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13周岁14-30周岁31-40周岁41-60周岁61-80周岁81-105周岁
男女
趸交趸交
一次交清一次交清
1年1年
有社保无社保
原价:¥168
¥168
①出生满30天至105周岁已参保医保人群可投保,免健康告知,无职业限制
②最高600万保额,责任内一般既往症也可赔付
③多项特色保险责任,5项健康增值服务
对于以下情形,本产品不予赔付:
a)肿瘤类:恶性肿瘤*、颅内肿瘤或占位、脊髓肿瘤或占位、肝占位;
b)肝肾疾病类:慢性肾病(CKD4期及以上)、肝硬化、肝衰竭;
c)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冠心病、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主动脉夹层、心肌病、房颤/房扑、肺动脉高压、脑梗死、脑出血、心瓣膜病、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
d)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衰竭、间质性肺病;
e)其他:帕金森病,动脉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嗜(噬)血细胞综合征,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骨坏死,脊椎/脊柱/胸廓疾病*,癫痫,瘫痪;
f)意外:初次投保前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发生的意外事故。
释义:(1)恶性肿瘤:包括癌、肉瘤,含白血病、淋巴瘤。指首次投保前已罹患恶性肿瘤的持续、复发、转移。明确为投保后新发的恶性肿瘤不在此范围内,可正常赔付;
(2)脊椎/脊柱/胸廓疾病:包括脊柱侧弯、胸廓畸形、椎间盘疾患、椎骨滑脱、椎管狭窄、脊髓型颈椎病。
2)责任免除:条款中责任免除约定的内容。
一、经典版产品责任
1.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罹患疾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时,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或补偿后的剩余部分,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被保险人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先结算的,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保险人按5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2.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罹患疾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时,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超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3.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并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人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床位费限1500元/天。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0。
4.特定药品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因罹患疾病,经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需使用本合同约定的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对于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在保险人指定药店实际支出的本合同约定的药品清单中药品的费用,保险人在扣除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为限。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医保报销后,80%赔付;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人按50%赔付;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80%赔付。特定药品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0。
5.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医疗保险金四项责任总保额600万元。
6.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因病情需要跨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仅限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住院治疗,经被保险人申请,由转出医院开具转院证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陪同时(如有)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因异地转诊产生的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和重大疾病异地转诊住宿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给付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按100%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客运公共交通标准:飞机最高以经济舱(包含超级经济舱)为限,火车(含地铁、轻轨、动车、其他高速列车)以软卧或一等座为限;
住宿酒店以四星级及以下的标准间(标准双床房或标准大床房)为限。住宿费用以外的住宿酒店用餐、住宿酒店附带费用、被保险人自行升级房间等费用,不在本产品保障范围内。
7.救护车费用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罹患疾病,自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救护车费用,保险人按100%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二、臻选版产品责任
8.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罹患疾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时,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或补偿后的剩余部分,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被保险人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先结算的,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保险人按6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
9.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罹患疾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时,对于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超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1万元年免赔额后,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
10.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并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人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元为限,床位费限1500元/天。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0。
11.特定药品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因罹患疾病,经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需使用本合同约定的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对于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在保险人指定药店实际支出的本合同约定的药品清单中药品的费用,保险人在扣除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按10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年累计给付以300万为限。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医保报销后,100%赔付;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人按60%赔付;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100%赔付。特定药品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0。
12.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医疗保险金四项责任总保额600万元。
13.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保险金
14.救护车费用保险金
三、投被保险人要求
1.投保人资格:18周岁及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被保险人存在可保利益。仅限在中国大陆地区有固定居所的人士投保。
2.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30天至105周岁。其中,质子重离子医疗责任仅适用于14周岁及以上的被保险人。
3.被保险人资格:被保险人需为投保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仅限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人员参保。投保资格以线上核保为准。被保险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并退还该被保险人保险费。
4.被保险人职业类别:无限制。
四、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及条款:本产品名称为众民保·百万医疗险,请确认您已认真阅读投保须知、保障方案及《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条款(互联网普惠2024版E款)》(注册号:C0001793251202406210069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补偿保险条款(互联网2023版A款)》(注册号:C00017931922023010511293),您了解、同意并确认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用粗体等方式显著提示的部分。作为投保人,您确认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购买本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及投保须知的全部内容。
3.保险费与投保年龄:您每次投保应交纳的保费会随着您的年龄增长而变化。
4.本产品保险期间:1年。
8.基本医疗保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9.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保1份,多投保无效。
10.本产品保单生效日期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11.本产品通过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销售。
五、保单服务
1.投保:您填写个人投保信息并勾选需要的保险计划,若核保通过,您可通过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方式缴纳保费至众安保险指定账户(如为赠险无须缴费),保险合同成立;若核保不通过,则投保人无需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不成立。
3.理赔:下载“众安保险”APP,在线申请理赔,审核通过,理赔金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账户。
5.众安保险投诉热线:021-80399188。
六、承保公司说明
七、偿付能力
1.众安保险最近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公司官网偿付能力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