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失效即合同效力中止,一般是指因投保人未按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保险费,并且在宽限期内仍未足额交付续期保费。保单在效力中止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但健康保险、医疗保险的保单条款中一般有等待期或观察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或观察期内出险,保险人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且无需退还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本案中,游先生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该险种的等待期或观察期一般需要180天,而游先生在确诊重疾后身故的时点正好处于其复效后的180天内,因此依据保单免责条款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这一项进行处理。
三、风险提示
保单复效并不代表合同立即生效,保单复效不仅需补交保费、利息,还需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进行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核保,并给出承保、加费及拒保等结论,且需重新计算观察期,而观察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陈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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