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实名举报:平安保险是如何把我逼到上网求助的!保险公司平安人寿保险金寿险投保书

部分保险公司代理人为了一己之私,利用大品牌、大公司的形象,无底线的消费客户的信任度,肆无忌惮地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作为一名保险自媒体人,虽没有义务,但却有责任去把这些黑暗放在太阳底下暴晒,直至消亡!

以下全文为网友自己所写购买保险的血泪史!

切莫轻信熟人,否则遗恨无穷

我叫葛艳,中国合法公民,北京市西城区居民。

我也算是一名高知识分子,以前看过不少网上控诉被骗的贴子,觉得离自己很远,从未想到,如今自己也被逼到上网发贴求助的地步。

我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代理人向我推销平安福保险过程中的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公之于众!

在我看来,这些卑劣行径,真的是亘古未有,骇然听闻,严重违背行业道德,令人发指。

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训,在买保险时一定提高警惕,认清自己的真实需求,

不要轻信熟人推销,否则遗恨无穷。

ps:

但是如果您仔细阅读完,定会给您带来一定帮助,也避免以后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购买平安人寿保险的经过

2015年12月8日,我因患甲状腺癌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进行了甲状腺癌根治术。

我嫂子宋某,刚入职平安人寿不久,在我动手术前就反复跟我说,如果买了平安福就可以获赔50万。

在我手术后更是频繁鼓动我为家人购买保险。

我患癌后情绪低落,心情烦躁,宋某的反复劝说更是令我不胜烦扰。

为丈夫购买平安福

不得已,在术后仅一个月,身心仍处于巨大伤痛的情况下,我于2016年1月20日为我丈夫购买了平安人寿的平安福。

事先说明:

我买的所有平安保险,投保险种都是宋某在未与我沟通的情况下,事先填在《投保申请书》中的,宋某没有跟我说过这些险种的保险责任。

▲我丈夫的投保申请书

只是告诉我,如果得了重疾可以获得50万的赔偿,如果身故的话可以获得51万的赔偿,出现意外可以获得40万赔偿。

我因此认为在丈夫患上被保障的重大疾病的情况下,直至他身故,平安人寿最少能够给付50+51=101万的保险金;

在因意外身故的情况下,平安人寿最少能够给付40+51=91万的保险金。

▲我丈夫的保单缴费明细

陪同丈夫去苏州工作

2016年1月26日,我带着女儿陪同丈夫前往苏州一家上市公司就职,儿子在北京上小学,由我二姐帮忙照顾。

2016年5月9日,儿子在学校磕伤了下巴,我从苏州赶回北京看望儿子。期间,宋某又鼓动我为两个孩子买少儿平安福终身寿险。

我忌讳为孩子买寿险,不愿意买,宋某通过我哥给我施加压力,以给我侄子买了少儿平安福为例,让我给孩子买保险。

迫于亲情压力,我于2016年5月13日为儿子和女儿购买了“少儿平安福”。

▲我儿子的保单缴费明细

▲我女儿的保单缴费明细

同样,这次宋某也是事先将投保险种填写在《投保申请书》中,也没有对我讲解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及保障内容。

我以为给孩子买的保险和我丈夫的一样,在出现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可以赔付50万,身故再赔付51万。

5月27日我从北京赶回苏州。

平安福条款极不公平

我们买完保险后一直没有见过保险合同,直到两年后,宋某才在我一再要求下把保险合同快递到苏州。

后来,宋某借口保险升级,年年让我增加附加险。

到2019年,

我丈夫的保险费从25482元涨到28979元;

我儿子的保费从10193元涨到11036元;

我女儿的保费从8854元涨到9737元。

从2016年到2019年,我为丈夫和孩子交了四年近20万元的保险费,但是平安人寿到底保障了什么,我还是一头雾水。

2019年下半年,我们全家搬回北京。

2020年1月19日,在缴纳我丈夫2020年保险费之前,我觉得不能再这么稀里糊涂地交钱了,便联系宋某讲解合同,她委托她的课长张某为我们讲解。

听完张某讲解,我感觉自己上当了。

于是我反目仔细研究保险合同,不断上网学习查询,发现平安人寿的保险合同条款极不公平,举例如下:

平安福主险和附加险属于共享保额

通过张某的讲解,依据平安福的保险条款:

我们才知道平安福主险终身寿险的保额和附加重疾险的保额是“共享”保额。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重疾,附加重疾险赔付了50万,主险的保额51万就要相应的减去50万,即只剩下1万。

平安人寿将平安福保险包装成:

主险:平安福终身寿险(不死不赔)

附加险:平安福附加重疾险(赔付重疾)

这两项从保单上看,属于单独列出,且单独收费,令消费者误以为主险终身寿险和附加重疾险是单独赔付,且各赔各的,

但其实是交两份钱只能获得一份保障。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如果宋某在给我投保前,对保险责任进行讲解、提示或说明,

我根本不可能购买这样的保险。

我丈夫的保单,20年总共需要缴纳保险费569828元。

如果我丈夫在缴费20年后发生重疾,平安人寿最多才赔付50万,后期身故也只能再赔付1万元,我还要倒贴平安人寿59828元!

这算哪门子保险?!

如果考虑利息,我缴纳的保险费更是远远超过平安福的重疾保额!

以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利率4.75%计算,20年本利共计956,758.15元,具备正常智力和思维能力的人都能算过这笔帐。

等待期出险仅退现金价值

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或者轻度重疾,平安人寿不会给予任何赔偿,只退还已交保险费的现金价值。

我丈夫的保险每年缴费8150元,第一年现金价值只有200元。如果等待期内发生重疾,平安人寿只退还200元钱。

等待期内出险,平安人寿不给赔偿都能理解。

但为何:

还要拿走我们缴纳的几乎全部保险费呢?

这样的合同条款已经无法仅用「不公平」来形容了。

我跟朋友交流这样的保险条款,有人评价说:

这简直丧失了起码的商业道德,在等待期内出现重疾,病人本来就处于危难之中,急需用钱,平安人寿非但没有丝毫同情心,反而将保险费也没收了。

这种所谓的合同约定和平安人寿的行为,我如何也无法理解是公平的,这突破我的基本认知,我认为这也一定是突破了起码的商业道德和良知的底线。

18周岁之前身故,不给任何赔偿

18周岁之前身故,少儿平安福只返还所交保费,不给任何赔偿。

这一点,平安代理人宋某没有给我任何讲解,经我多方查询后才知道,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的规则,我也表示理解。

可让我不能理解的是,那既然这样,

为何不给消费者提供一份单纯的重疾险呢?

为何非要绑定在主险这种不死不赔的终身寿险身上呢?

消费者的选择权在哪里呢?

据我后来了解,很多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客户都是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添加寿险责任的。

平安福这样不公平的保险条款,如果我在投保前知道的话,我是绝对不会购买的。

平安人寿的各种违规违法操作

发现这么多问题后,我提高了警惕。仔细检查购买的保单,这才发现,非但平安福的条款这么不公平!

更令人发指的是,保单签定时的多处签名以及保单回执都被伪造!

投保签字被伪造、日期被更改

前文已述:

2016年1月26日,我随丈夫前往苏州就职。

2016年5月08日,儿子受伤,我赶回北京。

2016年5月13日,迫于亲情压力给孩子购买保险。

2016年5月27日,我回到苏州。

▲女儿的保单

▲儿子的保单

再仔细检查发现《投保申请书》和《投保提示书》中的我签名都是被伪造的!

而且儿子的保单签字日期也变成了2016年5月31日,而那时我人在苏州。我儿子的保险合同根本就是一份假合同!

平安人寿在官网上介绍自己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主动加强合规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这样的《投保申请书》都能通过平安人寿的合规管理,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我已经亲笔签署了《投保申请书》和《投保提示书》,为什么还要伪造我签名做假的保险合同呢?

一旦我儿子发生保险事故向平安人寿索赔,平安人寿可以以签名不是我本人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如果保险事故是在我身故后发生,那更说不清楚了。

私自延迟合同生效日期

2016年1月20日,我给丈夫投保时,宋某对我们说只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处签名即可,其他内容由宋某来写。

可我现在查看保险合同时才发现,《投保申请书》上的保险合同指定生效日期是2016年2月1日。

可是,大家要知道,平安人寿是在2016年1月20日便收取了保费!我没有任何理由指定2016年2月1日才生效啊!

这明显是有人瞒着我们私自填写的。

难道我傻吗?买保险交了钱,却故意留出12天的风险期让自己来承担。

代理人阻碍我如实告知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接触合同。甚至出险后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并不退还保费。

三份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书》都是平安人寿代理人背着我填写的,根本就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询问。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致使我被动承担“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责任。

详述如下:

1、我在投保前一个月才做了癌症手术,在健康告知当中却全被填成“否”。

以平安人寿手眼通天的能量,我做过癌症手术这么重要的情报是不可能逃过平安人寿调查的,一旦被查出来,我不仅拿不到保险金,还要被没收已交的保费。

我是投保人,又不是被保险人,犯不着冒肯定被发现,被发现的后果又极其严重的风险,去做没有任何价值的不实告知。

此外,平安人寿代理人宋某是我的嫂子,对我的病情一清二楚,如果是我自己进行的不实告知,也逃不过宋某的审核。现在填成“否”而能过审,只能证明是平安人寿所为。

2、投保人工作单位、年收入及联系地址均与实际不符,在三份保单中,出现两个工作单位和两个地址。

3、投保人身高、体重与实际不符。

我身高168cm,保单中填写的却是164cm,有谁会把自己身高往低写?体重在三份保单中也是忽高忽低。

4、我的驾照类型是C,而在三份保单中有时是C,有时是B。

5、我孩子明明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却被填写成否。

有社保的人买某些保险会便宜一些。我即便不知道这一点,据实回答即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选择“否”。仅此一点即可完全证明《投保书》是平安人寿填写的,根本就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询问。

三份保险的《投保书》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填写的,并且故意填写不实信息。

如果我们后期出险,平安人寿完全可以拒绝赔付保险金,并且不退还我们已交的保费。

这是给我埋了多大的一个雷啊!

保险合同回执签名被伪造

通过多方了解,消费者购买保险都是有犹豫期的,犹豫期内退保,没有任何损失;

根据规定:

可我给家人的三份保险,却从未有签收过保险回执,保险合同也是在投保几年后,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才快递给我的。

我查看三份保险合同,最后一页是首年保险费发票,在发票页前都缺少一页,装订处有裁剩的页根,我猜想这就是回执页。

2020年5月14日,我与我丈夫前往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查验保险合同回执。

在一楼大厅,工作人员杨某将三份回执复印件拿给我看,不许拿走,不许拍照,不许复印。

我看见回执上的签名是刻意模仿我的笔迹,但假的就是假的,不用鉴定笔迹就可以判定回执上我的签名是伪造的!

因为我丈夫的保险合同回执上的签字日期是2016年1月29日,而那个时候我和丈夫在苏州,不可能在回执上签字。

▲2016年1月28日在江苏的消费记录

平安代理人宋某违反《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在投保时没有向我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误导我而购买保险。

书面签收保险合同是我唯一及时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平安人寿的保险责任,行使无条件退保权利的机会。

而回执上的签名却被人刻意伪造,剥夺我在犹豫期内无条件退保的机会。

平安官方态度强硬

2020年4月底开始,我向平安人寿投诉其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全额退保。

平安人寿工作人员态度强硬,坚称自己没有任何问题,我表示将向银保监会举报,他们毫不在乎。

2020年5月,我向银保监会举报平安人寿的不法行为。在北京银保监局的介入下,平安人寿态度有所软化,但依然不同意退保。

我们以为这样就可以全额退保了,但平安人寿依然不同意,表示最多退60%,后升至70%。

2020年7月9日,杨某提出要我们找物证鉴定所来做笔迹鉴定,做完笔迹鉴定,如果确实不是我的笔迹才可以全额退保。

我很奇怪,既然宋某已经承认在回执上伪造签名,平安人寿也是因为这个开除了她,为什么还要做笔迹鉴定。但平安人寿坚持要做笔迹鉴定。

2020年7月14日,我联系上北京一家物证鉴定所,人家说需要将检材留下来,两到三个星期才能出结果。

2020年7月17日,我前往平安大厦沟通笔迹鉴定事宜。平安人寿提出要让物证鉴定所到平安大厦来进行鉴定,而且笔迹鉴定的费用还要由我出!

我质疑平安人寿,需要两到三周才能鉴定的笔迹,怎么可能上门来做鉴定,平安人寿说他们合作的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可以上门鉴定。

我在网上查询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根据其官网介绍,这是一家由军队退休人员为主体的司法鉴定机构,而其上级单位,将星翰墨书画院,是一所宣传、推广将军书画的艺术机构。

我不敢妄言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已经被平安人寿收买,专职为平安人寿做虚假的笔迹鉴定。但在网上搜索后,发现有两个网页:

《我有一个笔迹鉴定,在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鉴定的笔迹错误怎么办?》

《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是一家黑心鉴定所,我叔叔借给同村的朋友陈会文11万,手写了欠条,到期不认自己》

如果平安人寿真是与北京长城司法鉴定所勾结的话,将回执上的笔迹鉴定是我的,平安人寿就能彻底翻盘。

拿着这个笔迹鉴定:

上,可以对付银保监会

下,可以不退我一分钱

而且将宋某开除后,宋某做的200个保单的续期佣金也省了。

平安人寿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世界上最长的路是平安人寿的套路啊。

截止2019年底,平安集团总资产82229亿元,当年营业收入11689亿元,净利润1494亿元。

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患过癌症,没有工作的小老百姓!

但是面对平安我不害怕,我也相信现在的社会环境不是平安人寿可以为所欲为的时代了,我一定会与平安人寿抗争到底!

二是提醒更多的消费者,买保险,一定要理性消费,认清自己的真实需求,切莫轻信熟人推销,否则遗恨无穷。

完结

结束语

拾叁见过太多的保险代理人,满口的仁义道德,一遍说着要客观、公正,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一边却只会自卖自夸,忽悠、欺骗消费者!

当然,这很多都是代理人自己的行为,但是作为保险公司,是否也有管理不当的责任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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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单生效日期算犹豫期吗?保单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而保单生效日是指保险公司开始承保的时间,保单生效日不一定开始算犹豫期,比如年金险,投保缴费成功的次日零时保单生效,而犹豫期则是从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日开始计算。 保单犹豫期有7天、10天、15天、20天,也有些短期产品没有犹豫期,具体以产品合同条款约定为准。https://m.csai.cn/wenda/929930.html
1.保险是当日生效还是第二日?保险生效日期怎么查?重点提炼: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保险的生效日期和时间,可以查看保险合同、咨询保险公司、查询官网或咨询保险代理人来确认。购买保险前,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的生效时间和其他重要条款。 君龙人寿超级玛丽12号重疾险 同种重疾二次赔 覆盖185种疾病 创新肺癌关爱金 ...https://m.xyz.cn/discover/detail-baoxianhetong-3256783.html
2.保险中的几个“时间”及生日单保单的签单日期是什么意思对于线上产品或实时核保的产品,签单日期与合同成立日期一般是同一天。 投保日期 线上产品通常是实时核保的,签单日期就是合同成立日期,一般都统称为投保日期。且对于线上产品,一般要求投保当天才可以支付,支付后才能使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日期 保险合同成立后,开始具备保障功能的日期。 https://blog.csdn.net/kikajack/article/details/83187787
3.保险合同生效日期早于成立日期合法吗这个问题确实存在哈!保险合同生效日期比它的成立日期要早上那么一阵子,这可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噢~在保险这种东西里面呢,"保险期间"和"保险合同生效日期"其实是两码事哦,《保险法》里头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个条款是完全没毛病的。 保险期间就是保险能给你提供保障的那段时间啦,也就是保险从开始到结束的这段时间。 https://www.66law.cn/laws/305301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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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单生效日期究竟是何时?【摘要】很多投保人对保单生效日期都不明白,他们普遍的认为投保之日就该市保单生效之日。日前,张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熟料,当天下午就发生意外了。双方对保险公司是否要赔偿发生了争执。 对于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依据保险合同规定,保单注明的保险起止时间为保险合同生效的...https://m.huize.com/study/detail-42478.html
6.意外险的生效日期怎么算?可以更改吗?意外险的生效日期通常是在您购买保险并完成支付后,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开始计算。这个日期可能是购买当天,也可能是次日零时,或者是您指定的某个未来日期。具体的生效日期会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说明。 意外险生效日期的几种常见情况: 即时生效:一些意外险产品在您完成在线购买并支付保费后立即生效,即所谓的“即时生...https://www.yilucai.cn/baoxian/yiwaibaoxian/20102.html
7.保单生效日与承保日期有什么区别基础知识金投保险投保人跟服务人员提供自己的相关材料的时候就是投保,然后保险公司会审核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承保条件叫核保,在保险合同下收取费用叫做承保,也就是说保险有了保单号就等同于生效了,也就是说承保日期其实就是投保日期。 而保单的生效日期一般是指保险产生法律效应的日期,保单一般是承保日期的第二天开始生效。 https://insurance.cngold.org/jczs/c6500560.html
8.银行存款保险怎么买股票频道3. 确认保险生效日期 当您在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后,银行存款保险会在存款生效的同时自动生效。在存款期间,保险保障将持续有效,直至存款期满或提前支取。 三、注意事项 购买银行存款保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存款种类选择 银行存款保险覆盖的存款种类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但并不包括理财产品、股票、债券...https://stock.hexun.com/2024-03-25/212306884.html
9.一张保单所涉及的几个“重要日期”在上面那个例子中,保险生效日期就应该是2018年11月11日0时。既然保险生效了,那么你的保障阶段就开始了。如果是大病保险,90天、180天或者360天的观察期就从11月11日0时开始计算了。另外,每年的这个日期(11月11日)就被称为“保单周年日”(或者为了好记,小伙伴们可以记成“保单周岁日”也行。每年到这个时候,...http://bxjj.sxycpc.com/info/1040/4706.htm
10.汕头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银龄安康行动”宣传工作的...由政府每年投保一次,保险期限为每年10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9月30日24:00时止。全市所有户籍老年人无须出资、无须办理投保手续,由市老龄办统一向市公安局户籍部门提取全市老年人数据直接投保。 (二)自付费投保 老年人及其子女自费购买、社会捐款或企业赞助等。生效日期为保单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https://www.shantou.gov.cn/stswsj/gkmlpt/content/1/1912/post_1912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