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监管出台第三方网站不得代收保费
中国保监会今天正式公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正式出台。
《办法》共六章、30条,主要就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主体、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明确了基本经营规范和监管要求。《办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按照《办法》,能够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只有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下属的非保险类子公司或其他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都不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和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可以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服务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应取得代理、经纪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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