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全面优化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对被执行人名下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执行力度,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11月4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与中国人寿上分、太保寿险上分、平安人寿上分、友邦人寿、工银安盛人寿、泰康人寿上分、新华保险上分、上海人寿上分等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并签署《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协助执行机制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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