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个人养老计划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由于职工养老保障难保障的情况时有所闻,说明已有的职工养老基金的保障制度模式出了问题,急需寻求新的解决办法,以切实保障职工养老保险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保障国有企业和整个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如何走出目前面临的职工社会保障困境,根本的出路在哪里?
一、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根本性缺陷
1998年9月,广东省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不参加养老保险将扣营业执照,其最大特点是将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扩大1998/09/19《广州日报》);今年年初,广州市“为加强执行政府法令的力度,社保和工商部门联手合作”,对“不参加保险的工商业户不予办理工商执行年检”(《(广州日报》1999/01/09A4)等等的这些方案和措施,就当前而言,算是必要的应急之策。因为它在当前最明显的作用,是将养老基金供求危机延后,解养老基金的燃眉之急。但在缓和当前基金危机的同时,面对执行制度的根本缺陷而致潜伏甚至已显露危机,应尽早从完善制度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养老基金制度变更所面临的基金缺口问题。
二、关于老职工养老金历史债务的偿还问题
一、职工持股计划的再认识
相对而言,我国企业职工持股历史短得多,1984年7月,北京天桥百货公司出于店面装修,向公司定向30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票,这应该算是我国企业职工的持股的雏形。和ESOP相比,我国的职工股有很多不规范之处,并且更倾向于"短期化"。
①"即时福利"与"远期福利"。ESOP中,职工只能在退休时按其帐户金额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性质决定了其是一种"远期"才能享有的福利。而我国内部职工持股成本与公司上市后的市价的巨大差价,使得职工往往在公司上市后很快将手中的股票变现获利,于是内部股往往变相地成为了一种企业给予职工的"即时福利"。
②主人翁动力不足。由于持股行为的短期化,职工的主人翁动力不足,内部持股很难达到加强公司内部职工凝聚力,调动其生产经营积极性的目的。
划拨国有资产,偿还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金隐性债务(以下简称“划资还债”),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国内部分经济学家提出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但是一直没能切实地付诸实践。2001年,中央政府曾经决定以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的办法偿还国有企业的养老金隐性债务,由新成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然而减持方案一俟出台便遭到了股市投资者的激烈反对,不得不紧急叫停。党的十六大以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开始启动,“划资还债”的问题再度成为一个令人们有所期待的话题,但能否找到一个令当事各方满意的操作方案还未可知。
一、问题的提出和演变
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内部分经济学家在讨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框架设计的问题时提出,社会保障的职能要从企业转移出来,将一部分国有资产看做是由过去的养老基金和医疗基金的积累所形成的划拨出来,由国有持股机构按基金预筹积累制进行委托经营(周小川、王林,1993)。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制度引进了个人账户,由过去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转轨,所以产生了养老金隐性债务的问题。改革以前,离退休人员可以按照政府制定的公式,定期地从所在单位领取退休金;改革以后,这部分退休金的现值成为政府所要承担的养老金隐性债务。关于这笔隐性债务的规模,不同机构有不同的估计,最小的估计值是19000亿元(世界银行,1996),最大的估计值则高达76000亿元(国家体改办,2000)。
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改革方案在实施时都回避了新制度如何偿还这笔债务的问题。1995年的两个改革方案在制度设计上都是把转轨时已经离退休的职工(“老人”)、正在工作的职工(“中人”)和此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新人”)覆盖到同一个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之下,在财务技术上则采取了通过该计划中的社会统筹部分以及向“中人”和“新人”的个人账户积累借钱的办法,来支付同一计划覆盖下的“老人”的养老金,由此形成了个人账户“空账”的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积累的“空账”已近5000亿元。尽管如此,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还是从1998年开始便出现了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于是中央政府不得不从财政收入中以每年数百亿元的规模用来填补该计划的缺口。1997年,中央政府曾经试图通过强制实行全国统筹等措施来解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但是一直无法实现。
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决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国有资产实行基于行政层级的分级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的问题再度浮出水面。吴敬琏等经济学家认为,在对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之前,应当先将部分国有资产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经营管理,专门用于补偿养老金隐性债务(吴敬琏、林毅夫,200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促进计划生育、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事业。
*、参保对象:全体农民。我区村干、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和“双女户”结扎对象。
*、管理部门: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线管理,并实施财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