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渔x船,钢质,主机功率258kw,2010年12月3日建造下水,船长27.04米,型宽6.2米,型深2.95米,总吨位134。该船船东于2017年12月4日在我会办理了渔船全损险责任互助保险,船舶价值95万,互保金额76万,互保比例80%。
2018年5月21日0730时,“闽东渔x船”在铜陵大沃渔港内锚泊时不慎发生火灾,事故导致驾驶楼烧毁,机舱受损,无人员伤亡。因本次事故对船东造成的损失较大,经我会东山县办事处与第三方公估公司共同查勘,对本次事故的最终定损金额为人民币39万元。因该定损金额未达到我会全损险赔偿标准,故对本案予以拒赔。
【案件焦点】
01
本案中如投保综合险,可获得多少赔偿?
02
以本案为例,投保“全损险”与“综合险”各需缴纳多少保费?
【案例分析】
如该船在我会投保“综合险”责任,采用该船现有的“全损险”承保信息,即船舶价值95万元,互保金额76万元,互保比例80%,并附加特别约定“250马力以上渔船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3000元或每次损失的5%(每次损失的5%封顶为10000元),二者取其高。”
根据我会
《沿海内河渔业船舶互助保险条款》
本船赔款计算如下:
部分损失:
赔款=(本船损失-免赔额)×互保比例×事故责任比例
=(392366-10000)*80%*100%=305892.8元
如该船投保“综合险”最终获赔理赔款为305892.8元,但该船在我会投保“全损险”,根据我会条款以及其他同行业条款规定,投保“全损险”其标的损失需达到“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的理赔条件才可进行赔付(“实际全损”即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推定全损”即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的),简言之,本案如需达到“全损险”的赔偿条件需至该船完全灭失、沉没、或打捞、救助、修复费用达到或将达到该船的船舶价值时才可进行赔偿。
如该船投保“综合险”
与投保“全损险”的实缴保费差异通过
我会承保计算公式可得出:
全损险保费=船舶价值*互保比例*费率
=95万元*80%*0.84%=6384元
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为30%,县级财政补贴为10%,无理赔优惠比例为自缴部分的10%,那么会员最终实缴金额为:
会员实缴互保费=保费-省财补-县财补-无理赔金额
=6384-1915.20-638.40-383.04=3447.36元
综合险保费=船舶价值*互保比例*费率
=95万元*80%*1.3%=9880元
=9880-2964-988-592.8=5335.2元
通过计算得知该船如投保“综合险”仅需多缴纳1887.84元保费,我会“综合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要远远多于“全损险”,在本案中仅需多缴纳约2000元,即可获得30余万元的保险理赔款,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综合险不仅可以承担火灾的损失
而且对船舶之间的碰撞
还有海上救助等费用都可以进行赔偿
都看到这了
还不快来
JOINUS
投保“综合险”!!!
【启示与思考】
近年来
我省船舶火灾案件频发
且会员损失金额较大
以下几点建议与措施也是很重要的哟:
一、未雨绸缪,主动投保
行马跑船三分险,在海上作业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因为节省1000多块钱而拒绝参保。
二、加强与当地渔业互保办事处/营业部的联系
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的险种均有财政部补贴,感兴趣的渔民朋友们可以主动向省渔业互保协会的工作人员了解综合险和全损险两者之间的价格相差多少及详细的财政补贴情况,实际缴纳的保费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贵。
三、多渠道了解综合险
主动向当地村委会或已经投保的渔民朋友咨询,听取他们对综合险的专业建议,特别是已经发生过理赔案件的渔民朋友,了解以往渔业互保理赔的优缺点,争取做到应保尽保,避免因为在我会仅投保渔船的全损险没有投保渔船综合险,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