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自参保登记缴费次日起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的,欠缴期间不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工程建设项目以项目形式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若工程项目延期并办理工伤保险延期手续,视同补充工伤保险已办理延期手续。
如果对政策还有疑问
或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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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0791-12333
南昌县:0791-85728805
进贤县:0791-85680322
安义县:0791-83422980
东湖区:0791-87838964
西湖区:0791-86564790
青山湖区:0791-88113703
青云谱区:0791-88483993
新建区:0791-83759236
红谷滩区:0791-83838962
高新区:0791-88311256
经开区:0791-83801050
湾里管理局:0791-83798559
供稿单位:市社保中心
●1.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2.【5+2就业之家】一大波就业之家服务活动,请查收
●3.【补充工伤保险】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
●4.喜报!我市1家单位入选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5.全市推进南昌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5+2就业之家”)建设座谈会顺利召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