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商业养老保险行业分析报告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前景研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并计划于2015年开展试点。

2014.10

《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

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税收优惠额度过高(个人缴费部分不超过个人工资收入的30%),未能与税务部门有效协调,试行两个月后被叫停。

2017.06

国务院常务会议

2017.07

《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1)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商业养老保险管理运行制度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增强业务运作规范性。3)细化完善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业务规则。

2020.01

《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

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加快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有助于实现养老金融产品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满足消费者终身领取、长期领取需求。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养老服务相衔接的保险产品。

2020.12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一项整体工程,要坚持系统观念,按照“小步慢跑、总体渐进”的思路,加快推进顶层制度设计。

银保监会

2018.04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

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应当以“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为原则,满足参保人对养老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

2018.05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从经营要求、产品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服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保险公司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8.07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税延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能力、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应当符合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从业务条件、大类资产配置、运作规范、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税延养老保险的资金运用提出了专门要求。

2021.05

《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销售区域不受试点区域限制。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

财政部、人社部

《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日期

2008.06

《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

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8%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2008.12

《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

第16条明确提出“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

2010.06

2010陆家嘴论坛

保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施红表示,个人税延型产品目前已经形成初步的方案。

2011.05

2011陆家嘴论坛

国税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从明表示国税总局正在拟定上海进行个税延递型养老保险试点的方案。

2013.1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新“国十条”:《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完善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支持政策,完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

2016.0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扩大覆盖面;推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同时在税延养老保险监管规制方面,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框架;在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示范条款方面,有了一个初步的示范条款;在税延型养老保险的信息技术保障方面,中国保信开发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信息系统。一旦政策出台,保险业就可以比较有效地衔接这项政策的落地。

在2017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一年的试点工作;规定了针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详细税收优惠政策。

对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产品管理、销售管理、业务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平台管理、服务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

《个人税收递延型产品开发指引》

明确了产品设计原则、要素及收费管理模式

结合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全球财富管理首季峰会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将结合试点情况推广税延养老险。

2020.05

《关于促进本市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积极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鼓励保险公司继续优化产品设计和服务,探索简化办理流程。

2021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销售区域不受试点区域限制。期限暂定一年。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和新华保险六家头部险企成为试点公司。

业务方案

具体情况

产品目的

养老保障

产品类型

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领取年龄

60周岁及以上

账户式管理

交费方式

产品设计

积累期

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保险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偏好不同的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在积累期,保险公司应向消费者提供投资组合转换功能,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期限内可转换次数、转换时点,以及转换费用收取标准等。

领取期

保险公司须提供定期领取(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终身领取等多种方式供消费者选择。保险公司应制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年金领取转换表(以下简称转换表),可根据预定利率、生命表变化对转换表适时调整。

保险责任

包括身故责任、年金领取责任,鼓励保险公司以适当方式提供重疾、护理、意外等其他保险责任。

退保规则

前5个保单年度内退保

退保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

第6—10个保单年度内退保

退保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和75%账户累计收益部分之和

第10个保单年度后退保

退保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和90%账户累计收益部分之和

高于累计已交保费和90%账户累计收益部分之和领取期退

权益类资产配置

保险公司运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配置权益类资产比例,可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63号)要求上浮一档执行。

其他

中国银保监会将根据其经营长期性的特征和风险实际,在偿付能力最低资本要求上体现监管支持。

积极影响

具体分析

丰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巩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与现有的商业养老保险不同,丰富了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种类。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通过退保惩罚机制约束短期退保行为,具有长期养老的特性。中国三支柱养老体系严重失衡,第一支柱不堪重负,替代率进入下行周期;第二支柱覆盖率低,发展缓慢;养老第三支柱占比极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的重要产品补充,有利于第三支柱产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市场份额,缓解一、二支柱压力。

账户制管理,满足消费者差异化养老需求,带动保险公司康养业务发展。

专属商业养老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具有鲜明的储蓄性质,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1)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保险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偏好不同的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消费者拥有转换投资组合的权利,满足投保人不同生命周期的养老需求。2)鼓励试点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养老、照护服务等相衔接,即养老金领取可与养老、照护服务相衔接,真正实现专属养老保险的养老特性。

保险公司面临新机遇和挑战,利于保险公司内含价值增长。

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的“专属性”对险企定价、销售、运营和投资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专属养老保险产品适用于新兴态人群,要求产品定价应适应新兴态人群的收入水平。产品极具灵活性,在积累期具有投资组合转换功能;在领取期,投资者可有多种领取方式选择。另外,专属养老保险以养老保障为目标,要求统筹安全与收益。目前开展此类产品试点的六家保险公司均为大型险企,在精算、投资、运营与服务能力方面都较为领先,我承保此类产品将对保险公司内含价值增长有确定性贡献。

根据政策,税延性养老险投保时,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此外,在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时,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养老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7.5%。而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上调至5000元,12月又推出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社会个税负担下降,进一步降低了税延型养老险对低收入人群的吸引力。最新个税政策下,以每月64000元应税工资计算,购买税延养老险的税优额度仅为320元,而对于月收入不足5000元的普通居民,税延养老险则不会产生任何优惠效果。

应税工资

(元)

适用税率

税优限额(元)

未购税延养老保险应纳税额

购买税延养老保险应纳税额

当期税优额度(元)

64000

35%

1000

20650

20330

320

48000

30%

12900

12640

260

32000

25%

6750

6550

200

12500

10%

750

920

820

100

12000

720

700

620

80

10000

600

500

450

50

7000

3%

420

60

40

20

5000

-

0

3500

类型

A

B

C

B1

B2

全残责任、身故责任、养老金给付

收益类型

收益确定

收益保底

收益浮动

投资风险

保证年利率

保证利率≤结算利率

保单分红+保证利率

收益浮动,风险由投保人承担

结算频率

月结

季结

周结

初始费

不超过2%

不超过1%

资产管理费

不收取资产管理费,不设立投资账户

产品转换费

若在公司内部进行产品转换,则单次收取0.5%以下的转换费;若跨公司进行产品转换,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前三年分别收取不超过3%、2%、1%的转换费,此后不再收取

投保限制

第一,投保人购买C类产品前,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并协助该投保人选择适宜的保险产品;

第二,当投保人年龄大于50岁时,保险公司仅能向其出售A、B两类产品;

第三,投保人进行保险缴费时,C类产品每次缴费额度不得超过其当次保险缴费的50%;

第四,投保人进行产品转换时,C类产品账户价值不得超过其全部账户价值的50%

1.联系我们

方式3:邮件联系

发送邮件到sales@chinabaogao.com,我们的客服人员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2.填写订购单

3.付款

通过银行转账、网上银行、邮局汇款的形式支付报告购买款,我们见到汇款底单或转账底单后,1-2个工作日内会发送报告;

THE END
1.我国寿险业发展现状我国寿险业发展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寿险业在我国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国寿险业已经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我国寿险业的保费收入不断增长。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寿险业的保费收入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这...https://www.xyz.cn/toptag/woguoshouxianyefazhanxianzhuang-134573.html
2.20232029年中国寿险行业市场发展现状调研与投资趋势前...博思数据发布的《2023-2029年中国寿险行业市场发展现状调研与投资趋势前景分析报告》介绍了寿险行业相关概述、中国寿险产业运行环境、分析了中国寿险行业的现状、中国寿险行业竞争格局、对中国寿险行业做了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及中国寿险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您若想对寿险产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寿险行业,本报告是您...https://www.bosidata.com/report/Q87504NRQF.html
3.20242024-2030年中国人寿保险行业发展策略及投资商业模式分析报告目录中国人寿保险行业发展数据预测(2024-2030) 3一、2024-2030年中国人寿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41.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4全国经济增长率预期 4人口结构变化对保险需求的影响 5金融市场风险与监管政策调整 62.中国寿险市场规模、结构及竞争格局 8...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59748444.html
1.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和市场供需格局分析报告精读一、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保险行业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行业整体规模持续扩大,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的竞争力也逐步增强。同时,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和居民风险意识的增强,保险需求持续增长,为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保险市场规模方面,近年来,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市场规模逐年扩大。https://m.vzkoo.com/read/20240430fa271be6913683cdb35502fc.html
2.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分析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分析 摘要:中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我国的现代保险业不过30余年的发展,保险市场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中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产寿险的比例也发生了变化,转向寿险为主的格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财产保险的市场潜力挖掘不够,寿险公司的利差损较严重。因此,正确...https://www.unjs.com/lunwen/f/20170716000008_1395285.html
3.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二、广州市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 (一)广州市保险市场发展回顾。 自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广州保险已走过了17年的历程。在这17年里,国内保险公司增加到4家,广州市保险市场由人保公司独家垄断的时代已不复存在;同时随着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进入,许多外资保险公司也相继在广州设立了代表处。保险险种从过去仅十余...http://cgrs.szlib.com/qw/Paper/62035
4.封面文章:银保渠道助力人身险行业穿越周期(2023年第3期)3.经代渠道发展现状 我国寿险市场较为集中,2020 年国内人身险公司有92家,前3家原保费市占率为41%,前7家总计市占率58.1%,其余80多家公司共享约40%的市场份额。头部保险公司倾向于自建队伍,较少使用经代渠道,部分制约了专业中介的发展,保险经纪代理业务占总保费收入比例较低,合计收入占比不足3%,想要形成颠覆性格...http://www.cisf.cn/fxgc/zdtj/3777.jsp
5.我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大连市保险市场的调查报告我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大连市保险市场的调查报告○韩艳春编者按:如何制订我国保险事业发展的战略与策略,首要的条件是掌握国情、民情、行情,这个目标的捷径莫过于调查研究。基于此,本刊编辑部决定,从本期起在“我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题目下,... ...http://www.yidu.edu.cn/detail/article/5775c941ede4fe1a88f3f91e.html?org=100000&uorg=999999
6.降保险市场保险百科在保险业发展水平很高的西方发达国家里,保险经纪人制度十分完善、有效,已经成为健康保险、其他人身险和财产险的主要营销中介。但在我国健康保险市场乃至整个寿险市场上,经纪人几乎被忽略,只是在部分财产险的销售中起到一些作用。相信随着健康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经纪人会越来越受到重视。https://m.dby.cn/detail-102461.html
7.保险业市场分析报告2025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25-2031年中国保险业行业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报告》共十七章。首先介绍了保险的定义、分类等,接着分析了国际国内保险业的现状和市场运行情况,然后具体介绍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医疗保险等细分市场的发展。随后,报告对保险业做了区域发展分析、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资金运营分析和行业竞争分析。https://www.chinairr.org/report/R13/R1301/202411/19-627742.html
8.2011年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年会保险频道2011年11月17日,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年会在广西桂林举行,会议主题为关于寿险市场和渠道的思考https://insurance.hexun.com/2011/sxlcs/index.html
9.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及演变 中国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保险业飞速发展:1980年以来,中国保险业务以年均34%的速度增长,2001年全年保费总收入达2112.28亿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2%,保险密度(人均年保费收入)为168.98...https://www.fwsir.com/jj/html/jj_20070328221732_27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