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王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10万元。2023年8月,王女士因“甲状腺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审核出王女士是在保险合同生效90天内确诊的重大疾病,而其所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约定:“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疾病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将无息给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最终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无息给付王女士所交保费。
案例分析:
为什么要设置“等待期”呢?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等待期”,是为了防范投保人道德风险,保护其他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大都会人寿湖北分公司提醒您:
1、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内容,了解保障范围、权利义务、等待期和免除保险人责任等重要事项,避免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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