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险是基于产品责任而产生的,是承保产品责任风险的保险。所谓产品责任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而造成消费者、使用者以及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此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责任险的标的是民事赔偿责任,即仅限于经济赔偿责任而不包括刑事责任。产品责任险可以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单独投保,也可以由生产者投保并将其他关系方列为共同投保人。
汽车产品责任险的好处有哪些?
另一方面,汽车产品责任险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承保技术,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形象。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承保技术还比较落后,参与汽车安全性能研究的公司并不多。国外承保技术则较为成熟,许多重大质量隐患都是通过保险公司披露出来的。保险公司提出警示,在国外是很常见的,因为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前会对产品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此来确定费率。
如果出台汽车产品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出于增大利润空间以及防范道德风险的考虑,会对汽车零部件生产和安装等环节加强监督,一旦检测到质量事故,可以及时向厂商反馈并向公众报告,这样可以将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险行业通过出台汽车产品责任险可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真正发挥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保驾护航作用,提高整个保险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国内外行情:
目前,国外责任险市场较国内市场发展更为完善,美国是世界上产品责任保险最为发达的国家,不仅本国的各种产品需要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各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也都必须投保产品责任保险。相比之下,2008年我国财产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336.71亿元,责任险业务收入为81.75亿元,仅占产险市场比重的3.5%,其中产品责任险所占的比重更小,大部分责任险并不是企业主动投保,而是应国外进口商的要求被动投保的。险种单一的缺点十分突出,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发汽车产品责任险这一险种。由此可见,公众的保险意识薄弱以及国内产险保险公司的业务缺失,共同造成了当前的发展局面。
汽车产品虽然不是很大的一块,但实际上是很普遍,也很重要,很需要被重视的一块,汽车产品责任险有待于完善和提高,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更多应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