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医保长期医疗一共有2款产品:6年的和20年的。
这里说的是6年版。
为啥说它变渣?
因为条款上加了几个字。
旧版6年保证续保期满后,只要我们没向保险公司提出停止续保申请,那么就可以续保。
而新版条款要求我们提出续保申请,并且需要保险公司同意,才能续保。
但新版条款中也说了,不会因为单一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变化或者历史理赔拒绝续保。
如果产品停售,也可以无等待期、免健康告知续保人保健康的其他医疗险。
续保担心的无非三点:发生过理赔,健康状况恶化,产品停售。
如果这三点都不影响,那还要担心什么呢?
所以加上的这句「经本公司同意」应该只是为了更合规。
银保监会之前发过一份《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有这么一句:「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虽然针对的是一年或一年以下且不包含保证续保条款的医疗险或重疾险,但好医保长期医疗可能是自我纠正。
蚂蚁最近过得不好,合规肯定是第一要务。
总之,好医保长期医疗(6年版)的改动应该就是为了更合规,实际影响不大,照常买即可。
其他医疗险也会做类似改动,都是为了合规,习惯就好。
2
另外,如果细心的话会发现好医保长期医疗(6年版)的既往症定义也有变化。
旧版是这样的,一共4条。
新版改成了5条。
加了「本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诊断,且达到临床缓解或临床治愈标准,但未能彻底治愈」。
临床治愈是个医学名词,它跟我们以为的彻底治愈、彻底治好不是一回事。
感冒、发烧、肺炎这些疾病可以彻底痊愈。
而乙肝等慢性病、癌症等大病,没办法彻底治愈,最好的情况就是做到临床治愈。
临床治愈就是指标正常了,但病毒或肿瘤细胞没有完全清除,依然有复发的可能。
以乙肝为例:
根据《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年版)》,如果停止治疗后仍能保持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阴性、HBVDNA检测不到、肝脏生物化学指标正常,那么就可以称为临床治愈。
临床治愈后,可以停药,也能减缓疾病进展,降低肝硬化、肝癌的发生率。
但因为没有完全治愈,所以依然有HBV再激活和发生肝癌的风险。
既往症新加的那句话就是为了应对这类情况。
大三阳、癌症达到临床治愈的,因为没有彻底治愈,依然会被列入既往症,免责不赔。
而感冒、发烧等可以彻底治愈的疾病,则不属于既往症,可以赔。
和其他医疗险相比,好医保长期医疗的既往症定义确实更严格。
但它健康告知问得少啊!
如果有涉及临床治愈的疾病,买其他医疗险健康告知都很难过,理赔条件没有更宽松。
3
那要不要换成20年版的呢?
我目前没这个打算。
好医保长期医疗(20年版)虽然20年内不用担心续保问题,但20年期满续保依然要审核。
并且它没说不会因为健康状况变化或理赔拒绝续保。
从续保条件来看,6年的反而要好一些。
但如果年纪较大,或者给家中老人买,可以考虑买20年版,至少未来20年不用操心了。
20年版还有一个优点是:院外抗癌特药保障写在合同里。
6年版虽然也有院外购药保障,但只是投保须知中的赠险,将来不再送也有可能,稳定性更差。
最后,20年版的既往症定义和6年版的也稍有不同。
6年版的第四条是「达到临床缓解或临床治愈标准,但未彻底治愈」,20年只有前半句,没有「但未彻底治愈」。
刚才解释了,临床治愈就是没有彻底治愈,所以我觉得有没有后半句其实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