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23时59分30秒在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发生6.2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造成甘肃、青海两地严重的人员伤亡,部分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受损。
12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决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统筹指导属地监管局、财险公司、人身险公司、银行业机构等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保险理赔服务等工作。
每次发生自然灾害,保险业都会冲在一线,为灾后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人民生产生活作出贡献,这次也不例外。地震发生后,多家险企启动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开启理赔报案语音专属通道,受理客户咨询和理赔,为灾后群众提供有力保障。
二、舆情传播
三、险企参与情况
中国太保:公司旗下甘肃、青海大灾突击队已赶赴受灾区域,对接当地政府部门,获取并主动排查出险客户信息,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理赔人员24小时待命,产寿险当地分支机构快速安排设立现场理赔报案及救助点,为保险理赔及救助提供便利。同时,针对承保的受损严重车辆,将进行现场推定全损,收集齐全必要单证后立即对客户进行先行赔付。
人保寿险:通过政府、金融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等外部正规渠道尽早获取出险人员名单,充分发动公司员工多方收集出险人员信息,主动回访、全面寻找客户。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保障。
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制定了六项服务举措,包括主动、全面寻找客户;多渠道、全天候受理报案;优化理赔申请资料;取消定点医院限制;提供预付服务和上门服务。一经发现客户出险,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应赔尽赔,应赔快赔。
除了上述保险公司外,众安保险、大家保险、渤海人寿、中华联合财险、富德生命人寿、国华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也纷纷启动了应急预案,发布了应急理赔服务举措。
四、媒体、专家视点
1、理赔指南
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李超:对于地震造成的人员受伤,人身险中的意外险、医疗险可以赔偿,因为这些保险没有免责地震。人身险方面,相对而言人员的流动性更大,投保人群日常活动范围更分散、风险更分散,所以一般不会免责地震海啸等巨灾。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之后,车损险保险条款未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对于车辆保险来说,因地震导致的车辆损失可以在保险条款约定内获得赔偿。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原副主任、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除了专门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外,财产保险中的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都负责地震造成的保险标的物的损失;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投保附加的地震险也可以得到赔偿;人身保险产品中的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者负责地震导致的保险事故均可以获得保险理赔。
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李超:常见的家财险、企财险一般会把地震和海啸作为除外责任,因为地震属于巨灾,一旦发生区域性集体性损失巨大,单一保险公司承保能力有限,一般由巨灾保险进行覆盖。但现在部分保险公司的部分产品,也有额外约定可以纳入地震,但会对区域做限制。
中新经纬:目前市场上的家财险很少覆盖地震风险。个别家财险可选附加地震险,但在理赔时,对地震级别有规定,即造成房屋和室内财产损失的地震必须是破坏性的。如果因房屋防震等级没有达到国家要求而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目前,部分城市推出了专属的普惠型地震巨灾补充家财险,如四川省雅安市推出的“雅安保”,可针对地震带来的房屋和其他室内财产损失进行赔付。
2、巨灾保险范围扩展
北京商报、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原甘肃保监局2014年针对甘肃地域区位特点,出台了《关于促进我省财产保险特色业务发展的意见》,鼓励保险公司探索破题地震保险的试点。今年,位于甘肃临夏州的临夏县曾公开招标《临夏县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及家庭综合意外保险项目》。
招标文件显示,通过采取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服务机构运作的方式,针对临夏县属于政府管理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城乡居民住宅突发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原因等无责任方或责任方无能力赔偿的突发事故,建立商业保险补偿机制,提高灾后补偿标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全县社会抵御公共突发灾害的能力。
界面新闻:因地震会为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巨灾保险应运而生,这一保障由国家主导,保险公司承保,根据自然灾害的不同,可分为地震、海啸、洪水、飓风等不同类型,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
3、巨灾保险发展仍存短板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巨灾保险覆盖面需要尽快扩大,同时,还应该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最终再保险人的角色;充分利用再保险的风险分散功能;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积极探索巨灾风险证券化。不仅如此,科技在巨灾保险中的应用包括物联网、风险损失模型模拟、大数据应用以及提升保险理赔速度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甚至还可以在灾后复原中发挥作用。目前,巨灾保险在此次地震中将起到多大的作用,还待持续观察。
人保财险原副总裁、中国精算师协会会长王和:对于当前商业巨灾保险机制的薄弱点,存在主要问题是:一是“对人不对物”,但巨灾保险制度的“本意”是解决“物”,特别是住宅问题;二是统筹范围“自给自足”特征,在一些风险暴露,也恰恰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小范围”的巨灾保险,一方面不符合巨灾风险特征及其分散要求,另一方面也有违现代巨灾保险制度背后社会公平的转移支付逻辑。
华夏时报:保险业在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国巨灾保险仍然面临着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十四五”规划业明确,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财经杂志:尽管发展迅速,然而由于政策、资金、产品等原因,巨灾保险发展仍存在一些短板,从总体情况来看,真正意义上的巨灾保险制度尚未形成。据一位财险业内高层透露,目前巨灾保险赔付率只占个位数,甚至在5%以内。
五、巨灾保险如何撑起"保护伞"
近年来,保险业在地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中的保障作用凸显,但这类灾害往往涉及范围广,受灾群体损失较大,对被保障对象造成的破坏程度较高,承保机构面临较大赔付压力,各保单客户对于保险理赔额与心理预期存在差距,导致巨灾“保障伞”功能失效,引发外界质疑。
1、国家政策大框架下优化保险保障小细节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以来,我国巨灾保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保险行业在巨灾风险保障领域卓有成效。随着国内外自然灾害风险逐渐暴露,国家紧跟外部环境变化出台了一系列巨灾保险政策,有效减少了灾害对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但也对保险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险企应充分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在防灾减灾、救灾止损、灾后重建等方面下足功夫,通过贯彻国家政策的指导方针,优化巨灾风险保障制度,提升巨灾保险风险分散与保障功能,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科技赋能,破解巨灾保险理赔难题
从今年河南小麦、五常大米暴雨受灾事件中农户反映承保不规范、理赔赔付率低等问题来看,精准定损是巨灾事件中的理赔难点。由于自然灾害破坏力度大,且都在瞬时改变了物体本来的机构,保险公司在精准定损方面与客户存在较大争议,导致保单客户体验不佳。目前已有部分险企提高了科技投入成本,陆续推出“科技+保险”的创新运营模式,致力突破巨灾保险理赔瓶颈。在巨灾保险领域,保险与科技融合是未来发展趋势,保险行业实现数字化转型仍需精耕细作,在投保、理赔等整个售前售后服务流程中通过AI、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赋能,有利于提升供给体系对需求端的适配性,促进巨灾保险高速发展。
3、巨灾风险意识薄弱,亟需政企协同发力普及
由于巨灾具有“低频高损”的特点,加之社会公众从众心理与侥幸心理,公众的巨灾风险意识和自主投保意识薄弱,在发生巨大灾难时,受灾群众往往覆水难收。推进巨灾风险普及还需险企与当地政府协同发力,建议险企因地制宜制定巨灾风险保障方案,根据各群体风险偏好的不同提供针对性产品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客户保障需求。此外,增强公众巨灾风险意识还需保险公司与政府协同发力,在地方政府政策的支持下,广泛宣传巨灾保险制度风险分散作用,阻力提升当地巨灾保险保障能力。
4)巨灾保险受供给约束限制,保障范围有待拓展
巨灾风险事件具有低频率、高赔付的特点导致大多险企望而却步,目前我国巨灾保险供给水平远低于国际标准。巨灾风险保障对险企资金流动性要求较高,当巨灾发生时,其偿付能力和财务危机将因此受到影响,不少中小型险企均因此被“劝退”。通过全国多地巨灾保险试点成果来看,其保障功能不容忽视,但也暴露出当前风险保障范围局限的发展劣势,面对巨额赔付还需要政府兜底与险企市场运作协同发力,推动巨灾保险覆盖范围不断得到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