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通常从地税部门征收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
(2)参保人员需要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并确保缴费成功,才能确保医保待遇的及时生效。
2.对于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1)如果在次月内被新用人单位录用并办理了续保手续,或在次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同时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自续保当月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不予中断。
1.由于登记录入、保费托收延迟等原因使参保人员就医时未能刷卡支付的医疗费用,或者由于社会保障(医保IC)卡制作延误导致参保人员无法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等。
3.参保人员可以凭地税部门签字盖章后的缴费到款凭证或个人缴费证明等材料,向社保机构申请结算待遇生效后的医疗费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