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0日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文件,首次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建立居民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给予相应激励,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居民给予相应约束。该政策从2025年起执行。
202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
根据国家医保局、山东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年度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根据这一要求,青岛市2025年一档居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80元,二档居民、少年儿童和在校大学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00元;个人缴费标准予以相应调整,即一档居民每人482元,二档居民和少年儿童每人415元,在校大学生每人170元。
青岛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宣传医保政策新变化。
受人口老龄化加剧、医保目录范围不断扩大、医疗新技术催生新需求等因素影响,近年来,青岛市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压力逐年增加,居民医保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矛盾。为此,青岛市统筹考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医疗需求等因素,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2025年在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的同时,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予以适当调整。这是自2020年以来青岛市首次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连续参保缴费
据介绍,2025年,青岛将连续参保激励落到实处,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省谈判的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下同)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缴费年数需重新计算,但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2025年还将实施零报销激励,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参保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连续参保缴费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所在区域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青岛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为市民详细解答医保政策新变化。
此外,中断缴费人员的大病保险报销限额也将予以降低。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次参保缴费的,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线上线下多渠道参保缴费更便捷
为更好发挥职工个人账户金家庭共济作用,青岛市职工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金,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近亲属缴纳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