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没有调整,仍然为学生儿童340元、成年居民440元。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果错过缴费期的,再参加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也就是参保缴费之日起,3个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需要个人自行承担。
对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12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请广大居民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及家人提供安全医疗健康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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