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归正传,朱先生出生再1961年。2021年退休,退休年龄60岁。
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139。
其他的如果有55岁退休的,就170个月;50岁退休的,就195个月。
大家知道,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真正缴费是再2014年10月份开始的。之前的工作年限,都是视同缴费年限。
朱先生的视同缴费月数是386个月,相当于32.17年。实际缴费月数是83个月,相当于6.92年。
累计缴费月数是469个月,相当于39.08年。
朱先生退休时上年度湖北的社会平均工资是:5046.75元;
朱先生退休时候的个人账户余额是:79795.82元;
大家知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计算方法与企业是有不同的,有2004-2014年共计10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每年发放新老办法差额的10%。具体看下面的数据就清楚了:
朱先生养老金老办法核算:
基本工资:2529元
比例:90%;
退休补贴:3138.37元;
增资:700元;
按工资增长率1.2116计算后待遇合计:7408.29元;
按照新办法核算:
养老金合计:9288.39元;
新老办法差额:9288.39-7408.29=1880.10元;
新办法高老办法出1880.1元,发放比例70%,发放金额1316.07元。
1880.1*70%=1316.07元;
最终待遇8724.36元=1316.07+7408.29;
所以说,在湖北十堰,累计工作年限39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有8724元,真的让人羡慕啊!!!
新方法计算中,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年限长是很香的,因为视同缴费的年限,实际上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是没有真正缴费的,但是,却享受到了企业职工缴费的待遇。
在这方面来说,机关事业确实是在养老金计算方面有倾斜的。不过,从2024年10月以后,机关事业单位新老方法10年的过渡期结束,以后的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与企业职工就是一致的了。
以后的不同,就在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的高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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