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美丽“夕阳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经典案例
某村村民刘某,从学校毕业后,在家务农,2020年9月年满16周岁,到镇社会保障所咨询养老保险政策,想了解自己是否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
政策回放
(一)城乡居保参保
1.参保条件: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
2020年4月,滁州市某县城乡居保参保居民王某来到镇社会保障所咨询个人应如何缴费更划算?到了60周岁后可领取哪些城乡居保待遇?
(二)城乡居保缴费
1.当前缴费档次标准:从2020年1月起,滁州市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在此之前最高缴费档次为3000元)。
2.当前我市补贴标准:政府对城乡居保缴费有补贴。缴费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50元、400元补贴60元、500补贴100元、600元补贴110元,700元补贴115元,800元补贴120元,900元补贴125元,1000元补贴130元,1500元补贴165元、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如果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将来领取养老金时得到的更多。
3.缴费档次变更:城乡居保参保人员若要调整缴费档次,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变更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可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缴费档次变更登记表,然后按选择的新档次缴费。当年已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缴费时生效。
4.缴费中断和补缴:城乡居保参保人在缴费年龄段未能按时缴费的,可以补缴,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并将需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
5.对参保老年人和长期缴费人员的政策倾斜:
(1)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对65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2元、3元、4元、5元。
(2)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长缴多得)。
2020年3月,滁州市某县城乡居保参保居民张某年满60周岁。本人到镇社会保障所咨询如何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他本人的城乡居保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
(三)城乡居保待遇(养老金)
1.待遇(养老金)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保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待遇(养老金)计算方法
城乡居保待遇(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