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能避债?!这是真的吗?

如果朋友圈里有一位或多位保险从业人员,或许你会经常看到“保险能避债”的宣传字眼。

保险真的具备这样的功能吗?这种说法从何而来?本期我们一起看看:

一、保险可以避债?——先看《保险法》

中国有句老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首先我们得知道,“避债”行为,是逃避债务行为,无论在哪里都是违法的。

《保险法》作为我国的保险基本法,自然不可能告诉你:“我可以干违法的事情!”。但无穴不起风,这个大家听说的保险“避债”功能是从何而来?

一般传闻中的保险“避债”功能都源于《保险法》的第23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简单的说,就是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义务赔付,被保人或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金。

这个保险金是受《保险金》保护的,一定会给付给被保人或者受益人。

但是呢!重点来了~当被保人或受益人拿到保险金后,保险金就已经成为被保人或受益人的个人资产了。

如果被保人或受益人存在债务纠纷时,这笔到手的保险金肯定是要用来还债的。

根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这个条款中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力。

看起来是十分复杂的,不好理解,这里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

先说代位求偿,如果A欠B的钱,B欠C的钱,但B不还C的钱的时候,C是可以直接找到A要钱的。

但是如果是A是保险公司的话,保险公司欠B一笔保险金(已出险未赔付),B欠C的钱,这时B不还C的钱,C也没有权利直接找保险公司要求,这是代位求偿除外情形的一种。

这一点和《保险法》第23条的逻辑是一致的。即保险金是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债务人没有权利要求行使代位求偿。

但是,当被保人或者受益人拿到保险金之后,该偿还的债务还是需要还的!

不仅如此,部分地方性人民法院(如浙江、江苏)更是出台了更为严格的人身保险产品执行的政策:保单的现金价值、红利、现金价值、保险金等都属于可以被法院执行的权益性财产。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保险产品被执行的具体通知

二、真实案例,保险避债风险大

说完条款,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以此来感受一下借由保险避债的法律风险:

投保人A先生,为子女投保7份人身保险,保费共计400余万。A先生因民间借贷欠债未还,被追债人Z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退保。

A先生申述:如果解除保险合同,能得到的现金价值极少,经济损失巨大,双方利益受损;购买保险的初衷是为防止未成年子女的生存风险,并非获取高额回报或理财;

法院裁决:爸爸作为投保人,给小孩购买的保险,现金价值是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退保用于还债的。

可以看到,在已经背负债务的情况下,想通过买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的行为,是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法律肯定是不允许的。

不过因为我国的法律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所以就算是类似的案件,不同城市的判决也会存在不小的差异。

具体的案件还要具体分析,但希望大家知晓,想通过购买保险恶意避债,是存在极大法律风险的。

那说了这么多,“保险”和“避债”真的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吗?其实,也不尽然!

三、合理设计,有效实现债务隔离

由于保险结构的特殊性,通过一定的保单设计,合理安排保单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可以使得保单具备一定的家庭债务风险隔离的功能,间接实现保险从业者宣传的所谓“避债”的功能。

那么,那么多不同保险种类,我们应该如何进行保单设计呢?

假设A先生开了一家公司,担心将来有债务风险,要怎么配置保险才能将债务风险和保单权益相隔离呢?A先生应该是投保人、被保人还是受益人?

想要弄清这些问题,我们得先清除不同保险险种的投保人、被保人及受益人的财产性权益都有哪些?

可以看到不同险种,不同身份所享有的权益也不同。

因此,为了避免保单的现金价值、红利、保险金等被法院强制执行,我们在配置设计保单时,应遵从风险隔离的原则。

提前预判出最有可能出现债务风险的那个人,然后尽量避免将保单的大额财产性权益分配给他。

所以我们便可以大致分析出使得保险具备一定“避债”功能的保单设计情形:

这里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让大家感受一下人寿保险中,如何通过合理安排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来实现债务风险的规避:

人寿保险规避案例

L先生投保一份人寿保险,保额2000万,后因李先生不幸意外身故,其生前遗留3000万的债务,其遗产价值500万元,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债主要求L先生家人用保险理赔金来偿还剩余债务。

此时,如果L先生未指定保单受益人,那么2000万理赔金视作遗产由法定继承人L先生的父母和妻子、子女共同继承。

计算下来遗产价值共2500万,债务3000万,遗产继承的同时债务也要继承,故L先生的家人还需再拿出500万偿还债务。

如果L先生指定保单受益人为其子女,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

只要L先生子女主动放弃500万的遗产继承,即可免于3000万的债务,获得2000万的全部人寿保险理赔金。

以上是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L先生子女在继承遗产时需要还清L先生的生前债务。

而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在保单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所以只要L先生子女放弃继承遗产,即可不用偿还L先生生前的债务。

根据我们开头提到的《保险法》第23条与《合同法》的第73条:L先生子女能依法获得L先生的身故保险金2000万,但债权人无权要求L先生的子女用2000万的保险金来偿还债务。

所以,保险的所谓"避债"功能是在特定的条件下,通过保单的合理设计来实现的。但绝对不是指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用保险单来抗辩偿还债务的责任!

THE END
1.保险案例保险投保案例保险理赔案例招商信诺保险案例栏目提供多样化保险投保、保险理赔案例分析,涵盖保险投保案例和人寿保险理赔案例分析等,看案例挑保险,根据案例更快捷、更便利找到适合您的保险.https://www.cignacmb.com/baoxiananli/
2.中国人寿年度十大寿险典型理赔案例商业中国人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持续打造“快捷、温暖”理赔服务品牌,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https://www.jnnews.tv/shangye/p/2024-04/01/1043253.html
3.关于友邦的真实故事香港保险下面保倍财富分析几个真实的案例给大家: 1、天后王菲 比如我们的“天后王菲”,王菲与窦唯离婚后,便独力供养时年7岁的女儿窦靖童。为了令女儿在18岁成年后生活可以有绝对保障,王菲除了关心女儿教育外,又为其未来生活作出安排,在AIA为童童买下约2000万港元的储蓄人寿保险,到女儿18岁后,即可取得2000多万港元的保险金。http://m.gangbaobaohk.com/h-nd-211.html
4.中国人寿理赔之真实案例解析康悦百万医疗(C款)二、案例分析 1.情况介绍: 2019年1月11日,妻子为其爱人王先生购买了一份国寿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保费526元(投保年龄37周)保额6050000元。同年3月11日-5月24日,王先生因病毒性脑炎先后就诊内蒙古呼和浩特及北京地区的4家医院,其中有门诊费用也有住院费用。 https://www.meipian.cn/2uqbl2nz
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18年十大理赔案例案例一 客户L先生,63岁,于1998年9月至2012年8月期间分别投保“99鸿福终身保险(97版)”“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99版)”“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2018年8月16日,L先生因脑出血等疾病不幸身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http://adminc.yywsb.com/dzb/27468.html
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档审计项目客户案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大规模部署和使用Citrix虚拟桌面系统。因业务需求,部分文档需要移动到真实桌面使用。依托Citrix自有的文档导出功能,虽然方便业务,但很难保证数据导出后的安全性。 科技部就如何在业务便利与数据安全之间建立平衡而面临技术挑战,为有效解决此问题,针对性的提出了虚拟桌面的文档审计项目需求,Chinasec(安元...http://www.wondersoft.cn/content/details_4_1278.html
7.保险行业经典案例解析.docx其中,有30%的案子,法院支持投保人的理赔请求,判决涉案被告保险公司败诉。 案例一 既往病史“无中生有” 案件回放 在人寿健康险种中,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最常用的条款是——“没有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抓住盛女士“隐瞒病情”的“把柄”,将其合理的理赔要求置之不顾,并无视医院的证明材料,逼使盛女士...https://m.book118.com/html/2022/0801/5334104214004314.shtm
1.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发布十大典型理赔案例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发布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保险业的“初心”和“使命”是有效发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而其核心体现就是理赔服务。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保险为民,全力提升客户的理赔服务体验。下面,通过十个典型理赔案例,一起领略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https://wap.beiww.com/zsya/xw/jd/202312/t20231217_1206554.html
2.寿险意义与功用真实案例今天我们整理了寿险意义与功能的真实案例,2022年寿险意义与功能的真实案例,有兴趣的话可以来看看!人寿保险是家庭责任的体现。从王女士购买保险的意图不难看出,王女士投保的保险包括一系列保障,如老年人、医疗、长期储备、风险转移、投资和财务管理,... 终身寿险的意义与功用 ...https://www.shenlanbao.com/he/311017
3.“2024金诺·金融品牌年度影响力案例”发布中国人寿寿险公司三项...近日,由中国银行保险报主办的“2024金诺·金融品牌年度影响力案例”榜单揭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报送的《凡人歌》系列品牌微视频入选“2024金诺·金融品牌年度微视频”、品牌宣传片《向往》入选“2024金诺·金融品牌年度宣传片”、关爱女性生殖健康项目入选“2024金诺·金融品牌年度社会...https://www.cqcb.com/jinrongjie/2024-05-24/5575997.html
4.人寿保单能被强制执行吗?四种情形能,六个案例说不能师本领——四种情形说能,六个案例说不能 第一部分 四种情形 在特定条件下法院确实不能任意强制执行人寿保险保单或相应财产利益,但这也不意味着人寿保险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完全抗拒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大部分法院面对人寿保险及保险利益的执行问题上,惯常操作尺度为:被执行人的人寿保险权益可以执行,但保险合同通常不得强制解除...https://lawyers.66law.cn/s2f00a3e709c79_i450845.aspx
5.从人保寿险一宗28次理赔案例,看保险的重要性和温度即时新闻从人保寿险一宗28次理赔案例,看保险的重要性和温度 人生世事无常,公众保险意识不断提升,R女士的理赔故事就是生动体现。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为客户R女士理赔28次,从2022年至2024年3月生命结束,保险公司给付金额1073753.71元,期间申请两次住院医药费垫付1.3万。https://www.dzwww.com/xinwen/jishixinwen/202408/t20240829_14726939.htm
6.中企通信客户案例丨同方全球人寿:在变与不变中做数字保险的践行者公元14世纪,海上贸易繁盛又风险性极高,第一份保单在热那亚签署,现代保险业在意大利沿海诞生。海上保险兴起后,伴随日益繁忙的全球贸易,基于船员人身安全与意外保障需求的人身保险也出现了。 到18世纪末,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已经在欧洲、美国等地普及开来,多家全球大型保险企业在此时成立、成长起来,其中就包括成立于1844年...https://www.zgswcn.com/news.html?aid=209275
7.对保险的体会心得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对保险的体会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对保险的体会心得1 作为一名中国人寿保险主管,我有幸参与了许多保险案例的处理和团队管理,这些经历...https://www.jy135.com/xindetihui/2191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