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人数多,供应范围广。消费者市场是最终使用者市场。人们生存就要消费,所以消费者市场通常以全部人口为服务对象。
2、交易数量小,交易次数多。消费者是为个人或家庭最终消费而购买,通常一次购买数量较小,属于小型购买,企业经常以零售为主。
3、消费差异大,消费变化大。不同类型的消费者消费需求各不相同。不同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民族和宗教信仰的消费者,其消费习惯互有差异,因此消费需求也各不相同。
5、非专家购买,可诱导性强。
按购买习惯
耐用程度
1.耐用品。指能多次使用、寿命较长的商品,如电视机、电冰箱、音响、电脑等。消费者购买这类商品时,决策较为慎重。生产这类商品的企业,要注重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同时要做好售后服务,满足消费者的购后需求。
我国的消费者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
2.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
商品,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商品,不管其是否经过加工制作,也不管其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
服务,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的可供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
3.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关于商品的消费,即购买和使用商品,既包括消费者购买商品用于自身的消费,也包括购买商品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购买的商品。关于服务的消费,不仅包括自己付费自己接受服务,而且也包括他人付费自己接受服务。不论是商品的消费还是服务的消费,只要其有偿获得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是用于生活消费,就属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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