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在全省率先出台普惠托育运行补助政策,以减轻机构办托和家长养育负担。
比如,明确新增托班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万至20万元。对经认定符合三级、二级、一级标准的普惠托育机构,分别按每月500元、700元、900元的生均标准予以补助。
今年6月1日我市出台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办法后,按照各区、县(市)目前拟明确的普惠限价看,全市社会化备案机构中共有普惠机构68家,其中33家托育机构下调保育费,最多的1家降价1000元/月,少的降了100元/月,平均降价383.4元/月。后续这项政策将惠及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不断增强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绍兴最新生育政策解答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自2022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支付按照我市职工医保费用支付方式执行,报销待遇按照职工医保待遇水平。
举例:
假如,小陈今年普通门诊未发生过任何医疗费用,7月1日后,她在绍兴市妇保院产检并生产,产检总费用为35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2800元,扣除门诊起付线400元后,产检费用可报销(2800-400)*65%=1560元(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内);剖宫产分娩总费用100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8000元,扣除首次住院起付线1200元后,小陈本次生产费用可报(8000-1200)*80%=5440元,即生育医疗费用共报销1560+5440=7000元。
3、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什么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2021年11月25日后及以后分娩,且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
(1)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育一孩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妊娠7个月及以上生育二孩、三孩的,享受188天生育津贴;实施难产助产术及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2)妊娠4个月以下的流产,享受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流产、引产,享受42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津贴天数
4、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从何时开始享受?
如果小杨在2022年8月生产,那么其在8月份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医保报销,而生育津贴待遇需待其继续缴纳8月份至12月份的保费后(即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
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可享受哪些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我市居民医保费用支付方式执行,报销待遇按照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住院发生的分娩医疗费用,可享受定额补贴:平产1200元,难产助产、多胞胎或剖宫产1500元。
小美是我市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人,7月1日后,她在普通门诊发生的产检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医保报销(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为800元)。小美住院生产时发生的分娩医疗费用(含妊娠并发症),可享受上述定额补贴。
6、本人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小孩医保可以报销吗?
本人未就业且未享受其他地区生育保险待遇或未享受我市居民医保生育定额补贴的,其配偶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可享受平产定额补贴1200元,难产助产、多胞胎或剖宫产定额补贴1500元。
小王(男)在我市某企业上班,截至7月小王已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2022年7月,其未就业妻子小艺生了一个宝宝,若小艺未享受其他地区生育保险待遇或未享受我市居民医保生育定额补贴的,则可以享受其丈夫生育保险待遇,平产定额补贴1200元,剖宫产定额补贴1500元。
三、生育保险补贴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浙江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四、绍兴这些人,享受15天带薪假期
绍兴越城医保分局: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五、上虞区:推出13条生育优化政策
今年初,绍兴上虞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出优化生育政策13条,预计年财政经费支出1亿余元,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环境,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着力破解“不敢生”“不想生”难题。
13条优化生育政策包括:
对每对在上虞区登记结婚的夫妇给予价值1000元的礼包。
对生育二孩、三孩孕妇分别发放500元和1000元的孕期检查补助。
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补贴,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100%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
向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300元和500元的消费券,直至孩子3岁。
婴幼儿2-3岁期间,对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500元和800元托育服务补助。
孩子0-3岁期间,参照上年度上虞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向三孩母亲发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