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8月19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8号),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
通知明确,2023年起,职工门诊待遇将不设封顶线,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
#01
北京医保新政
主要内容及解读
#02
北京市医保局
热点问题答疑
Q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什么要定向使用?
Q2:参保人员如何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Q3: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的顺序是什么?
Q4:如何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Q5: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
Q6: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
Q7: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哪些途径可以修改?
Q8: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每月几号划入?
Q9:异地安置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否定向使用?
Q10:哪些情况下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需要输入支付密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