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2000年7月到××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的是为期8个月的《劳务协议》,期满续签。期间,××公司以王××是“农民工”为由,没有为王××办社保、医保。
2006年年底,全市推广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王××遂于2006年12月25日与××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又于2006年12月31日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该证明书写明:无经济补偿金,并经王××本人签字确认。之后,王××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公司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公司为王××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保险。
2007年11月16日王××发生工伤事故,经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拾级”。工伤医疗期间,××公司垫付医疗费、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008年7月24日王××以××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为被申诉人,提出以下四项仲裁请求:1、裁令立即解除申诉人与二被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2、裁令被申诉人福建省××××有限公司赔偿申诉人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同工同酬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13497.44元,被申诉人南平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对其中34021.68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裁令二被申诉人共同连带赔偿申诉人工伤治疗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交通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损失、工伤后工资损失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8779.38元;4、裁令被申诉人福建省××××有限公司按申诉人原工资收入标准、足额补缴申诉人从2000年7月份开始至今的社保、医保基数,被申诉人××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对申诉人2007年1月至今的社保、医保足额补缴承担连带责任。
2008年9月4日南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四项裁决:1、2008年7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2、被申请人(派遣公司)应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365.95元,劳动能力鉴定费29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575.0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9元,护理费268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238.9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8025元,计40881.85元。扣减被申请人(××公司)已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2071元和借给6000元,被申请人(派遣公司)实际应支付申请人32810.85元,被申请人(××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被申请人(派遣公司)应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申请人工资标准为申请人足额补缴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申请人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应由申请人承担;4、驳回申请人的其它申诉请求。
王××不服仲裁裁决,遂于2008年9月16日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起诉,除了坚持在仲裁程序的四项请求外,还增加一项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福建省××××有限公司签署的《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书》及原告与被告××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书》为无效合同,----。”
1月14日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七项判决:1、解除原告王××与被告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2、解除原告王××与被告××公司的劳务关系;3、驳回原告王××要求确认《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书》以及原告与被告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无效的诉讼请求;4、驳回原告王××要求被告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同工同酬赔偿金的诉讼请求;5、被告劳务派遣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王××医疗费3696.7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890元、鉴定费29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9元、护理费34.9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167.9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8025.05元,合计28496.57元。扣减已出借的6000元,被告实际支付原告工伤保险待遇为22496.57元;6、被告××公司对第五项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7、驳回原告王××要求被告××公司补缴自2000年7月至今的社保(养老)、医保费用的诉讼请求;8、驳回原告王××要求被告劳务派遣公司对其2007年1月起至今的社保、医保足额补缴费用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王××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原审全部诉讼请求”。9月18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关于《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书》和《劳动合同书》的效力问题
1、劳动仲裁阶段,申请人王××没有提出“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福建省××××有限公司签署的《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书》为无效合同”的请求。
一审原告王××主张:《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书》和《劳动合同书》是被告××公司为了逃避用工风险,以“不签就走人相威胁,强迫原告”签订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三、关于时效问题
1、对于申请人王××要求被申请人××公司支付2000年7月至2006年12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同工同酬赔偿金以及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请求,××公司以超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限相抗辩。
2、南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同工同酬赔偿金以及补缴2000年7月开始至今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申诉请求已超过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本委不予支持。
4、二审认为:2006年12月31日被上诉人在出具给上诉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书》时,明确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此上诉人签名确认,直至2008年7月才向南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明显超过仲裁时效,故对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同工同酬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四、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问题
1、申请人要求:按申诉人原工资收入标准、足额补缴申诉人从2000年7月份开始至今的社保、医保基数。
2、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派遣公司)应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申请人工资标准为申请人足额补缴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申请人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应由申请人承担。
3、一审认为: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参保和追索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对已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引发的纠纷,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一审还认为:被告为原告建立社保关系后,如果被告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按时足额缴费,这类争议应当属于行政争议,依照行政强制征缴的程序办理。经本院释明,原告仍要求被告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补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今社保费用的连带责任,对原告该项诉请,本案不予处理。
4、二审认为:由于被上诉人劳务派遣公司已为上诉人办理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费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征收和管理,因该部分费用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故对上诉人的该项主张,在本案中不予审理。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两审法院在认定合同效力的举证责任分配、仲裁时效认定以及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同工同酬赔偿金的处理方面基本是一致的,但是在是否按申请人的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费方面却有不同的意见: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按申请人的实际工资标准补缴,而两审法院则认为:补缴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应当通过行政程序解决。
11月17日
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仲裁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______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申请人(签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被申请人:重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10000元。
2、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未缴纳一年的社保金额,20xx年5月19日至20xx年5月31日,约1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9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实习工作,被申请人承诺三个月后转正,但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至11月中旬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20xx元,故被申请人应为此另行支付10000元的工资。
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缴纳,被申请人以员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拒绝。因被申请人拒绝缴纳社保和申请人自身发展,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赔偿这一年的社保金额约12000元(1000/月,12个月)。
申请人:唐XX
20xx年6月23日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姓名:xxx性别:x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民族:x
被申请人名称:xx住所地:邮编: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申请劳动仲裁,要有充分的证明文件证明劳动者和用热你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有必要的,它不但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也能在出现劳动纠纷时作为证据文件保护劳动者权益。另外申请仲裁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劳动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时应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的福利待遇;进行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5月1日即将生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将为共同当事人,即双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企业为了规避义务,而把职工的劳动关系转为劳务派遣的现象有一定的盲目性。
此外,负责人还强调,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强行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须支付双倍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xx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合同
违纪解除合同要有依据
在实践中,因用人单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非常多,而且用人单位的败诉率也较高。这也就提醒用人单位在实施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谨慎。
案例分析:
王某是某涂料厂的车间工人,在一次加班中抽烟被工厂督察发现。次日,涂料厂人事部通知王某,其在车间抽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工厂的规章制度,经厂领导决定,即日开除。王某认为抽一根烟不属于严重违纪的情况,工厂不能将其开除。而工厂则认为,其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生产场所严禁抽烟否则予以开除,所以其能以王某违纪而与王某解除合同。
该工厂的规章制度合法吗工厂能以王某的抽烟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还需注意:第一,解除劳动合同要有依据在规章制度中要有明确规定;第二,这个依据要合理合法。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但行使这个权利的同事,又有两方面的限制。
一方面是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即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上述案件,首先该涂料厂的规章制度中“严禁抽烟否则予以开除”的`明确规定;其次,我们来看这一规定是否合法一方面,该涂料厂是重点消防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易燃易爆品,如碰烟火,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生产车间内严禁有明火,内容合法。另一方面,生产场所内也有“严禁抽烟”“严禁明火”的明确标示,王某也知道,程序合法。
所以,该厂按此规定,以王某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温馨提示:
规章制度的公示非常重要,用人单位要落实到书面,如,让员工阅读规章制度,阅读后签字;进行规章制度的讲解培训等,从而防止在仲裁或诉讼中因难以举证而处于不利地位。
因终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问题与单位产生争议后,47名贵阳某厂的计划外用工工人,于今年6月向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XX年11月30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他们的仲裁请求,目前,不满此仲裁结果的这批工人向云岩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已受理此案。
1990年,冯建明以计划外用工(临时性)被招入了贵阳某厂工作。1993年,冯被升为机长,从1995年开始,该厂开始与她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从这时开始,他们与厂里正式职工的工资差距逐步扩大。XX年12月31日,XX年合同到期,厂方没再和她续签XX年的用工合同,但是她一直留在厂里工作,和她一起的还有100多名计划外用工工人,他们中的很多人,已在厂里连续工作XX年以上。
今年5月27日,76名该厂计划外用工工人联名向厂方提出了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但是厂方迟迟没有答复。7月2日,厂里口头通知这些人离岗,7月9日,他们陆续收到了厂方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决定。同时,厂方一次性补偿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每人8400元。而没有提出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计划外用工工人则留在了厂里继续工作。
有47名工人对厂方的决定不服,进而向贵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提出了责成贵阳某厂恢复与他们的劳动关系,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求裁决该厂补发申请人工资损失、福利及保险损失10万元等请求。今年11月30日,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他们的仲裁请求。目前,冯建明等人已经向云岩区法院提出了上诉,法院也已经正式立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写明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
附:有关证据______份;
本答辩书副本______份。
说明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
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诉人提出答辩书。
第二,被诉人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四,答辩是被诉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呆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诉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定代表人:职务: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___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加班费共_____元,其中:
(2)休息日加班费______元及经济补偿金_____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年休假赔偿金_____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高温补贴_____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失业保险赔偿金_____元。
6、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赔偿金_____元。
以上六项合计:元。
申请仲裁理由
在职期间,申请人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要求办理社保、支付加班费,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后被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2017年已经过去一半,你知道上一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是什么吗下面由我为你提供的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喜欢。
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一)
企业内部调整不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基本案情】
李某于2011年4月入职某外资公司,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岗位为媒体公关总监,月薪3万元。2015年6月,公司告知李某,为精简组织架构,决定撤销李某所在的媒体公关总监岗位,另设媒体沟通总监及媒体关系拓展总监,但上述两个岗位均已有合适人选,现特别为李某设立公司高级顾问岗位,月薪降为2万元,希望能与其签署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李某不同意公司的要求,该公司即以“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为由,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李某支付了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等。李某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故提出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意见】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系为应对市场变化主动采取的经营策略调整,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公司虽然支付了李某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但并不代表其解除行为合法,故对李某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案件评析】
不可随意解释“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指经济性裁员)所列的客观情况。用人单位作为经营者,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其对市场可能产生的波动及生产经营策略可能产生的变化应当有所预见。确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应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在相近或类似岗位上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不得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更不能简单的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二)
胡某于2015年2月1日进入某科技公司担任销售部高级客户经理,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年1月31日,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胡某的销售业绩一直未能达标。2015年7月1日,应公司要求,胡某与单位签署了《个人业绩改进计划》,该计划中公司给予胡某3个月的观察期,胡某承诺2015年7月至9月期间其本人每月的销售业绩不低于5万元,如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胡某需自行提出辞职。后胡某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2015年9月30日,某科技公司以胡某履行其自行离职的约定为由,要求胡某离职并收回了办公电脑、考勤卡等。胡某依照公司要求办理了离职手续,但不认为是自行离职。后胡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本案实质上是某科技公司与胡某约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公司要求胡某离职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支持了胡某的仲裁请求。
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三)
黄某于2013年7月1日入职某餐饮公司,从事杂工工作,双方订立了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黄某的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同时约定加班工资基数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作期间,黄某每周休息日加班一天,某餐饮公司均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离职后,黄某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差额。
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搞截留
关于公司员工劳动合同通用。编辑特别为你收集的“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在我国人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的今天,合同对于我们的保护是其他东西不可其他的。合同是合同当事人达成的一致意见。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篇1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私人公司劳动合同7篇。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私人公司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合同的认识与日俱增。在签署合同前,必须充分理解合同的内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私人公司劳动合同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
简单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完整版1000字模板3篇。我们在平时很多时候都会进入公司工作,我们都会使用到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中的细节条款。值得收藏的劳动合同范本有哪些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简单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完整版1000字模板3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简单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完整版篇1②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