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须承担起其责任,但可以想见,不是每一个受害人都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和民事诉讼获得满意的赔偿。他们该怎么办?提到灾后赔偿和抚恤话题,“911”事件和波士顿爆炸案都是经典的案例,保险公司、政府和慈善组织的通力合作,能让受害者获得最大程度的支持。
●保险公司未雨绸缪,在巨额赔付前不掉链子
“911”恐怖袭击共造成近3000人死亡,重伤者在400人以上。2012年,兰德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9?11恐怖袭击受害者获赔已超过380亿美金,这一数目相当于此前最大灾难赔偿额的30倍。
380亿赔偿金额中,其中保险公司担付了51%,共计约196亿美元;政府担付了42%,共计约158亿美元;而其余的7%,约27亿美元由各种慈善团体支付。
“911”事件中,美国保险公司正是通过早已签订的再保险合同,将大部分损失进行转移分散。如ZENITH保险公司税前损失355万美元,但扣除被再保险合同所承保的部分,损失则仅为1万美元。据标准普尔公司的报告显示,尽管美国的保险公司在9.11事件中遭受巨大损失,但是由于有全球的再保险巨头作其后盾,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没有受到根本性的损伤。
此外,联邦政府还签署了一揽子协议支持航空业和保险业:拨给航空业50亿美元的现金,100亿美元的贷款担保,直接向保险业融资一亿美元,保险监管机构也在监管政策上给予优待。这样,美国保险业通过自身对风险的防范和政府的支持度过了这一危机。
可以说,无论是在应付巨款赔付,还是在防范风险方面,美国的保险业都为中国的保险业提供了经验。
●美国政府自掏腰包,建立受害者赔偿基金
在“911”赔偿过程中,普通民众,尤其是没有投保的受害者及家属大多数寄希望于政府。
“911”之后的第11天,美国国会通过了《航空交通安全和系统稳定法案》,内容包括设立“911”受害者赔偿基金(VCF)。VCF的赔偿对象包括在世贸大厦、五角大楼以及在宾夕法尼亚坠机的死伤者。由司法部长指定一名特别管理员(基金管理人范博格)来审查每一个赔偿申请、确定赔偿的金额,在赔偿金发放期间,整个基金的工作人员多时高达450人
VCF按个案分别计算经济损失(医疗费用、收入损失等)及非经济损失(痛苦和折磨),赔付金额从1万到150万美元不等,受害者也可以选择不接受基金的赔偿,而自己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寻求他人的赔偿。最终,不到三年,97%的受害者家庭选择了基金赔偿,金额总计约70亿美元,平均每个家庭获偿180万美元。
VCF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实践,因为美国政府在“911”事件中并无过错(至少没有经过司法程序被证明有过错),却动用了联邦政府的预算直接对个人进行赔偿。此外,VCF也开创了灾难补偿的先例:受害者家庭如果接受了赔偿基金的赔款,就不能对美国航空公司和其他机构进行起诉(恐怖组织除外)。
律师刘骁认为:“美国设立‘911’受害者赔偿基金其实就是一种‘维稳措施’。如果政府不出手,受害人家属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向VCF提出申请,受害者不仅避免了诉讼成本和败诉的风险,也能很快地获得赔偿。同时,也避免了赔偿诉讼对司法资源的挤占,保护了当时已经弱不经风的航空业。
●高效的慈善捐赠和管理也能最大程度地补偿受害者
民间捐助也是灾后抚恤体系中的一环。
2013年4月16日晚,马萨诸塞州州长帕特里克和梅尼诺共同宣布成立“壹基金”,为连环爆炸案受害者提供赔偿。基金主要来自于企业、机构和个人的捐款。基金成立后,一周内捐款突破2000万美元,到6月26日突破6000万美元。基金遂决定将这之前的捐款,全部用于受害者赔偿,同时聘请范博格作为管理员负责确定赔偿的标准和审查赔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