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小微企业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解决了大批城镇人口灵活、就近就业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为了使小微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的变化,能留住就业人口,社会在进行广泛改革,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也是改革的主要内容。对小微企业来说,完善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可以增强小微企业的凝聚力,让员工更有归属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留住人才甚至吸引人才,使小微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高。国家层面上,在社会稳定方面,完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有助于提升社会保险的全员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促进社会公平;在国家金融方面,此举有助于提升国家社会保险金总量,也可以有效提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员工个人来说,此举可维护小微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解除小微企业员工个人发展的后顾之忧。
二、现阶段小微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意识不强
在全社会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险机制的大背景下,却存在部分小微企业从上到下,包括职工和领导,社会保险意识还比较淡薄,没有全面、准确地认识社会保险。如有的员工觉得现在身体很好,参加医疗保险没有必要;如有的企业在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候,非常不积极,总是一拖再拖,能少交就少交;如对于社保工作中出现问题,小微企业管理者能忽视就忽视,态度非常不端正;如受传统思想影响,养儿防老观念严重,参保不积极。以上种种行为都阻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意识有待提高。
(二)小微企业职工社保待遇得不到保证
医疗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热点问题,而一些小微企业存在拖欠职工医疗费的行为,导致患病职工生活陷入困境;有的企业也拖欠职工的工伤保险,使得伤残人员的基本生活缺乏保障;有的企业会拖欠员工的生育保险,女性员工医药费得不到及时的报销等。企业种种拖欠保险金的行为,使得职工基本的社保待遇得不到保障,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给企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三)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方法滞后
信息化时代迅猛发展,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国家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在社会各种公共服务中都建立了信息化系统,信息化服务已经成为公共服务的主流。但一些小微企业不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社会保险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就社会保险管理来说,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小微企业个人账户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查询手段不够全面,不少员工根本无法知晓个人的各种保险基数和缴纳数额。
三、完善小微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措施
(一)增强小微企业人员的社保意识
为增强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一方面要加大对职工进行社会保险的宣传,让职工意识到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安排一些社会保险的讲座,让职工了解一些社会保险的知识,令其了解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性和益处,增强其入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小微企业管理者的社保教育工作,让管理者充分认识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有百利而无一害,保障了员工的切身利益既是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切身利益,也提升了小微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
(二)要加强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服务信息化建设
建议小微企业立足于自身社会保险工作建立一个数据信息系统。系统包括两个大数据库:一个是在职职工数据库;另一个是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企业要及时采集员工的社会保险各方面的数据,包括缴费情况等,然后把这些数据录入到数据库;再制作一个数据库ERP接口,方便小微企业员工实时进行保费核算、医疗费用结算、账户查询等服务,方便企业和员工时时了解社保信息。
(三)要加强小微企业社保服务队伍建设
小微企业要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做好社保管理工作,离不开一支优秀的社会保险管理队伍。加强社保队伍建,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加强制度建设,社保服务人员要负责职工各种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以及个人账户的具体业务,包括变更、查询等;小微企业管理者要负责对社会保险业务进行分析和管理,分析了解切合本企业实际社会保险工作的动态,管理社会保险的各种服务工作,保证国家政策能够落实到位;建议安排独立的企业社保监督人,主要负责对社会保险的审计和核查,监督企业对社保金基金的征缴,监督企业对社保待遇的支付,发现了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加强社保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于社保工作人员,需要有一套合理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员工业务操作的流程进行规范,对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从而借社保服务之东风,推进小微企业的规范化、长远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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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将扶持小微企业作为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充分肯定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生力军的作用,必须全力保障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然而小微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险方面需求和其他行业仍有较大差距,进一步做好对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服务十分重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是小微企业核心管理工作,能激发员工热情,推动小微企业发展与进步。社会保险工作也是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组成,对人力资源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处理好员工社会保险事宜不仅能稳定人才队伍军心,还能推动小微企业人才发展。为促进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更加有效地推进,实际工作中应该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认识,并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人实际工作中应该重视社会保险的作用,并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
一、社会保险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受到多方面影响,其中社会保险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稳定人才队伍“军心”,解除人才后顾之忧
就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来看,社会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支付计划,是企业人才队伍在劳动期间创造的,退休之后能取得的报酬。小微企业为留住人才,采用工资奖励制度,加大社会保险缴费额度,让员工在退休后得到更多的养老金。这样既有利于留住人才,还能确保员工安心工作,解除他们发展的后顾之忧,建立稳定的人才资源队伍,促进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减少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良好的社会保险服务能够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留下人才,变相为小微企业降低了因人才流失或者更替而带来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与此同时,小微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还能够帮助企业员工抵御生活、工作不可控风险,也就为小微企业提升了抵御员工风险的能力。
(三)推动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和公平化
(四)激励员工并提高劳动生产率
社会保险是企业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全过程,是企业激励员工的重要方式之一。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应该将企业的福利薪酬与职工具体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全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消除他们的焦虑和不满因素,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同时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员工更具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挥社会保险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作用的对策
尽管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社会保险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思想认识不足,专业人才队伍缺乏、社会保险缺乏长远规划等。为应对这些问题,今后应该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推动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规范化,使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一)小微企业要提高对社会保险的重视程度
要想激发员工热情,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人力资源管理中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提高对社会保险的认识,为员工缴纳足够的社会保险金,以解除员工后顾之忧。从而尊重和满足员工需求,吸引更多员工为企业做贡献,推动企业发展和进步。
(二)小微企业管理者要强化社会保险缴纳中的激励机制
为留住优秀员工,让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年薪制、分红送股等形式,更好激发员工热情。企业可以将社会保险与个人劳动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工作岗位、当地薪资水平、具体职位、不同行业等情况,设置具有吸引力的保险和福利计划,达到激励和留住员工的目的,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小微企业要提高自身社会保险服务水平
(四)小微企业要营造社会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推行社会保险是一种趋势,民营小微企业应该建立灵活的社会保险制度,考虑企业性质、实力等情况,维护广大员工切身利益。强化机构管理,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和咨询服务,减少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成本,并健全管理制度,减少违法违纪现象,促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规范化进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社会保险具有重要作用。实际工作中应该重视该项工作,积极采取完善对策,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更好发挥其在民营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的热情,使他们为企业做出更大贡献,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及核心竞争力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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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微企业参保对象的特殊性
二、社会保险供给与小微企业需求的偏差
(一)社会保险供给价格与小微企业缴费能力的失衡
(二)社会保险供给项目与小微企业需求的差异
9月15日,太平洋产险北京分公司与北京首金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首金网)签订《中小微企业短期借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这是全国首例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保险”创新合作,标志着互联网金融开启了“担保+保险”新模式。
首金网作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平台,将监管方、资金方和借款方进行深度融合,并引入了保险机制。太平洋产险将运用保证保险为资金方提供保障,从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保证保险的参与将充分发挥资金出借方、借款企业、服务平台、第三方增信机构、保险机构、政府专项扶持计划等诸多参与方的优势,在提升整体风控水平的同时,提升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可能性,降低其融资成本。
双方的携手合作,为提升金融创新水平、支持地方信用融资体系的建立、缓解小额借款人融资难的问题做出努力和表率。
二、社会保险概念
人才资源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更是现阶段我国众多小微企业能够立足的“命根子”。小微企业管理必须加强对人才管理的重视,使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源管理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其中社会保险的管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指国家有针对性地对因生、老、病、死、残、失业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劳动者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5个项目。我国法律规定原则上全体职工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要求企业和职工责任共担,企业的缴费率占职工工资总额的30%。这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影响重大。
三、社会保险对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小微企业的运行离不开宏观环境,在目前中国宏观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也面临一定挑战。2016年5月份,“经济日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为45.9,较上月下降0.3个点,降幅较上月扩大0.2个点,表明本月小微企业市场运行情况依旧不容乐观。小微企业要实现突破式发展关键要靠创新,而创新关键靠人才。小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相比,其在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引进方面最大的弊端就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往往一个员工的社保缴纳问题、一个小事故的赔付就能给一个小微企业带来致命打击,为了让小微企业能够长远发展,稳定人才队伍,让人才队伍安心搞创新,一心谋发展,小微企业管理者已经不能沿用旧有的管理模式,都必须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适宜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只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才能使企业中的人力、物力得到最充分的配置和利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企业才能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实现效益最大化。管理者必须立足实际面向未来,规范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解决小微企业人才队伍的“后顾之忧”。
(一)社会保险制度在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推广主要阻力分析
(二)社会保险制度在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激励分析
四、结束语
综上,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对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从我国目前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来看,实施合理的社会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的稳定小微企业人才队伍,解决高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为更好的完善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管理者应该做到:建立灵活的社保制度。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和不同实力,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灵活的社保制度。强化机构管理,建立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小微企业提供社会保险咨询与服务。减少小微企业社会事务负担,降低小微企业人工管理成本。完善社保制度,减少社保“空子”,规避违规行为。
作者:郝蔚单位:莱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一、我国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特点及管理手段
(一)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特点
(二)我国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常用控制手段
二、保险参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的途径
(一)贷款保证保险
(二)贷款信用保险
(三)贸易信用保险
三、保险参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的主要优势和困难
(一)主要优势
首先,国家对于成立保险公司具有严格的注册资本最低要求,相对于目前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的其他第三方担保方式,保险公司在资金实力和品牌信誉方面具有明显的先天优势,即使发生大范围的代偿,也不会出现类似担保公司“跑路”的事件[8]。商业银行发放具有保险公司保障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以给予借款企业更加优惠的利率政策从而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其次,保险公司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可以借助掌握的客户和行业信息带来的大数据优势,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履约意愿进行审核判断,并可通过贷款发放后其他险种的承保理赔情况对借款人的还款进行持续跟踪,与商业银行实现信息互补。最后,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在风险识别、计量和定价上具有技术优势,可以通过保单条款设计、分保或再保险等手段实现借款人违约风险的进一步分散。
(二)存在的困难
四、小微企业信贷与信用保证保险结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小微企业信用平台建设建议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营造良好的银保合作环境
建议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机构之间进一步加强沟通,明确信用保证保险在缓释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方面的定位与政策。通过联合发文或研讨会等形式为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提供更多的合作和交流平台,使银行业建立起对信用保证保险的正确认识,营造银保文化氛围,理顺银保合作关系,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四)完善银保风险共担机制
商业银行应逐步摆脱依赖抵押担保的痼疾,打破刚性兑付的信用幻觉,树立平等的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在合作条件、业务流程设计上,秉承公平、互惠的原则,根据银保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风险共担比例,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贷前、贷中审核及贷后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信贷资金安全,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五)建立银保联动的长效机制
银保联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小微企业面临的各项风险、实际融资需求都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建议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制定长远规划,加强双方资源共享,加大在小微企业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等领域的沟通协作,实现自身在银保合作中的定位转型,形成银保联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作者:王鹏彭敏敏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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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保“小微企业信保易”的企业出口额变化情况看,这些企业2012年1~5月海关统计出口额户均同比增长达20%,高于小微企业整体出口增长情况。信用保险政策的支持,必将进一步提振他们扩大出口的信心。
江苏省某微型纺织品出口企业,2005年成立以来年出口额一直保持在10万~20万美元。2012年初,该企业在同行的介绍下,投保了“小微企业信保易”。投保前,为了避免收汇风险,该企业不敢轻易接受放账业务,多与老客户进行全额预付款交易,限制了业务规模的增长。投保后,企业有了“小微企业信保易”作后盾,果断突破了保守的交易方式,大胆承接了更多海外订单,目前出口规模已突破40万美元,较上年全年实现了翻番。
据信保专家介绍,“此次推出的‘小微企业信保易’最大的特点是‘保障全面,操作简便’,产品界面非常简明。”作为专属于小微企业的出口收汇风险保障方案,其保障范围覆盖企业出口收汇面临的商业风险及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包括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拒收等;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内乱等,外汇风险包括禁止汇兑、延期付款令等外汇管制,贸易风险包括禁止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发的进口许可证等。
(一)小微企业界定
由于微型企业和一般的中小企业在企业特性上有一定的区别,划分出微型企业的概念,对于政策的区分,理论研究的深入有直接的意义。目前,我国现行的企业划分标准,是2011年7月由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给出的。该规定将中小企业按照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的具体规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3种类型。截止2015年底,以工业企业为例,杭州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如下表:
由此可见,已经占到杭州地区市场主体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正逐渐演变成本地区经济稳定增长的核心力量。
(二)科技型企业界定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我国在2008年重新更新了高科技企业的认定标准。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⑤另外,由于高科技行业的不宜界定,我国根据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需求,采用了我国重点支持科技产业的形式来界定高科技企业应属的行业。具体为以下8个行业: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科技型小微企业界定―以杭州地区为例
从理论上来说,在明确了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定义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应该可以明确。借用集合论的观点,科技型小微企业就是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交集部分。简单的说就是小微企业中从事高科技行业的企业,或者是高科技企业中的小微企业。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由于我国并未从国家层面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给出认定标准,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自行出台了专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
以杭州地区为例,依据2015年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法》的认定,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年度营业收入不高于3000万元,并由市及以上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等。
二、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困境分析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在我国科技创新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自身的企业发展特性、金融体系的不健全、政府扶持力度不足等原因,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直接束缚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创新。究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传统的商业化金融体系难以对接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需求
现行的商业化金融体系中,由于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依靠规模经济优势实现交易成本降低目的,所以小额、多频率融资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能满足大型金融机构的规模经济要求;其次,规模小、融资风险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有效抵质押物,使得该类企业也难以成为中小型商业银行银行融资的主要目标。目前,杭州市区域性中小金融服务机构有限、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机构较少导致了本地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无路可贷”。
(二)现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难以匹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资金需求
在我国传统的金融体系中,由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失衡,目前现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还未能以健全、高效的状态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各种金融支持需求。该体系中包含的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虽然放宽了准入条件,但是主要还是为高成长型企业服务,对数量众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特别是在杭州地区,创业风险投资、科技保险业务发展仍然相对滞后,不能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三)现行的金融服务体系内容缺失难以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需求
第一、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在发展小微金融业务模式中采取“跟随政策”,所采用的金融工具偏少,金融服务单一,缺少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及服务,难以有效M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信用评级不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轻资产、重技术”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质押物,如固定资产、不动产等,对于贷款的需求未能依赖传统的抵质押贷款,倾向于信用贷款。但由于目前缺乏相对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金融机构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无法有效评估,为规避风险,金融机构可能会要求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较高的风险补偿,使得其融资交易成本上升。
第三、担保服务不完善。目前现行的融Y担保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的非市场化的信用担保体系,这种偏行政化的担保体系在实际运作当中缺乏一定的效率,不能很好的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且现行的融资担保体系运行缺乏制度建设,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
第四、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缺失。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资产结构来看,其主要资产是特有的技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但是由于在目前杭州信贷市场中缺少能够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的权威机构,导致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无法得到有效评估,使得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能获得与其资产价值相当的金融支持。
(四)政府的金融支持政策内容缺乏科学规划难以支撑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需求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研究
(一)完善金融结构,满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需求
首先,大力发展专业性的中小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结构体系中仍占据主导地位,银行贷款仍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首选。而发展专业性的中小银行金融机构最主要的实现路径是鼓励商业银行创设业务专业化的科技支行。依据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专业性的科技银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杭州地区只有少数的几家中小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尚未对本区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最后,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⑥相比较于传统的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在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上都有重大改进,更能匹配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的模式主要有众筹融资、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等。
(二)优化金融市场,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是组建和完善基于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和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杭州地区科技金融市场。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市场的功能,降低准入制度的门槛,使更多的组织健全、财务规范、企业信息真实有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都能享受金融服务获取资金。二是完善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企业债券市场,创新企业债券产品。由当地政府牵头,根据融资企业自主意愿,引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有效补充融资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大力创新债券融资方式,鼓励社会各方资金积极参与,提高投资者积极性。三是积极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当地政府整合全地区的科技金融资源,扶持一批创新水平高、综合竞争能力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逐步申报上市。特别是针对目前的新三板市场挂牌要求,培养一批成长潜力好的融资企业挂牌交易。四是大力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投资的原则,鼓励创业投资资本扶持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指导,杭州市政府引导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分阶段投资方式大力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改善金融服务,提高对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一是创新本地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制。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缺乏传统的抵押物,使得贷款资金可获得性低。创新融资担保机制,建立多层次的担保市场有助于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方面,当地政府参与设立政策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化信用担保机构。
二是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科技型小微企业征信机制的完善可以让金融服务机构方便快捷的获取融资企业的信用信息,改变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金融资源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效率低的局面。所以建议由当地政府牵头,建立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数据库;另外,根据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强、高成长性的特点,构建符合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
四是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评价体系。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信息不能被信贷机构完全识别,所以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创建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有利于解决金融机构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维护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环境
一、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的背景与现状
二、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制约要素
(一)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自身特殊性的制约
主要表现为:虽然智力资源丰富,专业化集中度高,但固定实物资产少,缺乏资金以及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和信用记录,贷款的额度相对较小,很多企业是科研人员,往往缺乏管理和市场经验,一旦技术有误或者方向有误,企业可能就会解体,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企业存活率较低。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这些特点导致其融资受到多方面的不利影响。首先,由于缺少抵押物和信用记录,导致金融机构对还款的不确定性增加,造成融资渠道不畅,只有小部分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可能性降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利息高。其次,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往往出现短贷长用的现象,银行逾期垫资比例高,对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储蓄和借出业务具有较强影响。因此,银行往往审慎对待此类贷款。三是由于科技市场的自然淘汰和技术更新频率很高。选择项目的恰当性、发展计划的合理性、市场的开拓能力有限性等技术、市场和新型行业的发展导致的技术与市场不确定性也增加了信贷风险。
(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外部发展环境的制约
首先,由于目前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国内市场增速等因素影响导致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市场规模不足,盈利水平下降,景气指数回落,因此,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意愿受到影响。其次,政府政策支持与配套服务不足,由于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成本高、效益不确定、工作量大等固化认识,导致对其相应的法律体系、税收、信息交流、财务审计、管理咨询、金融政策等社会服务体系落后于需求,而是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大企业,大多政策都是为其量身定制。第三是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不足,不能适应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多样化需求,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备,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尚不成熟。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很多担保机构在资金规模、担保时限、担保能力上存在欠缺,风险过于集中从而束缚了其代偿能力,相应的制度改革、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推进。
内外环境的制约,导致大量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资金主要靠内部积累以及代价很高的民间借贷,融资渠道受限,直接融资比例非常低,使得大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为受到资金问题困扰的融资难企业,因此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应该共同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支持体系,真正激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活力。
三、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对策
(一)政府积极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体系的构建提供政策支持
(二)金融机构积极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与建设性的服务
一、引言
所谓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型和家庭作坊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总称。因为小微企业具有的“先天性”现实劣势,其面临的融资难是一种常态性问题。对于小微企业来讲,依靠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方式以及发行债券或股票等资本市场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并非是一种普遍可行的途径。
对于小微企业融资的研究,国内外学者们都有相似的结论。在国外,Strahan和Weston(1996)通过对实证数据的检验证明中小企业实际存在融资问题。[1]Berger和Udell(1998)研究认为因为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小,融资约束成为中小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2]Beck、Ross和Norman(2000)还发现企业融资约束的可能性在企业规模越小时其严重程度越高。[3]Claessens和Tzioumis(2006)依照世界投资环境调查发现,大约有四分之三的小微企业认为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受到融资的约束。[4]在国内,罗文盛和王奇飞(2011)的观点是融资约束问题成为对中小企业发展构成限制的重要瓶颈。[5]谭之博和赵岳(2012)则对融资约束与企业规模之间的关系展开了研究,认为越是规模小的企业其受到的融资困难也越大。[6]张菊朋(2013)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制度基础进行了分析,认为应该从法律制度等方面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7]郑霞(2015)则从政策视角研究了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瓶颈,并对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进行了探讨。[8]
上述研究表明,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的小微企业都面临着融资困难的普遍问题。实际上,通过政府的一系列促进政策和措施,近年以来我国小微企业的贷款量有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小微企业的贷款量占全国企业贷款总量的比重也发生了显著的提升。事情尽管是这样的,但从总体上讲,我国小微企业无论是其贷款余额占全国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还是其新增贷款占全国企业新增贷款的比重都是偏低的,这也证明资金约束问题依旧是我国小微企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困境之一。
二、我国小微企业“麦克米伦缺陷”的表现及根源
(一)小微企业“麦克米伦缺陷”的表现
在1931年,麦克米伦在提交到英国金融产业委员会的一份政策报告之中提出,基于在中小企业中债务与资本的需求数量高于金融体系本身愿意提供的债务与资本的数量,比较多的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之中存在资金的缺口。人们把这种比较难以进行克服的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困境称作是“麦克米伦缺陷”。对于我国来讲,小微企业的“麦克米伦缺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比较高的融资成本
正常的情况下,小微企业事实上承担的贷款利率成本有五个部分:一是基准利率;二是期限溢价;三是风险溢价;四是合理利润率;五是管理成本率。为什么会是这样,有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小微企业的规模一般较小,其抵抗风险的能力由于较弱,其信用记录通常情况下也是比较少,对其信用评级往往也是不高的,于是小微企业在能够获取银行贷款时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贷款利率风险溢价。第二,对于同样的一笔商业性贷款,在商业银行看来,对小微企业耗费的人力与物力丝毫不少于其他企业,但是通常情况下小微企业单笔贷款的金额是比较小的,商业银行事实上是承担了相较于其他贷款企业更多的管理成本。第三,对于小微企业,在获取商业银行的贷款时通常是需要提交抵押担保的,在寻求担保时需要花费一定的担保和评估等费用,因此这也会增加其贷款的成本。
2.相对狭窄的融资渠道
对于大多数小微企业,其融资的渠道都是很狭窄的。一般情况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两个:一是内部融资;二是外部融资。在这两种融资渠道之中,内部融资又是其主要的方式,大约占到小微企业融资规模的60%左右。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越是处于企业的创业初期,越是规模小,小微企业内部融资占整个融资中的份额就越高,其对内部融资的依赖性也就越高。
在小微企业的外部融资中,占比较多的是间接融资,比如商业银行贷款,直接融资相对很少。在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之中,虽然中小企业板块和创业板块是能够直接提供融资服务,但通常情况是小微企业还是很难满足中小企业板块和创业板块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因此其直接融资渠道并不通畅。在小微企业的间接融资之中,商业银行贷款是其主要的方式,但现实情况是商业银行往往比较“惜贷”,对于小微企业的信贷也通常是短期信贷,因此间接融资渠道也是不通畅的。[9]除此之外,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等也是小微企业融资的补充渠道,但要么由于规模较小,要么规范性差、风险高,都不能成为小微企业能够长期的融资渠道。
3.非常有限的信贷支持
对于小微企业来讲,要想把企业做大做强,仅仅依靠其内部融资至少在初期是很难满足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必须借助外部的融资渠道。问题是,小微企业存在明显的先天弱质性,这种弱质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通常情况下是缺乏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的,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要想及时和充分地了解其经营业绩是存在困难的。第二,由于小微企业的固定资产相对是非常少的,能够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和抵押是明显不足的。[10]第三,抵抗风险的能力和经营盈利的能力相对较差,信用评级较低或者没有。这三方面的原因使得小微企业在获取信贷资金时面临极大的困难,即使是获得了一定的商业贷款,但其信贷额度也是非常有限的。
(二)小微企业“麦克米伦缺陷”的根源
作为一种常态和普遍的存在,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虽然是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其根源在于制度方面的约束。也就是说,具体到融资环境,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有效制度安排的不足。
1.内源融资明显不足
2.直接融资存在障碍
三、解决小微企业“麦克米伦缺陷”的保险机制
(一)进行小微企业的信用增级
小微企业因为通常情况下信用级别相对比较低,商业银行往往会对其进行“惜贷”。要改变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惜贷”行为,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增级是非常有必要的,恰好在这方面商业保险是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提升小微企业的信用级别并解决其信用不足方面的问题。首先,商业保险公司能够通过提供风险管理咨询服务来提高小微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让小微企业能够改善其经营业绩并提升其盈利的能力。其次,商业保险的介入能够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在很大程度上这会大大增加小微企业申请到商业银行信贷的可能性。[13]例如,小微企业的银行信贷保险、贸易融资保险以及融资租赁保险等就具有这方面的信用增级功效。
(二)增强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
(三)深化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
由于小微企业在进行商业信贷时通常需要提供额外的担保,商业保险能够弥补小微企业进行商业银行贷款时的信用不足,发挥类似于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在当前,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还急需继续进行,商业保险尤其能够对现有的信贷担保体系进行有益地补充。这一方面能够有助于提升小微企业的信用级别,另一方面还是对当前信用担保制度的一次深化。[13]具体来讲,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商业保险公司对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的介入是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信用担保,弥补了小微企业在信用方面的不足。其次,商业保险公司通过与担保机构进行有效合作,有效分散和化解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系数,这在某种程度上会有利于担保机构的继续发展并使得小微企业更加有机会得到担保机构提供的信贷担保服务。
(四)借助保险资金运用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保险承保业务的长足发展,商业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规模也越来越巨大,小微企业借助保险资金进行融资变成一种现实可能。首先,商业保险公司具备资金运用的实力。中国保监会《2015年1-10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0月,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1.83万亿元,净资产达到了1.55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的余额达到了10.60万亿元。这些保险资金出于保值和增值的目的,需要积极拓展资金运用的渠道,这其中就包括针对小微企业开展的业务。其次,商业保险公司具备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条件。商业保险公司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方面、风险管理方面以及与银行业、政府合作等方面都能够为小微企业所借重。保险资金在资金规模、投资领域限制以及投资风险管理能力方面都是契合小微企业融资的需求。
四、解决小微企业“麦克米伦缺陷”的具体路径
(一)商业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
商业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进行积极合作能够促进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增长。这种合作主要包括两种保险产品。
第一,贷款保证保险。这是主要的合作形式。小微企业购买贷款保证保险,之后以此保险保单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商业银行在符合程序情况下向小微企业开展信贷。一旦小微企业发生贷款违约的情况,商业保险公司就会代为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贷款保证保险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不提供担保和抵押的保险,另一种就是提供担保或抵押品的保险。
(二)商业保险公司与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
这种方式主要是基于担保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自身(包括经营)的特点,其主要存在两种合作形式。
(三)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资金运用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拓宽,商业保险公司能够针对小微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资金运用方式。
第一,信贷。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这又分为几种:首先,小微企业雇主信贷。对于经营业绩较好的部分小微企业,商业保险公司开展无抵押贷款。那些在成立初期还没有固定资产(或者非常少)但经营业绩较好的小微企业可以尝试这种方式。其次,小微企业团体信贷。这有两种方式:一是以小微企业团体作为贷款单元提供贷款资金,如“五户联保”贷款就是这种方式;二是对小微企业先行进行组合并开展组合团体的整体评估,之后进行集体贷款。最后,小微企业质押信贷。[16]对于一些小微企业,因为违约风险较小、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以及一定固定资产,它们就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融资。
第二,股权投资或私募债。在2012年7月,中国证监会在《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有关保险资金对那些非上市股权开展投资的问题明确作出了一些基本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可以运用其保险资金直接对小微企业进行股权式投资,成为持有小微企业股权的股东。而在2012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办法》中,对有关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小微企业私募债“合格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明确,因此商业保险公司也是可以以购买小微企业私募债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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