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

FOB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FOB的全文是FreeOnBoard,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另有FOB乐队,是全美地下Hardcore乐界的年轻部队。

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如果该证件并非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给予协助以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FCA术语。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A4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及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它费用。

B6费用划分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

B7通知卖方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对FOB术语的解释

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按照《2000年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但是,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采用FCA术语更为适宜。

按国际商会对FOB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3.注意事项:

(1)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风险,这也就是说如果货物在海上遇险或者遭遇海盗,将与卖方无关,买方不应此理由拒绝支付货款,所以卖方可以建议买方为货物投保。

(2)FOB价格包含了国内的所有费用。如果是货物比较多或者利润比较高的话,国内的费用是可以不用考虑的。而如果货物比较少,就需要相应提高价格,因为单位成本增加了很多,单位成本主要包括:内陆运费(工厂到港口或者集装箱仓库)、装卸费(特别是一些不能机械装卸的货物)、拼箱杂费、码头费、报送费、报检费等。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分为六种,其中只有: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FOBVessel,"namedportofshipment”)与《2000年通则》对FOB术语的解释相近。所以,《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与损坏。

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但各国对于“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采用程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这就必须明确装船的各项费用应由谁负担。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往往在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这就形成了FOB的变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FOBLinerTenns(FOB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FOBUnder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FOB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人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FOB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在许多标准合同中,为表明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常采用FOBST(FOBStowedandTrimmed)方式。

FOB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而产生的,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2000年通则》指出,《通则》对这些术语后的添加词句不提供任何指导规定,建议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这里所指的成本相当于FOB价,故CFR术语是在FOB价的基础上加上装运港至目的港的通常运费。

《2000年通则》指出,CFR是全球广泛接受的“成本加运费”术语的惟一的标准代码,不应再使用C&F(或CandF,C+F)这种传统的术语。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

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若出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1)CFRLinerTerms(CFR班轮条件)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Landed(CFR卸到岸上)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EXTackle(CFR吊钩下交货)

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应当指出,在CFR术语的附加条件,只是为了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2000年通则》对术语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的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就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交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应以合同货币投保。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

C&F和CIF不同,C&F:costandfreight,指成本+运费,后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称,也就是说运费要算到目的港,责任也止到目的港。

C&F通常是指FOB+运费。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若当事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IP术语。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线,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货物类型的海轮(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装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应按照《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期限应按照B5和B4规定。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如果能投保的话。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10%(即110%),并应采用合同货币。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按照A3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及按照A3b)规定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及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货港的任何卸货费用;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额外投保所需的信息。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买方必须在卖方已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除A3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且,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B10其他义务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国外运费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FR价-国外运费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FOB={{1-[退税率/(1+增值税率)]}×人民币含税价}/现汇买入价

公式解析:

FOB=(人民币含税价-退税收入)/现汇买入价

其中:退税收入=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

则:

FOB={人民币含税价-{人民币含税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现汇买入价

另外:如果您的产品有出口关税,FOB价是这样计算的。

FOB美元价=[FOB人民币价格×(1+关税率)]/美元现汇买入价

在计算出口价格时,汇率为什么用现汇买入价

汇价:外币电汇,信汇或票汇买卖业务所使用的汇率。

一般它高于现钞汇价,这是因为外币现钞一般不能在本国流通。

买入价:

买入价就是银行收取外币时愿意支付的价格。

————《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张亚芬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Incoterms2000

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以FOB成交,结果在目地港卸货时,发现货物有两件外包装破裂,里面的货物有被水浸过的痕迹。经查证,外包装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吊在船甲板上摔破的,因包装破裂导致里面的货物被水浸泡。请问,这种情况下,进口方能否以卖方没有完成交易义务为由向卖方索赔?

答:不可以。FOB贸易方式下,责任风险的划分是装运港的船弦。外包装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吊在船甲板上摔破的,也就是说,过了船弦界,就不是卖方的责任。

因为FOB是买方负责海运定舱,货代为指定货代,因此FOB的付款方式最好选择T/T(预付款),或者起码得争取到一定的预付,这样才能保证安全,有些国家的风险比较高,经常发生买方和指定货代相互勾结,无单提货,或者私下放提单给客人,这样对卖方风险太大,所以要坚持做全金额TT预付,因此TT付款方式和FOB贸易术语是一组常用的组合,可以有效控制该贸易术语下的潜在风险!欧美选择FOB比较多!

近年来在出口业务的FOB合同中,有些进口商和指定的货代串通一气,采取无单提货,使中国出口企业货款两空。去年底外经贸部发出通知,要求采取严厉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并希望出口企业过采用CIF付款方式。

据《国际商报》的消息,外经贸部提出的措施包括:

1.尽量采取CIF或C&F,避免外商指定境外货代安排运输。

2.如外商坚持FOB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可接受指定的船公司,但对货运代理的资格应进行审查,只接受经政府批准的货代。

3.如外商仍坚持指定境外货代,出口商应指定境外货代的提单必须委托经外经贸部批准的货运代理企业签发,并掌握货物的控制权,同时由代理签发提单的货代企业出具保函,承诺货到目的港后须凭信用证项下银行流转的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4.外贸公司不要轻易接受货代提单,尤其是外商指定的境外货代提单。

该问题在出口企业中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到底采用哪种交货方式比较安全在不同的方式下应注意哪些问题本站特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系主任石玉川教授对此问题发表意见,以嗜各位。

石玉川:众所周知,在我对外贸易业务中用以确定交货条件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装运港交货的FOB、CIF和CFR这三种。根据国际商会90年代末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统计,按使用的频繁程度,FOB排在第一位。由于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在装运港交货后,不负责安排运输和保险,也就不担心运价上涨的问题。而且在许多人中存在一种误解,即采用这三种常用术语成交,风险是完全相同的,都是以船舷为界转移风险,费用负担上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统归买方负担,只是责任上有所不同罢了。这种误解导致一些人在对外成交时忽略了对贸易术语的认真选择,最后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发生。其实,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000通则》中所说的“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只是用以确定货物在交接过程中损坏或灭失的后果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的问题,而并不泛指所有的风险,特别是不涉及收汇的风险问题。

事实证明,在我出口业务中,作为卖方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对于防范收汇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一、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因为,在CIF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的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三、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最近以来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事情。另外,还有的货代只在装运口岸设个小小的办事处,并无实际办理装运的能力,回过来再通过我方有关机构办理,既增加了环节,降低了效率,又提高了费用。作为卖方应对买方指定的货代的资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如认为不能接受,应及时予以拒绝。

四、选择贸易术语时还应与支付方式结合考虑。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FR术语。因为这两种术语下,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如果履约时行情对买方不利,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就有可能不办保险,这样一旦货物在途中出险就可能导致钱货两空。如不得已采用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应在当地投保卖方利益险。

五、即使采用信用证支付时,也应注意对托运人的规定,特别是FOB条件下,有些国外买方常在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交的提单要以买方作为托运人(Shipper),这种做法也同样会给卖方带来收汇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买卖双方按FOB条件成交,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卖方提交的提单要注明托运人为买方。卖方审证时发现这一问题。但认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是买方,买方作为托运人也顺理成章,另外,为此再修改信用证又要增加费用开支和延误装期,所以,卖方就照办了。交货后提交的提单注明买方为托运人。但结汇时因单证有不符点,被银行拒付并退单。

而货物在运输途中,买方以提单的托运人的名义指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他指定的收货人。这样一来,卖方虽控制着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然而货物却已被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提走。卖方向法院起诉承运人无单放货,被法院以无权起诉为由予以驳回。由此可见,在FOB合同下,以卖方还是买方作为托运人并非无足轻重的事情。按照《汉堡规则》的解释,托运人有两种,一种是与承运人签定海上运输合同的人,另一种是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承运人的人。根据上述解释,FOB合同下,买方或卖方均符合作为托运人的条件。如果买方资信好,又有转售在途货物的要求,以买方作为托运人未尝不可。但如果不是这样,从安全起见,还是以卖方作为托运人为好。

FOB价格术语,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为英文FreeonBoard的缩写。

FOB......(PortofShipment),此价格术语后面列明装运港的名称,故俗称为离岸价,其买卖双方责任划分如下:

*卖方责任(1)在指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负担直至货物越过船舷时为止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包括出口捐税、检验费、出口许可证费和其它为装船而必须履行的手续费用;

(3)自费提供货物的习惯包装和证明货物已交到指定船只的船边的清洁提单;

*买方责任(1)自费租船订舱,并将船名、装货泊位及装船日期通知卖方;

(2)负担自货物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价金;

(3)负担由于买方未能及时指定船只,或指定的船只未能在指定期限到达,或虽到达但未能承载货物等类似原因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自有关的规定期限或交货期期满之日起的货物的一切风险,但以货物确定为合同货物者为限;

(4)支付在卖方责任中(4)的情况下,因领取所列单证,包括领事签证费在内的一切费用和开支。

THE END
1.CIP或CIF条件下,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规定应投保的险别,是由卖方按...CIP或CIF条件下,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规定应投保的险别,是由卖方按惯例投保最低的险别,保险金额一般是合同金额的基础上加成() A.5% B.15% C.10% D.20% 点击查看答案进入题库练习 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你可能喜欢 单项选择题 CPT贸易术语条件...https://m.ppkao.com/mip/tiku/shiti/10366572.html
2.在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三种主要险别中,保险人责任最低的险...享受无赔款优待的时间必须是在投保人办理续保时,绝不能变相用于销售时的“返佣” D.按期续保。享受无赔款优待的范围必须是续保的险种或险别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2009年5月10日,欧盟B公司与中国A粮油公司签订了从中国进口10000吨大豆的合同,价格条件为FOB( 2009年5月10日,欧盟B公司与中国A粮油公司签订了从...https://m.ycpai.cn/souti/w22qvcwe.html
3.一文读懂海运保险附加险 是对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投保人只能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可以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 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类。 (一)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有下列11种险别: 偷窃、提货不着险; 淡水雨淋险; http://m.baohangda.com/nd.jsp?id=159&id=159
1.对FOBCFRCIF的说明(1)关于保险的问题。按《2000年通则》对CIF的解释,卖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再加成10%,并应采用合同中的币制。如买方有要求,并由买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可加保战争险、罢工、暴乱和民变险。 (2)关于风险承担问题。按CIF术语成交时,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履行交货义务并负担货物从装运港至约...https://www.daoxu56.com/zixun/342660.html
2.货物保险保什么货/不保什么货?军用品和二手货物,承保一切险或综合险时 其他类: 旧货、残货、裸货、退货、展览后之展品、陈列品和舱面货物爆竹、烟花等易燃易爆品 问:货物保险不保的货物有哪些? 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等 境外投保的离岸货物: ...http://www.360che.com/driver/241118/193881.html
3.fob条款卖方要承担哪些费用fob条款卖方要承担的费用如下:1、常规应付费用;2、意外情况的费用。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fob条款卖方要承担哪些费用 1、常规应付费用 我们都知道FOB条件下,发货人一般只需负责起运港费用,即上船前的费用,包括:提货费、装箱费、港杂费、港安费、提单费、舱单录入费、码头操作费(THC)或原产地附加费(OR...https://www.x315.cn/doc/UMNS7K
4.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分析(2)在投保平安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所有损失都赔偿。 8.投保险别选择案例 某厂预向国外出口一批日光灯。由于日光灯体积细长而又容易破碎,投保什么险比较好?包装方面有什么规定? 案例分析: 根据交易货物的性质,可以投保水渍险加保破损破碎险,也可以投保一切险,因为一切险包含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承保范围,而破损破...https://www.yoojia.com/ask/17-11947631994208108702.html
5.国际贸易实务单价一般由四个部分构成,例如¥500 FOB大连 PER M/T,缺一不可。注意次栏应与“品名及规格“栏每一项商品相对应。 More or less of shipment allowed at the sellers’option 短溢装条款 Total Value 列明币别及各项商品累计金额之和。它是发票及信用证金额的依据。 https://jingguan.hgnu.edu.cn/2014/1127/c2540a48299/page.htm
6.外贸单证实训总结(精选12篇)五、投保时应充分考虑对货物应投的险别,防止意外的发生; 实训四、结汇单据———汇票、C/O、FOMA) 实训过程中的认识与感受(掌握程度与难度点):汇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无条件的书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是或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在汇票...https://www.ruiwen.com/zongjie/3282915.html
7.咨询工程师里的进口设备国外运输保险费计算公式不一样附加险是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它是不能独立投保的险别,只能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可加保。 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由于保险公司对一般附加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内,...https://www.fobmy.com/news/show-1007722.html
8.外贸进口合同(精选11篇)各种货物需要投保的险别由甲方选定并在投保单中填明。乙方根据不同的险别规定不同的费率。现暂定如下: 四、保险责任 各种险别的责任范围,按照所属乙方制定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海运进口货物国内转运期间保险责任扩展条款”、“航空运输一切险条款”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为准。https://yjbys.com/hetongfanben/fanben/664162.html
9.FOB,CFR,CIF与FCA,CPT,CIP的区别。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参考解析: 适用的运输方式 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 装卸费用负担 运输单据不同 投保险别不同 AI解析 重新生成最新题目 【单选题】如果将人眼比作照相机的话,则相当于暗盒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依据社会舆论、( )和内心信念,以善恶评价为标准的意识、...https://www.shuashuati.com/ti/de4ecf0ba2194146bdb21aba2e1a753a.html
10.2013年10月全国自主考试(国际运输与保险)真题自考9.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供我国出口企业按FOB或CFR条件成交出口并采用托收方式收款时,为保障自身利益而投保的独立险别是 A.交货不到险 B.舱面险 C.进口关税险 D.卖方利益险 10.交通运输部门是货物运输工作中的 A.托运人 B.承运人 C.中间人 D.收货人 ...https://www.educity.cn/zikao/27959.html
11.做FOB出口都会用到哪些单证和哪些表格要贸易公...单证员十三。投保 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在履行CIF出口合同时,卖方在装船之前,应按照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出口商品的投保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后,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通常...https://www.bkw.cn/ky/ask/5692627.html
12.保险单据(InsuranceDocuments)的基本内容保险单据上一般不列明保险费的金额或只列明“Paid as arranged“(根据约定已付)。 8、承保险别 保险单据上应明确列明承保的险别,并且应与信用证上要求投保的险别完全一致。 9、赔付地点 赔付地点是发生货损时进行理赔的地点,一般应按信用证上的规定填写。如果信用证对此没有规定,则应以目的港为赔付地点。 http://www2.jscj.com/wmkj/baoxian/3249.html
13.海上保险实务——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及险种其他⑤附加险(ExtrancousRisks)/(AdditionalRisks):投保平安险、水渍险或一切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还可能受到一些非自然灾难或海上意外事故的因素或引起的损失,为了使货物在遭遇这类基本险别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时亦能得到赔偿,使不同的货物获得不同的保障,可以在险别的基础上,另行加保附加险,附加险有两类,即一般附加...https://m.shenlanbao.com/zhishi/10-8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