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广大居民的个人财产因遭受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事故时能够及时挽回损失、修复家园。由政府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推出“平安家园”家庭财产保险项目。
1、保护好现场(火灾报119、盗抢110)
2、拨打“95518”报案。
3、证明材料(盗抢2个月后由派出所开证明,火灾万元以下由村或办事处开证明,万元以上由消防部门开证明,自然灾害无需开证明)。
4、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发票。
特别提示:
1、烟、酒、糖、茶、油、盐、酱、醋、古董、字画、现金、洗衣粉(液)等日用消耗品。
2、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3、动物、植物。
4、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建筑材料。
5、居民草厦子受损不在保险范围内。
6、因管道堵塞返水造成的财产损失不负责赔偿。
7、自然灾害、暴风、暴雨未达到8级以上造成的财产损失不负责赔偿。
以上财产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负责赔偿。
(1)盗抢险中:便捷式电脑、无线通讯工具遭受损失不负责赔偿。
(2)管道破裂及水渍险中: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施工时管道破裂,管道试水、试压造成破裂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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