-1999年按主灾种(地质灾害)填报,2000-2020年按亚灾种(崩塌、滑坡、泥石流)填报。

2009-2020年:部分灾种、部分调查指标的数据已由国家层面提前预置到普查填报系统中,供参考使用。区应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数据进行核定、调整和修改,不全的数据统筹各行业部门进行补充,经各部门会商后,形成完整的调查数据集进行上报。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表主要调查内容和各项指标获取及填报部门参照下表。

表4.4-2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表

指标名称

数据获取及填报部门

区划名称

区应急管理局填写,区民政局配合开展

区划代码

区划沿革说明

当年年末总人口

区应急管理局填写,与区统计局共享获取数据

当年播种面积

当年地区生产总值

年份

区应急管理局填写,区民政局配合

灾害种类

受灾人口

死亡失踪人口

农作物受灾面积

农作物绝收面积

倒塌房屋户数

倒塌房屋间数

损坏房屋户数

损坏房屋间数

火场总面积

区应急管理局填写,与区林业局共享获取数据

受害森林面积

受害草原面积

直接经济损失

4.4.2.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

结合衢江区实际,调查1949-2020年区域内发生的重大台风灾害和重大洪涝灾害。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重大自然灾害指达到启动国家级Ⅱ级(含)以上应急响应阈值标准的灾害事件,阈值标准按照死亡失踪100人及以上判定,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不作为阈值标准。针对台风灾害,将致灾危险性作为参考判定标准。

重大台风灾害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反映重大台风灾害事件总体情况及发展变化情况的致灾因子数据(台风事件覆盖台站的风雨因子),人员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等灾情数据,包括指标数据、报告数据、专题图数据、照片数据。

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通过收集地方志、救灾档案、政府档案、行业部门的统计公报等资料的方式,获取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数据,采用自上而下逐级下发事件清单、自下而上逐级填报指标数据及审核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开展。

表4.4-3重大历史台风灾害调查表

区普查办组织填报,区民政局配合开展

区普查办组织填报,区民政局、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农作物成灾面积

受损公路长度

区普查办组织填报,区交通运输局、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受损铁路长度

受损码头泊位数量

受损机场数量

受损通信线路长度

区普查办组织填报,区通信管理部门、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受损通信基站数量

受损电力线路长度

区普查办组织填报,区电力部门、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受损输变电设备数量

受损水库数量

区普查办组织填报,区水利局、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受损水电站数量

受损堤防长度

受损护岸数量

受损水闸数量

受损塘坝数量

受损市政道路长度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填报,区住建局、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受损市政供水管网长度

受损市政排水管网长度

受损市政供气供热管网长度

毁坏非煤矿山资源数量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填报,区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毁坏煤矿资源数量

水产养殖受灾面积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填报,区农业农村局、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填报,区民政局、地方史志办公室配合开展

台风事件覆盖台站的风雨因子

中国气象局有关部门下发

4.4.2.3历史一般灾害事件调查

衢江区不同空间范围的1978-2020年逐年自然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台风灾害、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干旱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主要灾情指标数据集。

衢江区1949-2020年重大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一般历史自然灾害事件的灾害数据集。

利用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形成的数据成果,分析历史重大灾害事件的时空分布特征,形成报告。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是查清县级行政单元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乡镇与社区、家庭用于防灾、抗灾、救灾的队伍、财力、物资等方面的减灾能力。编制乡镇级减灾能力图,建立综合减灾能力数据集,为区政府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与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政策提供支撑。

按照《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利用调查统计、互联网、地理信息技术等,全面查清衢江区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乡镇与社区、家庭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各类资源,并评估乡镇与社区的灾前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能力,形成衢江区减灾能力分布数据集和乡镇级减灾能力评估图件。

(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2)企业和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

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的基本概况、隐患调查、风险评估与信息通信情况,应急预案建设、培训演练情况,资金、物资和场所等开展调查。

(4)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辖区内的部分家庭采取抽样和自愿的方式对家庭的基本信息、灾害认知能力、灾害自救互救能力等开展调查。

(5)综合减灾能力评估

基于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结果,选取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评估乡镇级减灾能力,并编制相应的减灾能力评估图。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的主要步骤可分为前期准备、调查实施、数据上报验收等。

调查对象清查由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参与部门共同完成,采用“自下而上”方式。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参与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对象的清查,汇总清查成果,并逐级上报。清查是开展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的重要环节,为后续调查阶段工作底图制备、内外业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对象调查依据《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企业及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并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完成清查掌握的各类调查对象的调查工作,发现清查遗漏的对象应及时补充。首先,基于各部门(单位)掌握的数据,在内业优先完成空间数据的核查修改、补充标绘和疑问标记,然后通过PC端导入或APP移动端逐个录入等方式,录入需要的属性指标信息;其次,对于缺失字段信息,结合移动端APP及配备有调查工作底图的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实地调查填报。

(3)评估制图

基于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结果,根据《乡镇、社区与家庭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综合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开展乡镇级减灾能力评估,并开展相应的图件编制。

各参与部门负责相应调查对象调查指标信息的质量核查,保证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所有调查数据成果的汇总和核查,按照“参与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的流程,将调查数据成果逐级审核、上报、汇总,区应急管理系统普查数据成果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5.3.2.1对象清查

(1)清查目的和内容

综合减灾能力清查填报信息如下表所示,其任务是摸清本辖区所有在普查范围之内的单位、机构或场所的目录、基本情况和空间分布信息。清查工作利用统一开发的软件开展,清查软件中包括基础底图“天地图”,为清查提供统一的时空基准、地理参考,便于清查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识别和定位。

1)政府减灾能力清查

清查内容:摸清政府涉灾部门、专业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避难场所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表5.4-1政府减灾能力清查表

清查对象名称

清查对象说明

涉灾部门

包括县级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资规、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科技部门

名称、编码、地址、单位级别

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包括综合性、应急管理部门专职和企事业消防队伍,不含社会应急力量消防队伍等

名称、编号、地址

森林消防队伍

包括县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应急消防队和后备森林消防队

救灾物资储备库(点)

包括省、市、县级应急管理、民政、气象、水利、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认定的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储备库、储备点等

名称、地址

应急避难场所

包括省、市、县级应急管理、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资规、水利、气象、人防部门认定的灾害应急避难场所

2)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清查

清查内容:明确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单位名称、机构代码、单位地址等信息。

表5.4-2企业减灾能力清查表

对象名称

填报信息

社会组织

组织名称、机构地址、统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机构类型

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清查

清查内容:摸清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目录、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

表5.4-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清查表

乡镇(街道、办事处)填报信息

行政村(社区)填报信息

单位名称

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如**街道,**镇,**乡等,不必填写**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行政村(社区)名称,如**村,**社区,不必填写**社区居委会,**村村民居委会

单位地址

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详细地址信息,包括所在省、市、区(市、区),精确到门牌号。

行政村(社区)委员会详细地址信息,包括所在省、市、区(市、区)、乡镇(街),精确到门牌号。

机构代码

行政区划代码

总户数

乡镇(街道、办事处)总户数

行政村(社区)总户数

总人口

乡镇(街道、办事处)年末常住人口总数

行政村(社区)年末常住人口总数

(2)任务分工

清查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参与部门(单位)共同完成,采用“自下而上”上报方式。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参与部门组织调查对象的清查,汇总区内所有调查对象清查成果,并逐级上报至市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形成清查成果。

(3)清查流程

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参与部门(单位),开展清查数据的核查和录入工作。

1)数据核查和收集

2)数据录入

3)审核汇总

在区普查办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各主要参与部门对填报的清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数据审核通过,依托系统提交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数据审核未通过,数据需返回上报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按照区—市—省逐级审核通过后,形成清查成果。清查成果包括清查对象图层(普查工作底图)和清查数据(普查对象目录)。

5.3.2.2对象调查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是基于调查工作底图和清查名录,补充完善各类调查对象指标信息,最终形成调查成果。

调查采用“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区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衢江区各参与风险普查的单位进行数据调查,汇总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调查对象成果,按照“参与部门(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流程进行数据全面自检,并通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逐级上报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调查任务内容,各部分调查流程如下: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重点调查涉灾部门在灾前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过程中的管理、人力、物资和财力资源。

1)防灾减灾救灾人力财力资源调查

人力资源调查包括对涉灾部门灾害管理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的调查。财力资源调查包括日常减灾资金投入情况调查。

2)防灾减灾救灾物资资源调查

物资资源调查包括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应急避难场所、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调查。

采取普查的方式,调查全区涉灾社会组织与志愿者机构参与灾害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过程的资源。

1)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主要调查在区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红十字会组织。重点针对以应急救援、防灾减灾为主要业务的各类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以及涉灾的其他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基金会、志愿者组织、社工组织等。调查内容具体包括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办公场所与队伍规模、装备物资与具备能力、上一年度开展培训与科普宣教的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

调查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参与灾前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资源,以及公众的风险意识、防灾减灾技能等。

1)乡镇减灾能力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基本概况,隐患调查、风险评估与信息通信情况,应急预案建设、培训演练情况,资金、物资和场所等。

2)行政村(社区)减灾能力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情况、防灾减灾活动开展情况等。

调查内容包括家庭基本信息、灾害认知能力、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5)具体分工要求

表5.4-4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任务分工表

灾害管理能力

属地统计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资规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科技局

《政府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调查表》

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

消防队伍基本情况、人员情况、驻地消防(面积)、消防装备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救援培训与演练、接警出动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消防中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不含消防大队和消防总队)。

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政府专职和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

消防队伍基本概况、人员情况、基地设施、消防装备设备、个人防护装备、救援培训与演练以及抢险救援情况。

《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调查表》

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的基地概况、储备物资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经信局。

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

《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调查表》

灾害应急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和建设管理等内容。

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人防办)。

各灾害应急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调查表》

地质灾害监测和工程防治调查表

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自动化监测和工程治理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数量;防治科室设立和防治专项经费投入情况。

《地质灾害监测和工程防治调查表》

社会组织减灾能力

主要调查在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红十字会组织。重点针对以应急救援、防灾减灾为主要业务的各类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以及涉灾的其他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基金会、志愿者组织、社工组织等。调查内容具体包括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办公场所与队伍规模、装备物资与具备能力、上一年度开展培训与科普宣教的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

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

各社会组织

《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表》

乡镇(街道)减灾能力

乡镇(街道、办事处)基本概况,隐患调查、风险评估与信息通信情况,应急预案建设、培训演练情况,资金、物资和场所等。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乡镇(街道)减灾能力调查表》

行政村(社区)减灾能力

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情况、防灾减灾活动开展情况等。

各行政村(社区)

《行政村(社区)减灾能力调查表》

家庭减灾能力

家庭基本信息、灾害认知能力、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抽样调查和自愿填报

抽样家庭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表》

(1)评估范围

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减灾能力进行评估。

(2)评估内容

评估乡镇级减灾能力。

(3)任务分工

乡镇级减灾能力评估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完成。

(4)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

基于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与家庭减灾能力调查结果,依据《乡镇、社区与家庭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和《综合减灾能力评估技术规范》,评估乡镇、社区与家庭减灾能力,并编制相应的减灾能力评估图。

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表参与部门审核正式报出调查表,参与部门履行填表人自审和负责人审核两道程序,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区应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牵头全区各参与部门对填报的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对调查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区各参与部门提交汇集的成果数据进行质量核查,负责本辖区所有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成果的汇总、自检,并按照“参与部门(包括乡镇)—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的流程,将调查数据成果逐级上报、审核。系统上报的调查成果数据,若审核通过,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提交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审核未通过,数据需返回参与部门进行修正后再提交。区应急管理部门质检核查比例为100%,具体质检核查方式参照《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技术细则》执行。

1)政府减灾能力

②衢江区政府专职/企事业专职和森林消防队伍减灾能力数据集;

③衢江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数据集;

④衢江区应急避难场所数据集;

⑤衢江区地质灾害监测和工程防治调查数据集。

2)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

①衢江区社会组织减灾能力数据集。

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

①衢江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

②衢江区各行政村(社区)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

③衢江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

4)家庭减灾能力

①衢江区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数据集。

1)衢江区政府减灾能力调查图层。

2)衢江区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图层。

3)衢江区综合减灾要素空间分布图,比例尺为1:10万。

1)衢江区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报告;

2)衢江区乡镇级减灾能力评估报告。

区级重点隐患综合评估的主要目标是整合集成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调查及评估数据、承灾体隐患调查及评估数据,开展图层及属性指标数据标准化,形成多灾种多承灾体重点隐患综合集成数据集。

一是集成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台风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

二是集成农村住宅、城市住宅、大中小学校舍、医疗卫生设施、商业中心、社会服务保障设施、市政桥梁、市政供水设施(供水厂站)、公路设施、非煤矿山设施、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工程、堤防工程等承灾体的隐患调查与评估数据。

针对全区各部门(单位)集成的基础数据,开展属性指标数据及图层标准化,形成多灾种全要素综合性的重点隐患综合集成数据集。

(1)单灾种及承灾体主管部门完成本行业重点隐患的调查及评估,并对成果数据进行质控;

(2)区普查办组织协调同级行业部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通过普查平台系统在线汇交经过行业质控后的重点隐患调查及评估数据;

(3)区应急管理局完成衢江区基础数据的标准化集成,按照“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的流程,将调查数据成果逐级审核、质检、汇总。

重点隐患基础数据集成遵照国家最新下发的《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集成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完成。

衢江区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集。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下简称风险普查)是一项为衢江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的调查项目。在项目实施之前和实施过程中对技术人员和普查员开展培训工作,提升普查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高调查表填报质量是保障普查工作质量的前提和基础。

风险普查培训工作是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的重要环节,通过系统性、开放式、模块式的培训,达成以下目标:

(4)通过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自然灾害基本国情和工作短板,更加科学地掌握致灾规律,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为降低自然灾害风险。

(1)区应急管理局普查工作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2)区应急管理局普查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7.1.3.1培训内容

(1)普查工作的总体目标、内容、技术方法、流程、实施进度和成果验收等;

(2)主要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等3项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调查内容、工作流程与技术方法以及成果要求;

(3)各项普查工作表的结构,指标说明和填报要求;

(4)多种数据的采集方法,空间信息制备与数据处理,软件平台的操作使用;

(5)普查工作中,各级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和管理。

7.1.3.2培训方式

培训对风险普查的总体目标与总体任务、总体技术方案和带有共性的技术方法与标准规范进行集中式培训;对主要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等单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专题培训。

风险普查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提高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普查工作的认识、了解普查工作极为重要。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有序开展宣传工作,使风险普查的意义及要求深入到各普查对象,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风险普查宣传的内容和重点在于要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宣传普查的内容和方式,宣传统计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宣传基层普查人员的事迹和经验。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目标是使风险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各参与部门(单位)重视支持风险普查,让普查工作人员掌握风险普查的内容与方法,让广大普查对象了解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使风险普查全民知晓、群众支持、人人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确保普查质量。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区应急管理局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风险普查的宣传工作。

风险普查宣传工作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可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传媒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公益宣传等方式对风险普查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提高风险普查新闻舆论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1)媒体传播

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有关重要活动,阐释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报道工作进展;在普查正式开始及普查结果发布前,将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信息;在普查工作各主要时段,利用电视台、报纸向社会发布普查信息,客观地反映普查工作成果及存在的问题,将风险普查工作深入社区,深入群众。

(2)网络宣传

(4)制作发放宣传张贴画、宣传手册等宣传品

进入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工业企业等,贴近群众进行宣传。

(1)印制宣传手册和宣传品。结合灾害类型和衢江实际,印制一批宣传手册和宣传品。

(2)拍摄制作宣传片。宣传片在5分钟左右,以介绍风险普查意义与内容、创新与特点、主要调查流程、依法普查等内容为主。安排在电视台、广场大屏以及网站等播出。

(3)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让普查对象了解普查工作、配合普查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开展主要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和部分评估工作。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资规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气象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单位)具体参与负责主要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的数据填报工作,各部门(单位)对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报的所有数据进行汇总、质检、审核。

为确保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应急管理局总体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履行法人职责,对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决算、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问题;区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行政村(社区)要配合协助项目实施;同时,区应急管理局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项目竣工验收后,普查系统由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科室负责日常运行与管理;普查系统的专业性较强、技术面较广,普查数据应用要求高,需定期对系统进行专业性的检查维护,对数据进行延续更新。严格执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运行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及各种规章制度做好运行管理工作;接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参加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负责编制普查数据年更新费用的预算建议;负责技术文档管理;负责单位内部的人员培训和岗位安排,制定岗位责任细则等。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的指导下,区应急管理局要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申报应急管理系统普查工作专项资金,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等工作。

2)开展清查工作。根据普查任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各参与部门(单位)开展数据资料清查、整理与汇集,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探索各类数据的共享渠道、方式。

3)开展调查工作。根据任务分工,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参与部门(单位)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数据,通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平台进行填报,并提交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3)评估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

根据国家统一编制的评估技术规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非煤矿山企业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乡镇级减灾能力评估、重点隐患分级分类分区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数据集成)工作。同时,配合省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4)工作总结和成果应用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

(1)加强组织领导。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属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2)压实普查责任。本次普查按照“在地统计”原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既是普查实施主体,也是普查对象,既要依据自身行政职能和本次普查方案中规定的职责,认真做好自身信息的填报,也要高效协调推动其他普查对象完成普查任务。要建立普查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普查工作情况纳入本地区和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压紧压实同级部门和下级政府普查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定时跟踪进展,推动任务落实。

(3)发挥基层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气象协理员、灾害信息员等专业力量作用以及基层网格员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经验优势,通过开展各级各类普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全面提高普查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保证普查工作质量。

(4)加大宣传力度。要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搞好普查阶段性总结与经验交流,将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普查的全过程。

(5)强化保密意识。灾害风险普查专业性强、涉密性高,对参于普查的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开展保密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严格落实数据保密制度,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对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保密措施,签订保密协议,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

(2)严格质量把控。要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指定专人或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对本级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落实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衢江区重大历史自然灾害(台风灾害)事件清单

灾害名称

台风名称

6205号台风(Kate)

凯特

1962年7月23日

6214号台风(Amy)

艾美

1962年9月6日

6911号台风(Elsie)

艾尔西

1969年9月28日

7123号台风(Bess)

贝丝

1971年9月23日

7209号台风(Betty)

贝蒂

1972年8月17日

7504号台风(Ora)

婀拉

1975年8月12日

8407号台风(Freda)

芙瑞达

1984年8月7日

8506号台风(Jeff)

杰夫

1985年7月31日

9015号台风(Abe)

埃布尔

1990年8月31日

9216号台风(Polly)

宝莉

1992年8月31日

9219号台风(Ted)

泰德

1992年9月23日

12

9417号台风(Fred)

弗雷特

1994年8月21日

13

9608号台风(HERB)

贺伯

1996年8月1日

14

9711号台风(WINNIE)

温妮

1997年8月18日

15

0010号台风(Bilis)

碧利斯

2000年8月23日

16

0414号台风(Rananim)

云娜

2004年8月12日

17

0513号台风(Talim)

泰利

2005年9月1日

18

0604号台风(Bilis)

2006年7月14日

19

1323号台风(Fitow)

菲特

2013年10月7日

20

1909号台风(LEKIMA)

利奇马

2019年8月10日

衢州衢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8月18日印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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