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规则详解:格式条款纠纷(一)原告赔偿投保人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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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参考案例:职业类别赔付限制属于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尽到提示告知义务——杨某等诉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为某保险公司应向杨某、李某甲、李某乙支付的保险金额应按照基本保额的100%还是1%计算。第一,关于李某丙是否属于钢骨结构工人,某保险公司仅以李某丙被工地中的钢管砸伤为由,认定其在钢管现场工作属于钢骨结构工人,依据不足。第二,关于该赔付比例条款的效力。该条款属于保险责任条款,即属于保险人承担保险给付责任范围的条款。本案中,该赔付比例条款属于某保险公司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未与投保人协商的条款。条款中关于赔付比例的限制涉及对某保险公司保险责任的限制,其应在投保人进行投保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按照对方要求进行说明。本案中,某保险公司虽在特别约定和投保须知处列明了5-6类职业的被保险人保额为基本保额的1%,但其未将具体的职业类别予以列明,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在投保时询问了李某丙的具体工作内容、告知其职业的具体类别以及其职业类别对保险理赔金额的影响,应当认定某保险公司未将该条款提请李某丙注意,李丁亦无法理解该条款的含义。因此,该条款并非李某丙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内容。某保险公司要求按照基本保额的1%支付保险费,缺乏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案例文号】:(2021)京0102民初13405号

02、参考案例:经营者通过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设置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政处罚对象如何认定——某影视放映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长清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经营者与网络销售平台经营商签订合作协议,由网络销售平台运营商负责票务销售工作,网络销售平台运营商根据经营者要求在其运营的网络销售平台上设置格式条款,排除经营者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应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对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对象正确。

【案例文号】:(2022)鲁01行终194号

03、参考案例:格式条款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中的适用规则——某安全器材公司诉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Ⅰ、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加以说明;未作提示或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Ⅱ、保险公司在其提供的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车辆无责不赔,系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等内容,但在保险单正面却无明显提示,保险公司亦未能就此举证其对投保人进行了提示说明的,该条款系无效条款,对被保险人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当就被保险人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原告现主张的是由于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该索赔基于原告向被告投保的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非责任保险,而是对非故意、非可预见性、非可控的风险引起的车辆损失设定的保险,其目的在于及时补偿因意外原因受损的损失,不论这种意外原因是自然原因还是第三者的责任。被告在其提供的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规定“保险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或过错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将财产损失险与责任保险混同,免除了自身责任,加重了对方责任,被告应当举证证明其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原告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内容向原告作过明确说明。但保险单正面均无明显提示,被告亦未能就此进行举证,故该条款系无效条款,不产生效力,被告据该条款作为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被告应当就原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被告在赔偿后,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系争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还规定,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却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该条款是双方对赔偿具体比例的约定,不属于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该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系争交通事故由第三方过错引起,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肇事车辆驾驶员弃车逃逸,车主亦至今未能找到,故被告应在车辆损失70%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案例文号】:(2009)闵民二(商)初字第1590号

04、参考案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格式条款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朱某某、姚某某诉上海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向消费者提供机票产品的过程中,通过格式条款就机票价款、使用条件、退改规则等关键事项作出的与相应航空运输企业的直销机票明显不同的约定,若消费者事先并不知晓通过以上两种渠道购买的机票存在该种差异且未获得其他方面明显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的,应认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格式条款未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在前述规范体系及制度背景下,公共航空客票应由依法设立的销售主体、按照相应的售票规范执行透明的价格政策进行销售。另一方面,航空运输企业亦可通过官方网站等形式将其承运的航班客票直销给终端消费者。然而,本案中,涉案机票通过分销方式出售给两原告,但最终却是通过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直销渠道的方式出票。被告对于其供应商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是否具备相应航空公司授予的代销机票资质并未进行审核,而事实上该司也并无该代销资质,所售机票价格亦与航空公司规定售价不符。因此,纵观涉案机票的销售过程,显然违反了航空客票的销售程序及规范。被告通过互联网平台经营机票业务,也未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

再次,关于原告是否自愿接受“套餐退订费”从而放弃了航空公司的退票标准。诚然,违反民用航空客票的管理性规范并不必然导致涉案服务合同条款无效。但是,航空客票定价规则及销售规范的长期存在及执行,尤其是机票销售代理企业无权擅自加价销售或超收手续费的规定,将促成相应的一般社会认知,即某张机票是否允许退票、退票手续费收取多少系由航空运输企业统一确定,而非销售代理企业自行制定。基于上述认知以及对机票销售代理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的预期,一般消费者在看到代销企业告知的退票规则时,更有可能将其视为航空公司的规定,除非代销企业明确告知与之相反的信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被告辩称在“某旅行网”贞面明确载明退改规则,两原告基于自由意志选择“旅行套餐产品”并接受该条款。但该条款属于其单方面制定、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被告并未以任何方式告知原告,其所收取的退票费比例不同于甚至远远超出航空公司的规定比例。同一航程的机票可能存在多家空运企业承运的航班、多种销售渠道的客票可供选择,故若要求消费者在决定购买机票前自行了解并比较不同销售渠道的机票退票费用有何不同并不现实,更何况执行统一的退票政策是销售代理企业的义务。因此,被告的信息披露并不充分。在并无证据表明原告明知或应知被告的退改规则与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同、原告为取得其他方面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而接受该退改规则的情况下,原告的知情权并未获得满足。原告在此情况下接受被告的“套餐退订费”,并不能视为原告自愿放弃了航空公司的退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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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保险案例分析所以宜昌支公司应赔偿王克年和屈宝华根据该合同应该得到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即30000元的保险金。宜昌支公司虽然提交了屈海清曾患有肺结核的证据,但其公司在与王克年签订合同时首先违反合同约定,未要求被保险人屈海清本人履行告知义务,仅要求投保人代为签订合同,该告知义务是否真实,均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宜昌支公司的该...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1130/16/1971081_73755090.shtml
2.法考主观题三大实体法进阶案例分析指导汇览此外,该协议虽然违反了有关贷款的政策性规定,但协议约定由原告按还款时间和金额偿还贷款,并未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不因恶意串通而无效。因此,借名行为有效。 3.要解决涉案房屋归属问题,就应看购房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结合支付购房款和该房屋上房后居住、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房屋归属。https://www.ilawpress.com/material/detail?id=400179098153910784
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优秀精品案例,决定对赵元松、宋东来、狄茹馨等585篇获奖案例分析的撰写人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69.郑某某诉黎某甲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案 ——违反附随义务导致出现僵局致使合同依法解除的法律分析 编写...——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未如实告知的认定 编写人: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桂杰 380.向某某...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767569
4.初级保险专业:初级保险专业考试题库(题库版)考试题库“《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与储蓄在()方面不同。 A.需求动机 B.运行基础 ...http://www.91exam.org/exam/87-4524/4524830.html
5.保险企业拒赔受约束保险消费者有保障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的纠纷比比皆是,为防止保险人滥用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和拒赔,司法解释二将告知义务的细化和询问制度的确立,对投保人更为有利。 其中第五条指出,投保人仅对其明知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情况承担告知义务,即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未告知其不知道的事实为由拒绝赔...https://m.huize.com/study/detail-60670.html
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7、保险合同订立或效力恢复时,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应以保险人书面(包括投保单、风险调查问卷或其它书面形式)询问为限。 8、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率、免赔额、等待期、保证条款以及约定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履行义务时,保险人全部或部分免除赔付责任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18条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https://www.lawtime.cn/article/lll101690320101695414oo50353
7.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知识保险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因而,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远远高于其所收取的保费,倘若投保人不诚实、不守信,必将引发大量保险事故陡然增加保险赔款,使保险人不堪负担而无法永续经营,最终将严重损害广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要求投保人基于最大诚信原则真诚履行其告知与保证义务。https://www.iachina.cn/art/2014/5/4/art_690_43645.html
1.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12篇(全文)最大诚信原则应同时适用于保险人和投保人。投保人遵守该原则主要体现在如实告知和履行保证上, 保险人遵守该原则则主要体现在弃权和禁止抗辩权上。对投保人而言, 诚信原则主要表现为应当承担的二项义务:一是如实告知;二是保证, 即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与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不存...https://www.99xueshu.com/w/ikeyrx5jgkbg.html
2.关于商业保险法论文(精选7篇)如果条款含义清楚,普通人都能明了其含义和后果,则没有必要做过多说明,保险人尽了提示阅读义务即应当认定其尽到了明确说明义务。对于免责条款中的专门术语,普通人不易理解的,则保险人不仅应履行提示阅读义务,还应解释其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 二、关于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https://www.yjbys.com/bylw/jinrongbaoxian/107613.html
3.人身保险产品基础知识问答手册10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1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不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12在签收保险单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3什么是犹豫期?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计算退保金? 14犹豫期后,投保人是否可以中途退保? 15投保人退保会受什么影响? 16什么是保单贷款?它有什么作用? https://www.cbirc.gov.cn/branch/fujian/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441989&itemId=1107
4.什么是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有哪些?保险合同这里的保证,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作出承诺,保证在保险期间遵守作为或不作为的某些规则,或保证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因此,这也是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 保险上的保证有两种,一种是明示保证,即以保险合同条款的形式出现,是保险合同的内容之一,故为明示。如机动车辆保险中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做好车辆维修和保...https://www.fabao365.com/baoxianlipei/18173/
5.论保险法上的最大诚信原则中不得有丝毫的虚假;告诫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已满和故意以及不应有的疏忽来对待保险活动,也就是说,作为被保险人在投保,要求转嫁风险时必须要将可能发生事件而为之担心的保险标的和与其有连带关系的各种情况用最大诚信程度,无私的如实告知保险人;作为保险人在签约和履约时,必须要以最大诚实信用,无私的保证合同得...https://lawyers.66law.cn/s220437156106b_i223753.aspx
6.《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梳理与解读◆ 保险经纪人中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 (三) 非保险机构及非保险销售人员: 除了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销售人员之外,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保险销售行为;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保险退保业务推介、咨询、代办等活动,诱导投保人退保,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http://cn.legalband.com/Content/2023/10-12/1845285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