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规则详解:格式条款纠纷(一)原告赔偿投保人承运人

以下法律法规(裁判案例)均已收录于艾特律宝|法律大数据库

01、参考案例:职业类别赔付限制属于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尽到提示告知义务——杨某等诉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为某保险公司应向杨某、李某甲、李某乙支付的保险金额应按照基本保额的100%还是1%计算。第一,关于李某丙是否属于钢骨结构工人,某保险公司仅以李某丙被工地中的钢管砸伤为由,认定其在钢管现场工作属于钢骨结构工人,依据不足。第二,关于该赔付比例条款的效力。该条款属于保险责任条款,即属于保险人承担保险给付责任范围的条款。本案中,该赔付比例条款属于某保险公司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未与投保人协商的条款。条款中关于赔付比例的限制涉及对某保险公司保险责任的限制,其应在投保人进行投保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按照对方要求进行说明。本案中,某保险公司虽在特别约定和投保须知处列明了5-6类职业的被保险人保额为基本保额的1%,但其未将具体的职业类别予以列明,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在投保时询问了李某丙的具体工作内容、告知其职业的具体类别以及其职业类别对保险理赔金额的影响,应当认定某保险公司未将该条款提请李某丙注意,李丁亦无法理解该条款的含义。因此,该条款并非李某丙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内容。某保险公司要求按照基本保额的1%支付保险费,缺乏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案例文号】:(2021)京0102民初13405号

02、参考案例:经营者通过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设置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政处罚对象如何认定——某影视放映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长清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经营者与网络销售平台经营商签订合作协议,由网络销售平台运营商负责票务销售工作,网络销售平台运营商根据经营者要求在其运营的网络销售平台上设置格式条款,排除经营者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应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对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对象正确。

【案例文号】:(2022)鲁01行终194号

03、参考案例:格式条款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中的适用规则——某安全器材公司诉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Ⅰ、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加以说明;未作提示或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Ⅱ、保险公司在其提供的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车辆无责不赔,系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等内容,但在保险单正面却无明显提示,保险公司亦未能就此举证其对投保人进行了提示说明的,该条款系无效条款,对被保险人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当就被保险人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原告现主张的是由于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该索赔基于原告向被告投保的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非责任保险,而是对非故意、非可预见性、非可控的风险引起的车辆损失设定的保险,其目的在于及时补偿因意外原因受损的损失,不论这种意外原因是自然原因还是第三者的责任。被告在其提供的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规定“保险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或过错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将财产损失险与责任保险混同,免除了自身责任,加重了对方责任,被告应当举证证明其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原告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内容向原告作过明确说明。但保险单正面均无明显提示,被告亦未能就此进行举证,故该条款系无效条款,不产生效力,被告据该条款作为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被告应当就原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被告在赔偿后,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系争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还规定,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却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该条款是双方对赔偿具体比例的约定,不属于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该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系争交通事故由第三方过错引起,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肇事车辆驾驶员弃车逃逸,车主亦至今未能找到,故被告应在车辆损失70%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案例文号】:(2009)闵民二(商)初字第1590号

04、参考案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格式条款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朱某某、姚某某诉上海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向消费者提供机票产品的过程中,通过格式条款就机票价款、使用条件、退改规则等关键事项作出的与相应航空运输企业的直销机票明显不同的约定,若消费者事先并不知晓通过以上两种渠道购买的机票存在该种差异且未获得其他方面明显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的,应认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格式条款未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在前述规范体系及制度背景下,公共航空客票应由依法设立的销售主体、按照相应的售票规范执行透明的价格政策进行销售。另一方面,航空运输企业亦可通过官方网站等形式将其承运的航班客票直销给终端消费者。然而,本案中,涉案机票通过分销方式出售给两原告,但最终却是通过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直销渠道的方式出票。被告对于其供应商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是否具备相应航空公司授予的代销机票资质并未进行审核,而事实上该司也并无该代销资质,所售机票价格亦与航空公司规定售价不符。因此,纵观涉案机票的销售过程,显然违反了航空客票的销售程序及规范。被告通过互联网平台经营机票业务,也未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

再次,关于原告是否自愿接受“套餐退订费”从而放弃了航空公司的退票标准。诚然,违反民用航空客票的管理性规范并不必然导致涉案服务合同条款无效。但是,航空客票定价规则及销售规范的长期存在及执行,尤其是机票销售代理企业无权擅自加价销售或超收手续费的规定,将促成相应的一般社会认知,即某张机票是否允许退票、退票手续费收取多少系由航空运输企业统一确定,而非销售代理企业自行制定。基于上述认知以及对机票销售代理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的预期,一般消费者在看到代销企业告知的退票规则时,更有可能将其视为航空公司的规定,除非代销企业明确告知与之相反的信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被告辩称在“某旅行网”贞面明确载明退改规则,两原告基于自由意志选择“旅行套餐产品”并接受该条款。但该条款属于其单方面制定、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被告并未以任何方式告知原告,其所收取的退票费比例不同于甚至远远超出航空公司的规定比例。同一航程的机票可能存在多家空运企业承运的航班、多种销售渠道的客票可供选择,故若要求消费者在决定购买机票前自行了解并比较不同销售渠道的机票退票费用有何不同并不现实,更何况执行统一的退票政策是销售代理企业的义务。因此,被告的信息披露并不充分。在并无证据表明原告明知或应知被告的退改规则与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同、原告为取得其他方面更为有利的交易条件而接受该退改规则的情况下,原告的知情权并未获得满足。原告在此情况下接受被告的“套餐退订费”,并不能视为原告自愿放弃了航空公司的退票标准。

THE END
1.保险利益原则案例分析由于该意外伤害是骨折不属于身故和残疾的范畴,故不予赔付小王与他的父母认为自己购买的是意外伤害保险而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寿险,所以保险公司只赔付身故金是违反保险原则的。双方争执不下,小王一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分析: 根据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意外伤害险只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并以其健康为...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324/22/81723323_1118240362.shtml
2.保险利益原则案例.doc保险利益原则案例分析 案例一:自小"青梅竹马"的夏仲青和邱小眉一起是错误、不当的。原因有以下: - . z 本案中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了婚姻事实,尽管未进展登记,他们的婚姻是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他们两人的婚姻关系仅仅是不具备婚姻成立的形式条件〔即没办理结婚登记〕,却符合结...https://www.taodocs.com/p-593656361.html
3.保险利益原则的案例.doc保险利益原则的案例.doc,保险利益原则案例 案例分析1:没有保险利益,合同岂能生效 案情介绍: A(男)与B女为大学同学,在读期问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毕业之后两人分配工作到了不同的地方,但仍然书信往来,不改初衷。 A的生日快要到了,为了给他一个惊喜,B悄悄为A投保了一份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0406/98902280.shtm
4.案例保险利益原则案例:小张(男)和小王(女)大学时就是一对恋人,毕业后虽然在不同城市工作,但仍不改初衷,鸿雁传情。小王生日快到了,约好到小张那里相聚。小张想给她个惊喜,就悄悄买了https://china.findlaw.cn/info/baoxian/bxzs/bxlyyz/79447.html
5.财产保险保险利益原则的案例财产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其核心在于保障被保险人的财产利益,以应对意外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在财产保险领域,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以及保险责任等内容应当符合被保险人的实际利益。下面通过一些案例来解释财产保险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应用。 https://www.xyz.cn/discover/detail-caichanbaoxian-3310113.html
6.人身保险合同原则之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又称为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一般产生于投保人或被...https://www.meipian.cn/58dnxrme
7.新《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新《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 导读: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 案例一:甲运输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银行要求其以公司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为防不测,银行对所抵押之房屋投保财产保险一年。六个月后,运输公司将贷款悉数...https://amulet.fabao365.com/public/article_894.html
8.江苏高院:金融商事审判10大典型案例110网律师阅读提示:2015年8月20日,江苏高院通报2010-2014年金融商事审判情况,总结相关案件审判经验,归纳问题,研判趋势,剖析金融纠纷成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了江苏法院金融商事审判10大案例。 10大金融商事审判典型案例的类型包括 :储蓄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保险代位追偿权纠纷、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以下内...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594866.html
1.保险学四大基本原则及案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保险利益的理解不应仅限于所有权,而应作较为宽泛的解释。因此,保险理赔人员应当开拓视野,转变观念,全面、准确地掌握保险利益这一基本概念。 最大诚信原则 案例一:被保险人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如何赔付 案情: 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https://www.360wenmi.com/f/file1ru1h94t.html
2.保险利益原则保险法解读第二条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公报案例:王连顺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永顺县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判决书内容】 任何单位为自己的职工谋取合法利益,都是法律允许并支持的正当行为。由于保险是原中国人民保...https://baoxianlipeiwang.com/zhuanyeyanjiu/125.html
3.非法同居对方不具保险利益投保攻略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保险存在的基石。在保险合同中坚持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长期发展的保证,其核心在于保证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切身的利益,而且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范保单背后潜藏的道德风险。 在保险实务中,由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而引发的保险纠纷还是屡见不鲜的...https://www.shenlanbao.com/zhishi/6-256383
4.无保险利益人投保合同案例原告工作人员胡*民持原告的印章以原告的名义与被告签订保险合同,被告作为相对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胡*民具有代理权,故胡*民以原告名义签订的保险合同并不因原告认为胡*民未得到原告授权而无效。 然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体现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https://m.66law.cn/laws/45469.aspx
5.安法∣案例交通事故致路面污染,保险赔不赔?——谈格式条款...——谈格式条款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适用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各类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导致的车辆运载货物泄露致使路面污染现象屡见不鲜。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导致的路面污染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争议不断,本案作出具体解释。 http://wfaqfy.sdcourt.gov.cn/wfaqfy/443678/443691/12549210/index.html
6.保险学原理练习题6篇(全文)A.最大诚信原则 B.可保利益原则 C.近因原则 D.补偿原则 ★标准答案:A 16.()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1分) A.保险利益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近因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标准答案:A 17.某企业以其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同时与甲,乙两家保险公司签订...https://www.99xueshu.com/w/fileqcpfmuos.html
7.困境与出路: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判断概念似显清晰,但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该种法律上所承认的利益范围究竟有多广,应用何种标准加以判断却一直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疑难案例。其实就比较法的研究角度而言,从保险利益的概念诞生之初,此种争论也就没有停止过,因此有必要先将两大法系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理论变迁进行梳理,总结出可能的异同,此可谓...https://qks.sufe.edu.cn/mv_html/j00003/202003/238964c6-d036-498c-a99e-5528e16d07a6_WEB.htm
8....人利益平衡困境与出路—从北京金融法院首批十大典型案例保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解释二>第九条适用”问题的答复》指出,“《保险法》第十七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对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一般说明义务”。但是,对保险人未提供保险条款,未履行一般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保险法》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 2022年3月,北京金融法院公布了首批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在李振恒与中...https://mlaw.wkinfo.com.cn/professional-articles/detail/NjAwMDAxODUzMDM=
9.2022年10月自考00079保险学原理真题试卷自考8.我国人身保险利益的确定原则采用 A.利害关系原则 B.同意原则 C.法定原则 D.混合原则 9.代位追偿权利产生的条件之一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责任方是 A.被保险人 B.第三者 C.保险人 D.投保人 10.下列哪种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 A.家庭财产保险 B.海上保险 C.农业保险 D.责任保险 11.定期寿险是指 ...https://www.educity.cn/zikao/5014516.html
10.杂谈:关于“给予合同外利益”的那些事儿保契《复盘十年监管处罚全量数据,窥探保险业合规经营要义》一文中,『保契』复盘了保险业近十年的监管处罚案例,明确了保险业处罚最集中的四大事项:给予合同外利益、销售误导、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通过总结近十年的处罚案例,对案例细节进行汇总分析,提炼出监管视角下各项违规的主...http://www.qzr.cn/sys/100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