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0〕25号)等文件精神,深化物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推动产业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0〕13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移动物联网应用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0〕26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及移动物联网应用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物联网项目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突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对产业带动、规模化应用形成的引领示范作用。项目分为“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两个类别:
(二)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包括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能家居、环境监测等领域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已建成项目,聚焦项目的示范效果、应用成效、产业带动作用等要素,具备模式复制和应用推广的基础条件。
二、移动物联网应用优秀案例
(一)征集方向
案例征集主要面向三个重点方向:一是围绕工业制造、仓储物流、智慧农业、智慧医疗等领域的产业数字化应用;二是围绕智能计量、消防烟感、共享单车、环保监测等领域的治理智能化应用;三是围绕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领域的生活智慧化应用。
(二)申报条件
1.案例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移动物联网应用企业等。申报主体应在余杭区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不明事项请与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科联系。
联系人:范泽新、陈莺
联系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610办公室。
附件:1.2020年物联网项目申报书(模板)
2.移动物联网应用优秀案例申报书
3.移动物联网应用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1日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1067X/2020-136908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
2020-12-11
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物联网项目和移动物联网应用优秀案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