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过商业车险的车主们都可以在保单中发现这样一段话: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责任。保险车辆方负全责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保险车辆方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所谓的“无责免赔”条款就是说的最后一句“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简单说来也就是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而被保险人也就是车主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是无责任一方,则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不会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
无责免赔就是没有赔偿吗?
了解了上文所提到的“无责免赔”条款的内容,许多车主必然会问:“既然出钱买了保险,为啥出了事故还得不到赔偿?”
另一方面,由于车险在计价时通常会考虑被保险车辆历年来的赔付情况,没有赔付发生的车辆可享受“无赔款优待”。而在车主无责的情况下,如果由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必然会留下理赔记录,从而影响被保险车辆享受“无赔款优待”,增加承保保费,给车主造成额外的损失。
由此可见,无责免赔不表示被保险人无法获得赔偿,只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与通常情况下的有所差异而已。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