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经营状况范文

导语:在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概述

(一)财务预警的界定。财务预警,是指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等为基础,利用会计、统计、金融、企业管理等理论,采用比率分析、数学建模等方法,对公司是否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作出预判,并将判断结果反馈给公司,以便公司在损失发生之前采取相应措施,规避风险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财务预警模型的数据选取――以Z-score模型为例

(一)Z-score模型的构建。Z-score模型是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教授、金融经济学家爱德华奥特曼(EdwardAltman)于1968年建立。最初的5变量Z-score模型如下:

Z=1.2X1+1.4X2+3.3X3+0.6X4+0.999X5

其中:X1=运营资金/资产总额,反映公司的资产流动性;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反映公司的累计获利能力;X3=息税前利息/资产总额,反映公司的全部资产获利能力,即盈利能力;X4=权益市场价值/负债总额,反映公司的财务结构;X5=销售收入/负债总额,反映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

之后奥特曼又通过多次修正,给出了针对私营企业的多变数财务模型,模型如下:

Z=6.56X1+3.26X2+6.72X3+1.05X4

其中X1、X2、X3的含义同上,由于是针对非上市的企业,X4=权益的账面值/债务总额的账面值。

本文将选取Z=6.56X1+3.26X2+6.72X3+1.05X4进行代入测算。

三、财务预警模型的实证分析――以Z-score模型为例

(一)Z值表。根据之前选取的Z值模型,可获取这17家财产保险公司2011年至2013年的Z值表(如表1所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偿付能力充足率是监管部门最主要的监管指标,因此,在Z值表中,加入一列,显示当年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以与前面的Z值相验证。

(二)对Z值的分析。

1.整体概况。

(1)大多数保险公司的Z值均低于临界值。综合2011、2012、2013三年的Z值数据,笔者所选17家产险公司的Z值绝大部分小于临界值1.10,且Z为负值的情况居多,只有三星、东京海上、乐爱金三家公司的Z值位于1.10和2.60之间或大于2.60(见下页表2)。数据反映出多数产险公司面临危机,即这些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并不乐观。

模型变量因子数据方面,X1、X2、X3这三组数据中负值的占比也很大,说明就研究对象整体而言,这些企业的资产流动性、累计获利能力、盈利能力较差。而X4这组数据相对理想,几乎全都大于0,且均值在0.45(剔除“锦泰财险”)左右,说明这些企业的财务结构还是较为稳定的。

2.单项分析。

(1)外资财险公司Z值整体优于中资。模型变量因子方面,X1、X2、X4这三组数据中资产险公司均低于外资产险公司,说明中资企业在资产流动性、累计获利能力、财务结构方面与外资企业还存在差距(见表3)。而X3,即公司的盈利能力方面,中资产险公司的表现要优于外资产险公司。

从表4可以看出,在三年研究范围内,有约91%的中资产险公司Z值≤1.10,面临破产危机。而外资产险公司Z值≤1.10的占比情况则相对乐观,前两年有约50%的企业Z值≤1.10,面临财务困境,2013年这一比率下降为33%。可见,17家研究对象中,外资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要好于中资产险公司。

“三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方面,该组数据中资产险公司要低于外资产险公司,这也反映出外资产险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要优于中资产险公司。

中、外资产险公司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经营理念、运营模式等方面,且外资企业在保险经营方面的历史经验要比本土企业丰富得多,面对相同的市场氛围、客户群体,外资产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

(2)大财险公司Z值略高于小财险公司。本文在所研究的17家财产保险公司中选取占原保险保费收入份额最多的前三家公司(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和占份额较少的三家中资公司(英大财险、渤海保险、民安保险,以下简称“三中资”)、三家外资公司(东京海上、中意财险、乐爱金,以下简称“三外资”)进行比较(如表5所示)。

模型变量因子数据方面,占保费收入份额最大的三家公司的X2、X3均值最高,说明其累计获利能力、盈利能力相对较好。而三家占市场份额较低的中资公司则与其形成鲜明对比,在上述两方面表现最差。另三家占市场份额较低的外资公司四因子的综合实力较强,X1、X4的均值均领先中资公司,以X1均值的领先程度尤为突出,说明外资公司的资产流动性较高。

保费市场份额占比较大公司的Z值要略高于占比较小的中资公司,但占比小的外资公司还有很大差距。说明在中资企业中,市场占额对公司财务运营状况有一定影响,一般来说市场占额大的产险公司对目标客户群体的吸引力要大于占额小的产险公司,而客户群体的增加能使更多的资金流入公司,这也就意味着企业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可用于理财投资等财务安排,由此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入,改善财务状况。但市场份额占比最小的外资公司在Z值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数值上都遥遥领先于中资公司,可见市场份额并不是影响企业经营状况好坏的决定因素,只有提高公司各方面运营机制的综合能力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外资公司的Z值最高,但其仍处在Z-score模型给出的灰色区域,说明我国整体产险行业的财务状况令人堪忧。

(3)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比较。从下页表6可以看出,中资上市公司的X2、X3均值都大于中资非上市公司,说明上市公司在累计获利能力、盈利能力方面优于非上市公司。而在X1、X4均值方面,非上市公司的数值略高于上市公司,但两者差距不大。

从下页表6可以看出,虽然非上市中资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如上市公司,但其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上市企业,两者的整体经营情况各有千秋,是可以相互借鉴改善的。

四、Z-score模型对我国财险公司财务预警的验证

从前文数据可看出,我国财险公司无论公司规模、中资或外资、上市与非上市等,Z-score模型下的Z值总体偏低。而财险业却在2009―2014年期间的年均增长率超过20%。这种现象与Z值总体偏低是否相悖?

但从2011年至2013年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看,Z-score模型下的Z值与实际较为吻合。2011年,52家非上市财险公司中有23家公司出现亏损现象,共计亏损20.5亿元;20家外资财险公司中仅有5家实现盈利。2012年,全国62家财险公司中,有多达37家公司出现承保亏损,其中中资20家、外资17家,承保亏损的比例高达近六成。相较2011年,2012年中资财险整体承保利润业绩下滑28.51%。2013年,保险公司在利润大幅增长的同时,财产险的综合成本率大幅攀升,整个财产险行业濒临亏损边缘。特别是占据整个财险业七成份额的车险领域,普遍出现亏损现象。

由此可见,Z值反映出多家公司存在经营亏损问题、Z值能起到财务危机的预警作用与我国2011、2012、2013年三年财险业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

五、Z-score模型财务预警模型的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1.Z-score模型对财险公司起到财务预警的作用。总体而言,我国财险公司2011、2012、2013三年的财务经营状况较差,Z值能起到财务危机的预警作用。而行业内财务运营状况的差异表现为:外资财险公司明显优于中资公司,市场份额占比较大的财险公司要略优于占比较小的公司,上市财险公司略优于占比较小的公司。

2.我国财险公司资金流动性和盈利能力的整体水平也较差。在体现这两方面的财务比率中,各有13家公司在不同年份出现了负值情况,其中4家公司在研究的三年中比率均为负值。资金流动性、盈利能力这两项的行业内部情况,除中资财险公司盈利能力高于外资财险公司外,累计获利能力整体也不容乐观。

(二)建议。

1.增强资产流动性。由于运营资金决定着企业的资产流动性,且两者呈正比关系,所以应通过增加运营资金来提高财险公司的流动性。而运营资金又是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净额,因此从根本上讲,财险公司应在增加自身流动资产的同时减少其流动负债,从而增强资产流动性。具体来说,财险公司可以通过对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融资财产比例的合理分配等方面增加流动资产,通过增强预算水平减少短期借款等减少流动负债。

2.提高累计获利能力。累计获利能力由留存收益决定,留存收益又主要由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之和决定,因此财险公司应增加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而增加其累计获利能力。而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均从公司历年的结存利润中提取,所以财险公司应在追求增加保费的同时注重降低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保证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才能使公司健康发展。

特约设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销售经理李玉珍

案例1:

沈小姐:我今年30岁,一年存款能有8万元左右,股市风险太大,放在银行又觉得增值太慢。女儿现在3岁了,也给她买过一些健康保障保险。想用这8万元买些分红保险,获取较高收益。

保险建议:以沈小姐3岁的女儿为被保险人,投保“国寿鸿鑫两全分红保险”

保险金额:10万元,身故保障金20万元

缴费期限:3年

年交保费:61490元,3年共缴184470元

保险利益:

1.每三年固定领取9000元,到80岁共领25次,合计22.5万元;

2.满期祝寿金(至80岁)领取15万元;

3.中等累计红利约73.5万元(预测值,具体金额根据保险公司经营状况而定)。

合计领取约110万元

案例2:

陆先生,30岁,经营一家私人公司,有40万元的资金放银行活期。因为有时需要短期周转,所以不可能用于其他风险较大的投资,也不合适作长期储蓄。

保险建议:购买“国寿鸿鑫两全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身故保障40万元

缴费期限:一次性趸交356920元

1.保险满期金(至80岁)领取30万元

2.每三年固定领取18000元,到80岁共领16次28.8万元

3.中等红利累计约68万元(根据保险公司经营状况而定)

合计领取约128万元

(一)金融监督院的保险统计工作

韩国金融监督院是韩国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督机构,其内部分别设有银行监督局、证券监督局和保险监督局等。依照韩国保险业法的要求,保险公司要按时向金融监督院保险监督局提交包括业务、财务情况、资金运用成果、偿付能力等内容的统计报告。统计报告的格式、编制周期和报告期限等由金融监督院规定。金融监督院以这些统计报告为基础编制反映保险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的统计分析报告,按照季度对保险公司实施经营状况计量评价,并建立早期警报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1.统计报告的内容。各保险公司需要提交的统计报告共分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业务管制遵守状况、区域状况、内部控制和统计问卷调查等六大类,其中包括的指标有机构、人员、大股东持股状况、经营效率指标、合同维持率、资产运用比率、资本适当性、资产健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截至2006年3月末,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分别向金融监督院提交了128个统计报告(见表1)。

从统计报告提交频度来看,按月提交的是以财务报表等为主的统计报告,约占全体报告的51%;按季提交的是以对资本的适当比率、资产的健全性等经营状况计量评价为目的统计报告和再保险交易及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状况的统计报告,占全体报告的43%;按半年提交的是为掌握保险设计师的职业稳定率等经营效率指标而制成的不同区域现状的统计报告,占全体报告的3.1%;按年提交的是以会计年度决算为主的统计报告,约占全体报告的2.3%。

2.统计报告的报送。2001年12月,韩国金融监督院以因特网为载体,建立了金融信息交换网(FINES),通过此网,采集、验证保险公司报送的统计报告。具体流程是首先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统计报告,经金融信息交换网传送至金融监督院。金融信息交换网具备对统计报告项目之间验证及报告间相互验证的功能,所传送的数据通过数据错误验证后储存到金融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在这里对数据进行计算处理形成统计结果(见图1)。

保险公司提交的统计报告情况

3.统计资料的使用。韩国金融监督院形成的统计资料,一是用于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了解和把握保险业的发展情况。二是了解掌握保险业及个别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水平及今后经营不善的可能性。通过时序分析等,掌握异常变动指标,可对经营不善的公司采取先发制人的对应策略。通过分类评定模型或判别分析等统计性方法,对保险公司进行早期预警。三是金融监督院内保险公司的专管员对所负责公司的一般情况、保险营销及投资经营现状、合同保全状况、偿付能力状况等进行一揽子的查询,便于开展常规监察及现场检查业务。四是向外报送或披露统计信息。信息主要是通过发行金融统计月报及在网站上保险统计数据等形式来公布统计信息(见表2)。

统计资料的使用

——故意遗漏或虚报季度(中期)报告与业务报告的重要事项者。

——明知故意遗漏或虚报季度(中期)报告与业务报告重要事项的情况下签字者。

(二)保险开发院的保险统计工作

韩国保险开发院是根据保险业法第176条所成立的机构,该条款规定了保险开发院统计工作的必要性、保险公司的协助义务,以及统计资料的提供方法等。主要目的是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开发院主要职责是厘定纯保险费率、保险商品的确认(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的妥当性)、保险制度及政策研究、保险市场分析、经营分析及咨询、保险经验数据统计的汇总、分析、提供保险信息的管理及利用,保险信息网的运营等。开发院保险统计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统计资料的内容及报送周期。开发院统计的内容是基于每份保险合同以及每次保险事故的详细信息。以火灾保险为例,开发院要求保险公司报送每份保险合同的合同号、批单号、处理日期、保险期间、标的类别、保险金额、保险费、折扣及加价事项等多项详尽的信息。保险事故资料要求提交合同号、批单号、处理日期、事故号码、事故日期、风险级别、标的代码、标的类别、事故原因、保险金额、发生损失额、保险责任类别等详尽的信息。根据保费规模的大小,分为基础统计资料和摘要统计资料。机动车保险、火险、水险和人寿保险等15种保费规模较大的险种均属于基础统计资料,汇总周期有按月、按季度、按半年和按年度等多种方式。其它规模较小的险种属于摘要资料的范围,每年汇总一次即可。韩国开发院统计汇总各保险公司的险种情况已有20多年的历史。

2.通过保险信息网收集、汇总及校验统计信息。由共同信息系统、资料传输系统、保险事故信息系统及为国际贸易交易而建的EDI系统构成的保险信息网是收集保险统计信息的主要渠道。保险信息网是国家主干电算网的一部分,由保险开发院与所有的保险公司、有关机关、地方自治团体及贸易网等联接。韩国保险统计资料的汇总分保险合同及每次事故的资料及摘要资料汇总两部分,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对规模较大的险种的保险合同及每次事故的资料汇总见图2。

3.统计资料编撰要求。统计资料的编撰要求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记载记录的提交方法、记录单位等共同的指示事项。二是格式由保险凭证号、会计处理日等记录管理项目、所涉及合同的风险特征、保费、保险金等项目构成。三是关于格式的各个项目详细的编撰方法说明。四是整理编撰记录时所使用的代码。

4.统计资料的利用。开发院利用采集到的保险统计资料,编制经验生命表及经验住院率,计算保险费率(风险率)。按照合同统计、支付统计、赔付率统计三大类别,编制、提供按照保险年度/商品种类/合同物品/年龄/职业/地区等进行分类的统计资料。对于机动车保险、工伤保险等,向保险公司提供每件合同的倾向特点。出刊发行保险统计月报、年报、年鉴、按险种分类的统计资料集以及其他非定期分析统计。建立并运营保险事故信息系统、机动车履历信息系统。从现代海上火灾保险公司我们了解到保险公司可以获得并利用开发院的统计资料,进行公司运营分析、保险费的调整、对历史数据结果的评估等。

二、统计在韩国保险业发展中的作用

(一)保险统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知道,保险统计在韩国对保险业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是保险监督管理的重要支柱。以保险统计报告为基础编制的统计资料,应用于金融监督院、保险开发院、保险公司各个环节。从大的方面看是整个业界对保险公司实施经营状况计量评价,是对保险公司分类评定并进行早期预警的基础,从小的方面看是纯保险费率的厘定、经验生命表的制定、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的妥当性、对象指标评价等的基础。

(二)保险统计范围广、内容多

(三)保险统计对整个保险行业加强资源共享、进而做到保险经营的精细、科学发挥着重要作用

现代保险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基于大数法则等原理的运用,利用保险统计手段在各公司之间做到资源共享,建立整个社会的损失率和赔付率等数据资料库,从而做到针对不同人群或不同保险标的提供不同的差别费率,十分有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科学稳健经营。韩国的保险开发院在这方面发挥着独特的功能作用。

1.保险费率的计算与验证。开发院利用各家保险公司报送的保险合同的有关信息资料,在人寿保险行业,主要是针对人寿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保险标的事故发生率,编制经验生命表及经验住院率,供各人寿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费率时使用,经验生命表一般是每三年编制一次。在财产保险行业,主要是汇总计算各种社会风险损失率,并以次为依据来计算整个行业参照执行的保险费率。

2.建立行业核保核赔资料数据库。保险开发院按照保险合同统计、支付统计和赔付率统计等三大类别,编制和提供按照保险年度、商品种类、合同物品、被保险人年龄和职业、区域分布等因素进行分类的统计资料,并将这些风险因素数据库的内容提供给各家保险公司进行参考使用。通过各家保险公司定期制度性进行信息交流,有助于确定实际损失的赔偿,进行资料交换,有助于预防和防止保险欺诈。

3.建立费率等级,体现结构性差异费率。保险开发院还针对个别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建立不同的费率等级,例如开发院要针对机动车辆保险、工伤保险等主要险种,向保险公司

提供每件保险合同的趋向特点。

(四)保险统计在体现社会管理功能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汽车是现代社会重要的基本交通工具之一,汽车行业在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现代企业和人类的联系十分紧密,再加之汽车保险的强制性,因此,机动车保险统计对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被保险人利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韩国保险开发院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统计就是从机动车开始的,最早始于1985年7月。保险开发院通过机动车强制保险投保管理电算网等连接全国256个市、郡、区的建设交通部等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向其通报未投保责任保险的汽车名单,并与交通部门共享违反交通法规者的信息资料。此外,保险开发院还通过统计数据构建和运营保险事故信息系统和机动车履历信息系统等,积极支援社会公益活动。

三、韩国保险统计对我国的启示

(一)继续加强保险统计工作

近年来,我国保险统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制度建设、标准构建、手段创新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基于大数法则原理发展起来的现代保险业,其统计工作与其他行业相比,重要性更为突出和迫切。无论是加强保险偿付能力监管、防范化解保险经营风险,还是科学合理厘定保险费率、积极开发新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均离不开保险统计的支持和保障。因此,我们要继续重视与加强监管机构的保险统计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各家保险公司的指导力度,积极督促其切实加强保险统计等各项基础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进一步促进保险统计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法规建设

(三)尽快完善保险统计内容

自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开发使用以来,在收集汇总并整理分析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数据集中管理、高效查询使用等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通过与韩国保险统计内容广泛、内涵丰富的现状相比,我们的保险统计还存在数据偏少、内容不全、不成体系等诸多问题,因此,建议借鉴韩国保险统计的先进做法,尤其是韩国详尽统计保险合同内容、每次赔付事故信息等方面的先进做法,本着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尽快补充完善保险统计的内容和范围,做好保险合同信息、保险机构信息、保险从业人员记录等全方位、多角度的统计工作,为建立动态性监管措施提供详实全面的数据资料。

(四)创新保险统计工作手段

(五)加强保险统计数据集中管理

(六)强化保险统计执法检查

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完整性是做好制定保险行业政策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韩国考察情况来看,保险产品的设计定价、偿付能力评估、保险准备金的提取、再保险安排和资产负债管理等均需要积累多年的承保和理赔的历史数据。这些数据至少需要5年左右的积累才会有相应的效果,而且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十分重要。韩国保险监督局按照保险法的规定,经常对公司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检查核对,主要采取与公司以前历史数据核对、与其它公司对应数据相互比较和对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等方法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并对其中存在问题的保险公司实施相应处罚并直接追究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这对我们加强保险统计执法检查、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七)做好保险数据标准化工作

要做好保险统计工作中的数据采集、数据管理、决策支持和分析研究,就必须首先解决好保险数据标准化的问题。当前我国各保险公司的系统都相互独立,差别很大,统计口径不尽一致,采用的数据库也不尽相同,这些问题的最根本原因是统计数据标准不完善甚至缺失,因此我们应该抓住保险标准化建设的有利时机,采用“急用先行”的原则,首先花大力气重点解决好保险基础数据标准缺位、数据接口标准缺失等主要问题。

论文关键词:世界;保险;对策

作为对付风险的一种基本社会制度安排,它们也有着许多共同的方面,这些共性是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保险制度,提高人类抗御风险能力的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的结晶,是国际合作的基础。

1尽快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制度

保险制度包括保险制度运作的基本原则(如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损害赔偿原则、近因原则等)、险种设计、保险合同的制定、产品定价、展业、承保、理赔、投资、准备金的提取等。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保险公司在运作中存在一些缺陷,或者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未来的国际竞争要求我们遵循同一个游戏规则。只有及早地融入世界,熟悉国际游戏规则,才能在日益严酷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建立与国际惯例相吻合的市场环境

这种市场环境包括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组织形式、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基本评价指标、保险公司的评估机构、竞争原则、税收政策等。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应当多元化(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进行了论述,这里不再赘述)。二是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基本指标应当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价格水准、合同条款、理赔实践、承保能力和服务等内容。三是保险公司的评估机构应客观地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财务的安全性、偿付能力、理赔状况、投资回报率等方面进行评估,以便于保险监督机构监管以及消费者进行选择。四是保险公司的竞争也应当遵循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即竞争主体的参与、竞争规则的公正、竞争过程的透明和竞争结果的有效。五是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收政策通常是一国政府用来鼓励保险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一般通过免税、迟延纳税等方式进行。我国在运用税收政策来鼓励保险业、特别是个人寿险、年金保险的发展方面做得还不够,因此,政府应当尽快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来。

3放松管制,强化国内的市场竞争

从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来看,放松管制已成为主流。放松管制表现在保险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保险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的放宽,国际保险监管的核心已从全面监管转为偿付能力监管,多数国家都在逐渐实现保险费率的自由化。这种国际性的放松管制意味着全球保险市场将更加开放,保险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放松管制的指导思想是鼓励和推进竞争。从我国情况来看,由于过去对保险领域管制过严,造成保险企业数量过少,经营领域过于狭窄,经营手段欠缺,企业管理水平低下和效率过低。长此以往,我国保险业势必难以面对对外开放的挑战。为了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竞争力,政府有必要放松对市场准入、经营范围和保险商品的管制,鼓励保险商品的创新,在保证市场秩序前提下,积极鼓励和推动保险企业的竞争。

4提高保险监管水平,在监管方式方法上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兼营寿险、非寿险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跨国保险公司的逐步进入将增加我国保险监管的难度。所以,当前应该尽快加强和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体制。首先要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机制,建立一套偿付能力的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其次要加强对境内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严格审批,并通过国际联合,对其偿付能力进行有效的监管。此外,还要参照国际惯例,为中资保险公司创造与外资保险公司同等的、公正的、合理的政策环境,对内、外资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管,同时在保险条款的适用、费率的调整、再保险业务政策等方面制订出一套统一的条款。转贴于

5鼓励兼并重组,支持经营机制完善、经营及管理技术先进的大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成长

一个国家的保险实力、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大型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的实力上。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也是抗衡国外跨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力量。为了培育中国的保险业,有必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保险企业依据市场机制进行兼并重组和完善机制,形成国内大型的保险集团企业。更进一步,可以支持大型保险公司向全能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鼓励股份制保险机构和区域性保险机构通过增资扩股获取与其经营能力相匹配的资本规模,尽快组建具有国际影响的跨国集团全面参与国际保险业的并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保险业形成了多家竞办的局面。除中国人民、中国人寿、太平洋、平安等4家全国性的公司外,还有十几家区域性或行业性的公司和几家抢滩的外国公司,中国的保险市场正在形成。但目前,对保险市场监管不力已初露端倪,突出表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擅自批准设立保险机构;一些单位未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办理保险业务;一些保险机构违规、违章、超业务范围经营的问题比较严重;一些保险机构违反费率政策等等。因此,加强对保险市场监督管理已成为一项迫切工作。本文试图通过对美、英两国保险市场监督管理的比较,从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美国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

美国从1851年起,在各州设立了保险监督委员会,专门监督保险公司的成立及业务的经营。1871年,成立了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负责协调各州的管制行动并交流各州的经验。各州分别管理是目前美国保险监督管理的基本形式。各州对保险的监督管理主要从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方面着手。

1、对保险公司创立的监督。在美国,要创立一家保险公司,第一步就是要通过保险监督官的审查,由其检查是否符合本州保险法规定和财务要求,是否拥有足够的资本或净资产以及公司组织状况是否完善。

2、对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各州的保险法都规定,每家保险公司都必须向保险监督官递交年度报告,保险监督官据此来了解各公司的经营状况。此外,法律还规定监督官每三年至少对公司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费用由被检查公司支付。

3、对费率的监督管理。在美国,各州都规定费率必须合理,既不能过高,差别又不能过大。为了保证偿付能力,价格竞争受到限制。

4、对准备金的监督管理。各州的保险法规定,必须建立各种准备金(比如财产保险中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损失准备金和寿险中的责任准备金),并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另外,还要求在保险监督官处按准备金的一定比例存放一笔现金。

5、对投资的监督。美国各州对保险人投资都加以限制,一般允许的投资对象为联邦政府债券、州市政府债券、抵押贷款、公司债券和优先股等。

二、英国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

1、保险是商品,但决非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对保险市场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政府对市场中的企业行为通常采取不干涉的政策,而由市场机制自动调整企业行为。但对于保险市场是个例外,政府对保险市场均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把一般企业破产看做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正常又必要的组成部分。而保险公司的破产,则被看做是政府监督管理的失败。因为,保险是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保险公司的破产,意味着保险保单持有人失去保险保障。因此,必须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

2、保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是保险市场监督管理最重要的目的。保险补偿制度的建立,必须要有众多经济单位的集合,即多数人以缴付保险费的形式组成保险基金。保险公司一旦经营失败,将对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这方面,美英采取了许多措施来保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如资本金的要求、保证金的提存、各项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最低偿付能力的确定、法定再保险等等。因此,保证偿付能力也应当是我国保险市场监督管理的立足点。

关键词:信用保险;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价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高速的发展,2010年,我国更有望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这样一片经济发展欣欣向荣的大好形势下,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却身陷融资难、贷款难的窘境。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基础、最活跃的部分,中小企业的市场优势在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拉动民间投资、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竞争、推进技术创新、促进市场繁荣、方便群众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小企业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在市场竞争中有其劣势和弱点。正是这样的先天不足使其在银行贷款中得不到主流银行的信任,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在此种情况下,开展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用保险成为解决银行惜贷问题的一种重要的解决方案。

一、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及其在我国的开展情况

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实际上是为借款企业提供担保的业务。该项业务投保时将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一般还要将相当于贷款金额的资产向保险公司抵押。投保企业由于生产或经营原因导致企业倒闭或经法院宣告破产,由保险公司偿还企业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后,企业贷款本息的债权应由银行签署权益转让协议书后转移给保险公司。

由于信用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比一般保险的风险大,因而即使在西方保险业较成熟的国家对保证保险也采取谨慎的态度。一方面,政府对从事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资格进行限制,一般只特别批准保险公司或专门经营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办理该项业务,禁止一般保险公司进入此险种的运营;另一方面,对保证保险的适用范围、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立法上予以明确规定,以确定保证保险业务在该国中健康稳定地运行。

我国的市场经济和保险行业还处于较不成熟的阶段,立法上的疏漏以及学术意见上的不一致导致实务运行中的混乱,加之目前国内社会信用状况普遍低下、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使得我国的企业信用保险始终不能进入市场。2009年,财政部、商务部、保监会等有关部委先后《关于落实2009年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和信用保险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小商贸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强调了要充分借助信用保险促进信用销售,为国内信用保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推动我国信用保险奠定了基础。

二、实施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瓶颈

(一)信用体系制度不健全

目前,在国内“信用”还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上,对于社会行为人信用的约束还只能依靠自身的道德品德,无法做到对于其信用行为制度化、标准化、统一化的评价和约束。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人们的借贷理念、消费理念、信用风险理念等还没有完全成熟,从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信用约束和管理的难度。

在我国,对于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使用在法律上都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无法准确统一地界定企业公开信息和商业机密,没有科学合理地法律规定,征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运用也变得十分困难。企业的信息公开尚未开始,多数企业不能向社会开放有关运营情况的原始数据,向工商、税务部门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一个企业多套账目比比皆是。

(三)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困难

我国属于非征信国家,信用服务主体尚未成熟。我国的信用服务企业具有发展历史短、市场成熟度差、缺乏独立性和中立性、信用产品生产力低的特点,阻碍了我国信用体系的发展。

我国对不守信行为人的惩戒制度还没有完全成型,行为人由于失信所获得的利益往往大于因失信而受到的惩罚。有人甚至利用法律上的空白逃脱责任,这使得失信行为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商业活动当中,失信人也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五)国内保险公司开办动力不足

我国信用调查评估、商账追收等服务相对滞后,这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和追偿成本,加之信用保险中较高的道德风险、企业投保意愿低、经济形势变化无法估量、风险管理技术相对不成熟,造成保险公司对于此类险种敬而远之。

(六)对于信用保险的认知程度有限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和保险行业发展程度较西方发达国家还较为落后,使得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品种单一、企业保险意识弱。这一方面令有投保意愿的中小企业没有合适的险种选择,另一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投保意愿使得保险需求处于较低的水平,保险公司无法从中获益。

(七)投保过程中存在的道德风险

信息流通体系的缺失使得中小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产生信息不对称,从而发生了逆选择。中小企业对自身的经营水平、还款能力有着充分的了解,而保险公司对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没有充分地掌握,在这种环境下,经营状况好、还款能力强的企业往往没有投保意愿,主动参保的常常是经营状况相对较差、还款能力较弱的企业。另一方面,投保后的中小企业在拥有保障的前提下将资金运用到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中;而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银行机构也因为有了保险公司的保障而放松对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审查,忽视为信用状况不合格的申请贷款企业提供贷款带来的风险以提高自身收益。其结果是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不利于其财务稳定性以及健康发展。

三、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险的对策和建议

(一)行业协会监督与国家强制保险政策相结合

(二)积极发展信用服务中介行业

信用服务机构可从商账追收、信用调查、资产处理及变现等方面有效分摊保险公司风险,同时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便利。但由于我国的信用企业目前尚未成熟,要求其在短时期之内成长为能有效为市场提供准确信息的服务机构并不现实,因此,国家需要在其起步阶段进行扶持,使其建立起规范、专业的经营模式,树立良好的信誉。但要注意不能使其丧失独立性和中立性。要鼓励建设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保证信息的通畅和流动。

(四)完善信用体制

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对于中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于银行资金的有效运用、提高保险公司效益也有积极的意义。此保险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缓解因资金缺乏引起的发展受限问题,同时为作为贷款发放方的银行提供了保障,解决了银行因担心贷款不能及时偿还而引起的借贷问题。因此,在我国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乔林,王绪瑾.财产保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

一、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

二、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分析

寿险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四号――保险合同的实施,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视其提供所有业务种类,按照准则的要求划分保险合同和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将要求保险公司对该类内嵌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因此,这可能导致某些保险产品和年金产品被停售、重新设计或者以更高价格进行销售。该趋势已经在欧洲的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上显现出来。欧洲的保险公司按照欧洲内涵价值(EuropeanEmbeddedValue,EEV)的原则对内嵌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定价,这种定价的原则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公允价值导向是实质趋同的。2004年的日内瓦协会对国际保险公司高管的调查显示,寿险公司在转向以公允价值为导向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后,公司倾向于通过减少保险产品所包含的保证、减少退保选择的灵活性和其他内嵌衍生金融工具来向保单持有人转移保险和投资风险。这一切都要求保险公司对其产品的标准建模流程、风险管理以及定价流程进行重大升级。

非寿险公司。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特别是对非寿险公司而言,负债的估值由于折现和随机模型的引入变得更加复杂。对于提供长尾业务的保险公司而言,因为缺少可观测的市场数据,同时其具有高波动性和潜在的巨额赔付可能,保险负债的评估是相当困难的。但只要这些保险公司在其财务报告中提供更多的有关风险如何被定价的信息,如详细披露风险回报率和服务利润率的计算过程、精算模型的假设和敏感性分析等信息,风险的定价过程就会变得透明。在禁止使用平衡准备和巨灾准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得以显现,保险公司权益的波动会增加,这会进一步加剧整个市场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可能会提高相应产品费率,同时得到较高的利润,但当利润变得透明时,价格也会走低。保险公司的盈利、损失的周期循环也会变的明显。面对风险定价变得日益透明和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保险公司将被迫重新梳理其内部流程,改善成本结构,以增强其定价能力和竞争力。

(三)风险管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促使保险公司改善其风

险管理系统。首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能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了解其业务组合,这将有利于这些业务组合的管理;其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也提供了改善内部控制的机会;最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使保险公司的财务报告更具透明度,这种透明度的改善增加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部门的责任。

(四)证券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保险合同项目第二阶段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四号――保险合同的实施会促进保险联系型证券市场(insurnce―hnkedsecufifizafion)的发展。现有的保险联系型证券主要集中在高风险低概率的保险风险,由于受相应数据积累和建模因素对保险风险再打包计算能力的限制,保险联系型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一直受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施带来的保险业财务状况透明度的增加将有助于减少投资者在投资保险联系型证券市场时的顾虑。现时退出价值模式具有类似公允价值的特征,同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各种保险假设和方法论的披露要求更高,这使得投资者对保险负债的公允定价变得更容易,增加了保险负债证券化的可能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也使得不同国家的保险公司的估值比较更为容易,这一切都为投资者投资保险连接型证券化产品提供了方便。

在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后,由于有更多的披露要求,这会鼓励保险公司管理层思考如何利用保险联系型证券的交易来保持其报表的稳定。例如,被报告出来的负债和资产的错配会迫使保险公司管理层没法将某些保险负债移出至表外,而通过证券化的手段可以达到这一目的。证券化除了可用作风险管理的工具外,还可以为保险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业务并购提供融资服务。如上所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带来的更多的信息披露使保险公司管理层更清楚的看到各个产品线的盈利能力,以及各项风险投资业务的盈利。因此,公司管理层会考虑或通过并购强化其核心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或通过多样化经营来对冲其业务的波动性。不论选择哪种途径,保险负债的证券化都将释放资本用以投入上述业务活动。

4.投资创新是市场创新的后盾。我国保险业习惯于一条腿走路,只重视保险业务的增长,忽视保险资金的投资,一方面受政策限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窄;另一方面受保险公司重规模轻效益思想的影响,资金运用率仅10%,而国外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高达85%,运用方式多样,可投资于债券、股票、投资基金、抵押放款、不动产及金融衍生品,投资收益达8%以上。正是由于发达国家重视保险资金的投资获利功能,使得保险投资业务成为保险公司以盈补亏,持续发展,增强自身经营能力的重要保证。在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保险市场趋于融合,我国保险业要想取得竞争的优势,必须实行投资创新。

【关键词】杜邦分析体系;上市保险公司;现金流量信息;改造;应用

一、数据假设

假设某上市保险公司(福安寿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150000万股,该公司2009年简易资产负债表、简易利润表、简易现金流量见表1、表2和表3所示。

二、传统的杜邦分析体系

杜邦分析体系,简称杜邦系统,因其由美国杜邦公司最早创造并成功运用而得名,它是利用几种主要财务指标间的内在联系,对公司综合经营理财状况以及经济效率进行系统分析评价的方法。一般来说,利用杜邦分析体系进行财务综合分析时,主要是以杜邦分析图为基础进行的,以福安寿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可设计一张杜邦分析图,如图1所示。

根据图1,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杜邦系统的核心是净资产利润率,该指标最具综合性,它表明了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因为净资产利润率反映了公司所有者投入资本的获利能力以及公司筹资、投资等各项财务活动的效率。提高净资产利润率是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基本保证,同时它也体现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无论是所有者还是经营者都十分关心这一财务指标。本例中福安寿险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利润率为14.71%,说明该公司2009年股东的投资报酬率还是较高的。

3.说明适度的负债经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特别是保险公司本身就是高负债经营机构,只要盈利率大于负债利率,适度有效地增加举债额度,能使保险公司获得财务杠杆利益。如果保险公司负债比例很小,说明保险公司利用债权人资本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很差。本例中福安寿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净资产利润率达到14.71%,其主要原因是资产负债率指标高引起的。该公司2009年资产负债率为91.68%,处于高负债经营状况,这很正常,但同时保险公司在举债经营时,必须充分估计预期的利润和增加的风险,特别是寿险行业,具有保险期限长期性特点,关心远期比关心近期更重要,而且由于人寿保险业务经营的产品与人的身体、生命有着直接密切的关系,能否保证在未来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是事关保险公司生存的重大问题。与非人寿保险业务相比,人寿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因此,还须进一步进行偿付能力分析。

综上所述,杜邦分析体系的核心是净资产利润率,而净资产利润率是公司盈利能力、偿付能力和营运能力的综合体现。如果保险公司净资产利润率是建立在良好的盈利能力、偿付能力和营运能力基础上,那么,这种净资产利润率是隐定可靠的;反之,是不稳定不可靠的,保险公司应该抓住这一体系内每个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促进各因素的不断优化,才能使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朝着自我优化的方向发展。

三、引入现金流量信息的杜邦分析体系

根据图2,可以看出:

1.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改进后的杜邦系统在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指标和营运能力指标中增加了营运指数和资产现金回报率。营运指数是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之比,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创造或获取现金的能力。该比率越小,说明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越强,盈利质量越高。资产现金回报率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资产总额之比,它是对资产利润率的修正,反映公司运用全部资产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它综合而真实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利用效果,比率越高,说明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越高,盈利性越强。本例中福安寿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营运指数为0.12,比率较低,说明该公司利润的收现能力较强,收益质量高;资产现金回报率为10.99%,比率较低,说明该公司资产获现能力还不高,资产的使用潜力尚未全部挖掘出来。

2.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偿付能力。改进后的杜邦系统在反映公司的偿付能力指标中增加了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和现金债务总额比,使得偿付能力指标更具有现实性。净资产现金回报率是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资产之比,它是对净资产利润率的修正,反映了由所有者提供的资本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即所有者每一元投资所获得的现金流量,同时也反映了公司对所有者投资的回报能力。这一比率越高,说明公司支付能力越强,所有者投资越有保障。现金债务总额比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负债之比,它是对资产负债率的修正,反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它从现实的角度,动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所得所获现金流量偿还债务能力的大小。该比率越高,说明公司偿付能力越强,反之,说明公司偿还债务的保证程度越小。本例中福安寿险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为125.90%,指标很高,说明该公司由所有者提供的资本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较强,同时也反映了公司对所有者投资的回报能力也较强;现金债务总额比为0.11,比率偏低,公司还应增加现金流量。

四、杜邦分析体系在上市保险公司中的改造

引入现金流量分析后杜邦系统和传统杜邦系统相比,信息更全面,但仍然不能反映上市保险公司的特色,如所有者权益股份化、优先股股利的存在等;而且以净资产利润率为核心的指标不完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要求。虽然,净资产利润率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所反映的是公司经营业绩的综合情况,而单独从它的大小看不出公司的资本结构、主营业务、非经常性损益、成本费用等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因而无法判断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此,单独用净资产利润率无法对上市公司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因此,可进一步改造杜邦系统,选用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最强的财务指标――每股收益作为核心指标。

每股收益又称为基本每股收益,是指净利润减优先股股利后与普通股总数之比,它是在某个会计年度内平均每股普通股获得的收益,反映了股东原始投资的获利水平,即股东原始投资对公司本期利润的要求权,它会直接影响到股票市价。一般情况下,如果实现每股净收益最大,也就意味着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因而以每股净收益为核心指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由于每股收益指标的重要性,许多国家都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专门披露这一比率,并且有相应的会计准则加以规范。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也明确规定应将每股收益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以福安寿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改造后的杜邦系统如图3所示。

根据图3,可以看出:

2.每股净资产是影响每股净收益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反映公司保值增值的现有状态,同时也是上市公司股票的理论价格。每股净资产是指每年年末股东权益与年末普通股总数之比,反映了股东每股投入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资产的质量,在理论上提供了普通股每股的最低价值。每股净资产指标在实践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公司的购并、回购等资产重组活动,均以每股净资产为重要参考指标。本例中福安寿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每股净资产为10.16元,比率较高,说明该公司资本实力较强。

3.每股净资产由三个指标构成,即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债务总额比和权益乘数。每股现金流量是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优先股股利后与普通股总数之比,反映公司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分派股利的能力。每股现金流量越高,表示公司的每股普通股在一个会计年度中所赚得的现金流量越多,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越高。反之,则每股普通股所赚得的现金流量越少,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越低。从短期观点来看,每股现金流最比每股净收益更能显示从事资本性支出及支付股利的能力。通常它比每股净收益要高,正如公司从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通常高于公司净利润一样。权益乘数说明适度的负债经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现金债务总额比反映的是经营活动现金的还债能力。通过这三个指标可以看出,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既要还债,又要分配股利,从中可以看出资本结构是否合理。本例中福安寿险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每股现金流量为12.01元,现金债务总额比为0.11,权益乘数为12.02,总体来看,该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较强,资本结构基本合理。

【参考文献】

[1]侯旭华.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精析――新会计准则下的解读[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345-351.

[2]郑洪帖.引入现金流量分析的杜邦系统简介[J].财会月刊,2001(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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