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问答】起付线?甲类、乙类和非医保药品?住院费用都可报销?
为了让广大参保人更了解身边的医保,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度,用好医保待遇,现推出答疑专题——医保问答,为大家解答各种常见的问题。
答:“门槛费”是老百姓通俗的说法,即医保的“起付线”,指的是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内的医疗费用,低于起付标准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高于起付标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答:在医保药品目录里,药品主要分为两大类: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然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比例报销。
注意:乙类药品基本有自付比例,并且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答:非医保药品是指不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参保人使用“非医保药品”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需要全额自费购买。
答:在《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区分甲类药品和诊疗、乙类药品和诊疗、丙类诊疗,按个人负担先行自付0%-15%不等的比例后按比例报销。目录范围外的,属于自费项目,需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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