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投保年龄:30天-70周岁(最高可续保至100周岁)
保险区域:中国大陆
医院范围:二级或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
等待期:疾病等待期30天,意外无等待期
续费宽限期:续费宽限期21天
承保职业:中华职业分类表1-4类
报销范围:不限医保范围保障计划:
1.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30天后罹患疾病;
2.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一般医疗费用;
3.一般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以及住院前30天后30天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4.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5.若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赔付比例则为60%。若因未在社保所在地就医,导致未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赔付比例则为80%。
1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新重疾定义):600万
1.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疾病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120种重大疾病;
2.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3.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包括: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住院前30天后30天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以及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4.若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赔付比例则为60%。若因未在社保所在地就医,导致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赔付比例则为80%。
5.年累计限额600万元。
质子重离子治疗费用:600万(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享保额)
本保单对被保险人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按照100%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床位费以1500元/天为限。不承担被保险人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治疗费用。
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保险金:10万
在等待期后因罹患本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后如需赶赴异地(中国大陆地区的省外或自治区外或直辖市外)到合同指定的医院进行重大疾病治疗时,保险人将对被保险人的公共交通费用(飞机限经济舱及以下,火车(含地铁、轻轨、动车、其他高速列车)以软卧或一等座为限进行补偿,且保险年度内以保单载明额度为限。
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100万
全部上市特药目录,120种;海南特药,52种。
可选责任:
降低免赔额:免赔额降至5000元
勾选此附加险,一般医疗免赔额由1万元降至5000元,保险人在扣除5000元免赔额后按100%的比例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其他责任不变。
指定医疗责任保险金(等待期90天):100万
1、三级公立医院,单次重症监护室(ICU)住院大于10天(不含10天)的,按以下条件赔付:超过10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每天给付1000,最高10万;
2、三级公立医院因肺衰(可改为急性肺损伤)(同重大疾病保险下的定义)使用人工肺ECMO,定额赔付10万;
3、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保单期限内住院医保范围内项目扣除医保报销后的金额大于等于25万定额赔付10万;
4、三级公立医院,五项重要器官(心肝肺肾胰)之一的移植手术,定额赔付50万;
5、全残,定额赔付10万;
6、肾衰,定额赔付10万
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90天):2万
等待期后首次发病确诊罹患主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赔付后该项责任终止,也不可续保此项责任。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等待期60天):1000元
每次门(急)诊医疗费用限额100元,赔付比例为50%,年度累计门(急)诊医疗费用赔付不超过1000元;
支持30天-70周岁、1-4类职业人群投保,投保无需健康告知,最高可续保至100周岁。
2.保额高
2投保信息的填写:投保信息应由投保人本人亲自真实、完整填写各项客户信息,否则将影响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保险期间:1年。如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续缴保费,或在交费延长期内仍未足额补缴当期保费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在上一缴费周期结束时终止。
4续保:本保险为非保证续保产品,在保单满期后30日内可向保险人申请续保,经保险人同意后签发保单,不计算等待期。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第31日起,投保人重新提出投保申请、保险人重新审核同意后签发的保险单,需重新计算等待期。
5免赔额:保险人对免赔额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本保险合同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年免赔额为1万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无免赔额。如投保年免赔额降至5000元保险责任,则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降为5000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无免赔额。
(2)其他商业保险已报销部分可计入免赔额,但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报销部分不计入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