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4年6月-2025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
(上接B75版)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涉及人员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戴庭忠,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2月开始在本所任职,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200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3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0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24家,挂牌公司0家,IPO2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戴庭忠、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和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9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名董事全部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八次会议纪要;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08证券简称:江苏国信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
(1)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
(2)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
(3)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式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在资本市场开展股票、定向增发、新三板、新股申购、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等投资。
(三)投资额度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
江苏信托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4年6月-2025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前述风险,公司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应对:
1、公司已经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建立、调整证券投资组合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项投资事项的实施,在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的同时,有利于公司做好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08证券简称:江苏国信公告编号:2024-014
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
(2024年6月-2025年5月)
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
1.投资种类:信托计划。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2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经营风险、担保措施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和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信托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提高江苏信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江苏信托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江苏信托用于投资信托计划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4年6月-2025年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购买信托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经营风险、担保措施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和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信托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信托计划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信托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适度地购买信托计划,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证券代码:002608证券简称:江苏国信公告编号:2024-015
(一)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具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1、本公司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未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5、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二)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三)公司重组时,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如下: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且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二、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2023年7月,根据《省国资委关于有关省属贸易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苏国资[2023]65号),我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将其持有的舜天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苏豪集团,故舜天集团及其子公司舜天机械不再属于国信集团一致行动人,也不再是我公司的关联方。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针对我公司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不再适用。
公司如与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其发生交易,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证券代码:002608证券简称:江苏国信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