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要正确理解保险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之间的辩证关系,及时调整经营方针战略和思路,使保险业务成为农村信用社的重要业务。
对策
规范保险业务手续费的支付和收取。保险公司支付的手续费一律以转账形式并入农村信用社账户,实行全额上收管理,收支两条线,禁止保险公司直接向农村信用社一线前台人员发放手续费。把保险业务纳入中间业务实行综合考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其考核的比重,以此来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
加强对保险业务对外宣传的管理。要纠正农村信用社对保险的不正当宣传,禁止违背金融法规、误导客户、容易引发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宣传。加强对外正规宣传,促使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保险工作的认同,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对农村信用社保险工作的信心。同时保监会要对保险公司涉及保险业务的宣传加强监管,制止保险公司的误导性宣传。业务创新要制度先行,对保险业务要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量化、细化合理分配保险业务的任务,不断增加服务的技术含量,发挥基层网点优势,加强保险营销队伍建设,增强市场拓展力量,推动农村信用社保险业务的发展。
加快保险业务电子化建设。农村信用社要争取保险公司的支持,研究开发适合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处理系统,实现农村信用社与保险公司的联网,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及利益均享的目的。解决保单流转缓慢问题,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工作效率,从而有效地防范各种风险的发生。
平安保险投资管理中心50人的团队由深圳北上,在上海静安广场落户;中国人寿的投资管理中心9月份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从公司总部迁至北京金融街;因为看好上海将成为亚洲金融中心,华泰财险的投资部即将从北京南下上海,从形式上开始独立运作;人保设立的投资管理部,从一开始就在财务上单独核算,人员上单独招聘,体制上已经是“一司两制”;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公司对投资部门的改组也已列入议事日程,有消息称,保监会有意支持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成立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经营保险公司的金融资产。
《金周刊》记者分析:国内几家主要的财产险、人寿险保险公司对投资部门的外挂、改制或搬迁,不是普通的机构调整,而是反映了保险业对提高保险资金运用专业化程度的空前重视,预示着我国保险业面临一次结构变革,保险公司延伸出来的资产管理公司也许很快就会浮出水面。一位业内人士说:“(新的投资机构)将参照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运作模式进行构建。”
管理着7133亿欧元资产的德国安联集团下一步是在中国拿到资产管理业务的许可证
中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可能超过很多市场人士预料。保险(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国尚未“出世”,但在国际保险业,却几乎已是“标准模式”了。
记者在多次采访德国安联、英国商联、美国信诺、美国信安、林肯金融集团、瑞士丰泰、加拿大宏利、瑞典斯堪的亚保险集团等国际保险大鳄的过程中了解到,国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部门往往比银行和基金公司更具有融资能力,巨大的融资能力造就了管理财富、消化资金、专业投资理财的资产管理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对巨额资产的管理经验随着保险公司的百年历史日臻成熟,这样的资产管理公司又会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不断“放大”融资水平。
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包括三大块业务:寿险、非寿险和资产管理。令安联引以骄傲的是,安联还是世界10大机构投资者之一,最近的数字中,安联集团管理的资产7133亿欧元。目前,安联已获准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和非寿险业务,据说,安联的下一步是在中国拿到资产管理业务的许可证。
另一家主要的国际性的机构投资者茂利资产管理公司属于英国商联保险CGUplc的控股公司。商联是一家国际性保险集团,它的业务包括四大块:寿险、非寿险、国际业务和资产管理。作为机构投资者,它还是欧洲最大的基金管理人之一。至1998年12月31日,商联保险管理下的资产超过2000亿美元。这相当于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近20倍的资产。
瑞士苏黎士保险集团的业务也分为四大块:寿险、非寿险、再保险和资产管理公司,其资产管理公司属于独立性质的公司,除负责母公司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外,还代客理财及负责第三方基金管理。
这些国际保险集团内部的资产管理公司都具有完全独立的董事会、管理团队和组织结构,有着各自不同的投资理念和鲜明的业务特色,拥有投资领域内最出色的专业队伍。
中国人保投资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已能看出基金公司的“身形”
保险投资部门上演“独立运动”
国内保险业的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催生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诞生。
今年年初,新华人寿董事长在他的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推行投资银行运作模式……将金融投资部比照投资银行管理模式,模拟独立法人实体运作,财务上单独核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张鸿翼接受采访时亦认为:“保险与证券两个行业确实是有隔膜。这两个行当在运作机制、决策机制、工作效率、人事制度、薪金制度很难对接。从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方面考虑,也应该在保险公司内部对保险业务和保险资金实行分业管理。”
来自保险人士的共识是:由于投资部门的工作性质、专业方向、管理手段都与保险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大相径庭,因此,按照现资银行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模式成立相对独立的投资公司或单设投资机构,有利于从组织上避免不同性质的业务工作间互相掣肘、提升保险投资业务的专业化程度,使保险投资能真正按照专业化投资业务的要求去做。
记者了解到,几家欲成立独立资产管理机构的方案都是比照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如下辖投资研究部门、基金管理部门和业务操作部门。
于2000年底筹建,今年年初建立的中国人保投资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已能看出基金公司的“身形”,人保投资管理部分为四个部门,即研究部、运营部、核算部、投资管理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的上上下下都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狭窄而着急,但果真渠道打开,如保险资金入市,面对成千只股票,成千家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假如不在组织和人才方面做好准备,保险资金入市的风险将难以控制。从这方面考虑,与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宽相配套的政策应该是让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形成专业化、独立运作的机构。
“保险公司狭窄的投资渠道也是保险公司长期以来没有大力发展投资专业队伍的重要原因。”新华的沈志卫说。那么,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与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相比,存在哪些专业方面的不足呢?“主要体现在投资专业队伍的单薄,特别是市场研究力量普遍存在比较大的欠缺,但现有的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和薪酬水平又很难吸引到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因此,成立独立运作的投资管理公司,可以从根上理顺管理体制,以专业化公司的结构组成专业化的投资团队。”
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投资部门的“独立运动”也正反映和顺应了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的逐渐放宽。
对于何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各公司似乎并不着急。张鸿翼认为,“这件事,政策一放开,就会水到渠成的。”
关键词:再保险;发展;探析
一、再保险含义及其发展历史
1.再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的含义。再保险又称分保,它是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它保险人再进行投保的保险业务。再保险在本国范围进行,成为“国内再保险”,若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进行分保的业务称为“国际再保险”。而再保险市场则是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之间的风险分散处理的二级市场。
2.再保险的业务类型。再保险业务又可以分为法定分保和商业分保。我国目前的《保险法》规定了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业务的20%向中国再保险公司法定分保。同时还规定各保险公司的商业分保应优先向国内的保险公司办理。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再保险公司在我国再保险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业务发展也相当迅速。1998年公司分保费收入118.02亿元,货币资产由公司成立之初的9.49亿元增加到74.88亿元,长期责任资本金由1996年的48.7亿元提高到60亿元。按净保费计算,中国再保险公司已进入世界再保险公司20强之内,初步确立了中国再保险在国际保险业的地位。
3.中国再保险发展历史。我国再保险业发展的历史不长。建国后我国保险业一直是独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保)专营。随着其他保险主体的出现,1988年根据《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内开始办理30%法定分保业务,由人保再保部代行国家再保险公司的职能。1996年人保组建集团公司,成立了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至此,国内才有了一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1999年3月,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再)在中保再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从此中国民族再保险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1.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据中国再保险公司的统计,该公司1999年再保险保费收入为122.14亿元,其中,法定分保保费收入为118.3亿元,同比增长4%。但我们从中也可看出,其业务的97%来自《保险法》规定的法定分保,只有3%来自国内外商业性再保险业务。其中,来自国内的商业性分保业务,年均仅占国内市场的3%,其余的96%均因各种原因分流到了国外。
最近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到2002年底,中国再保险公司资产总额207.6亿元,合25亿美元左右,净资产27.8亿元。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和瑞士再保险公司的权益性资产分别达到114亿美元和94.7亿美元。。
三、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分析
1.积极推行以全面提升民族再保险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发展政策。(1)培育中国再保险市场的旗舰企业。在日益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再保险主体能不能真正成为超大型的旗舰企业,首先应当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但是,中国再保险市场作为初级市场、再保险业作为幼稚产业的现实,就要求政府在过渡期内采取特殊政策以促使其早日成为能够主导再保险市场,抗衡外资保险公司的大型金融服务集团。为此,就应当加速推进国有独资保险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进程;逐步放松投资管制,允许保险公司成立控股的子公司式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全面进入资本市场;在分业经营的监管框架内,允许业绩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国有公司首先进行兼业经营的尝试,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行。(2)推动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育。再保险市场开放后,外资再保险公司的进入,将改变目前再保险市场的垄断状态,再保险市场将逐步演变为典型的垄断竞争市场。再保险市场越成熟、竞争越充分,其所传递的再保险价格就越准确,就越有助于推动各再保险主体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因此,建立一个成熟、发达的再保险市场,是中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
2.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再保资源。从地域的概念看,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两个市场。再保险业务具有开放性和国际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是联结两个市场的纽带。从事再保险业务经营和管理,一定要具有全球化的市场观念,要了解和跟踪国际市场,掌握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动态,充分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管理方式,以及国际再保险人才。通过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再保险业务的经营水平与经济效益,提高我国再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保险公估公司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史上是一个新生事物。从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公估公司未来的前途,市场潜力巨大,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
一、与国际惯例接轨必然促使保险市场主体分工细化
从保险业的发展趋势上看,随着保险市场成熟、完善,经营主体的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细。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经营大而全、小而全的模式已不适应国际化趋势的要求。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来看,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而将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和出险后的理赔业务委托保险公估公司去完成。人们不会忘记在美国友邦保险公司1992年刚刚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就带来了一种新的展业理念,当时友邦公司在上海招募的人是4000多人,而上海仅存的两家中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两家公司的正式员工加起来也不足3000人,友邦公司这样一种灵活的经营管理模式对中国原有的保险经营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
二、竞争使保险公司愿意将风险评估和估损理算工作交保险公估公司去做
加入WTO后,保险供给主体的数量会空前增加,竞争会更加激烈,对保险公估业的需求与依赖也逐步增加。这是因为:对于新进入的保险公司,由于公司正处在运作初期,不可能配备齐所需的专业理赔人员,理赔力量相对不足;对于原有公司而言,他虽然拥有数量众多的理赔人员,但由于客观上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业务中保险标的的变化,以及主观上知识结构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局限也已不适应市场的要求,而恰恰在此时,新公司的进入、费率的市场化趋势又使其原有利润率大幅下降,若依旧保留原有的理赔人员,不但难以完成新的工作,显然也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
从保险公司自身经营上看保险公估公司的发展。由于保险经纪人公司和保险人公司的出现,使保险公司的保费构成中人业务和经纪人业务呈明显上升趋势,而直接业务所占份额将逐渐下降。保险人业务,保险经纪人业务的发展,将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的绩效水平,使保险公司能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去开发新产品,加强对巨额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同时我们不难看到人、经纪人业务量的增加,给保险公司的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和出险后的赔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就必然促使保险公司更愿意把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和出险后的理赔委托出去。而真正有资格和能力去完成这一工作的,只能是由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估公司。
保险公司是经常和风险打交道的行业,所以信誉非常重要。以往的保险经营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竞争,市场意识淡薄,所以管理和售后服务都跟不上去,这大大地挫伤了保户的投保积极性。保单作为平等主体间的协议,实际处理起来变得不平等,客户财产一旦出险,由保险公司派员查勘理赔。在这种处理模式中,由于利益不同,所以在处理上难免发生分歧。作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公估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处于“等间距”的超然地位,其公估工作以法律为依据,以“公正、公开、公平”为原则,并附以科学理论以及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估算、理赔,所以无论对于保险人还是被保险人来说,保险公估公司都是一个“公平和可以接受”的选择。保险公估公司的引入,实际上是提高了保险业的服务质量,化解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
其次,由于国际惯例,外国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接受的规则是由保险公估公司处理理赔业务。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我们必须适应国际规则,与国际惯例相一致。
三、保险公估公司的介入,促使保险公司把精力用于险种的开发
保险公司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其产品就是保险单,所以保公司经营质量的好坏、数量的多寡主要是通过保险单得以体现。保险公司把大量的精历用于展业、理赔,必将把主业冲淡,影响产品的开发。
四、保险公估公司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人们的认识总是滞后于国家的政策
2、入世后的格局使保险公估公司的发展形式更严峻
3、保险公估公司的数量不足尚需大力发展
就我国目前的保险市场而言,保险公估机构数量不足。现在中资、外资、合资的保险公司已达到五十多家,而保险公估公司加起来只有26家,这其中绝大部分正在筹建期。从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来说,整个业务还是由保险公司去做,而公估公司所处理的业务基本上为零,所以要加强保险公估业务的发展力度。
保险属于一种服务性的行业,只有强调主体多元化,充分体现出竞争的意识,才能使保险业发展步伐加快,保险公估公司的引入和发展,无疑会加快保险市场发展的进程,竞争才能促进我国的保险市场更规范和完善。
4、人才的匮乏制约保险公估公司的发展
银行保险一般指寿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正是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双赢”,银行保险在海外得到了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介绍,2000年,欧洲保险佣金占银行总利润的比例高达10%,201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5%,500家大银行中接近一半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欧洲大多数国家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的比重为20%~35%,在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这一比例达到50%~70%。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银行保险占保费收入的比重也达到20%以上。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入银行保险销售模式以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成为寿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2003年,银行保险占我国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26%。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减缓,2005年前10个月更是进入低迷状态。2005年末起银行保险一改近两年的颓势,出现迅猛上升的势头。2006年一季度,银保业务量占到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33.9%,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银保收入同比上升了121%,占到新单保费收入的40%。银行保险业务量的忽上忽下,表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还不够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银行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由于其优势地位而对合作保险公司手续费要价过高。据调查,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大体在3%~3.5%的水平,个别渠道甚至达到4%。除手续费外,保险公司还须向银保销售人员支付激励费用。此外,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会对合作保险公司提出购买基金产品等不同要求。
从银行角度看,各公司的银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结构单一,主要产品一般为期限较短的趸缴型分红产品,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进而构成竞争。此外,保险公司还有滥用银行信誉之嫌。
进一步看,银行保险发展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是,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侧重利用银行的品牌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和产品创新。因此,银保合作只能在简单销售的低水平进行。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手续费的竞争上。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成本的不断攀升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发展综合经营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影响
由于综合经营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在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和金融机构加速转型的环境下,通过稳步推进综合经营来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已在上下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内部治理的改善,商业银行正在重构盈利模式,将经营重点转向理财和零售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综合经营的内在要求更加迫切。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近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态势日趋明显。
综合经营的实质是通过调整和改进业务结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全方位需求,将过去需要多家金融机构才能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集中到一家机构提供,从而使得客户能够得到质量和效率更高、成本费用更低的服务。换言之,就是要使客户能从一个窗口购买更多的商品。因为研究表明,客户从同一个金融机构购买的商品种类越多,他离开这家机构转买别家金融商品的几率也就越低。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推进综合经营活动,不仅要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业务与经济联系,更要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构造,改进运行机制,以适应经营方式的变动和有效控制风险。从目前金融机构的情况看,已经出现了以下一些调整动向:
一是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各类业务,重估不同业务的价值,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同时整合、重组内部组织机构与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客户服务、风险管控、定价与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二是改进营销模式,使营销组织由分散向高度统一转变,营销渠道由简单的客户经理服务向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转变,营销方式由仅依靠自身渠道向各类金融机构联动、多渠道销售转变。
三是积极开发多样性产品,将多种产品和服务集成组装成多种“产品套餐”,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是改进技术系统,依托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强大功能,实现数据大集中和信息处理的高效化,以迅速感知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抢占市场和培养新客户群。
在上述调整的过程中,无论对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的地位和作用都将发生变化。过去银行保险对银行只是一项简单的业务,其手续费收入只是银行利润的一个渠道。今后银行会越来越重视银行保险对银行自身发展的作用,将之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格局,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之中。过去银行保险对寿险公司只是销售产品、拓展市场的一个手段,未来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借助银行巨大的客户资源,细分市场和寻找潜在客户,设计有特色的、对应于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逐步摆脱低水平价格竞争模式。更加注重通过发展银行保险,降低对传统人的依赖程度。更加注重与银行实现信息、网络等各项资源的共享,降低经营成本。
具体来看,今后银行保险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一银保合作将由简单的初级方式转向深层合作
实践表明,简单的销售模式使得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难以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成为保险公司之间过度竞争的诱因。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出于控股关系的银保联盟将产生和增加。银保之间的合作将由柜台销售深入到售后服务、配套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目标客户群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销售方式。通过深层合作,不仅使合作双方的金融服务多元化、差异化、综合化,还要通过融资、资金汇划、联合发信用卡等业务的合作,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力,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拓展双方的业务空间和利润空间。
二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模式可能发生变化
三银行保险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展
如前所述,目前银行保险的产品主要是短期趸缴型分红产品,险种单一、雷同且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不仅对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几乎毫无帮助,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竞争关系,形成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两张皮”现象。下一步银行保险产品开发的核心将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是开发银行主业关联业务产品,例如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时提供业主寿险、办理消费贷款提供信用保险、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办理汇兑业务时提供旅行或运输保险等。这类业务是银行自身业务的延伸,客户也存在实际需求,产品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不大。
二是开发全方位服务类产品,使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相融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为达此目标,通常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需要共享客户资料,共同进行新产品开发,甚至建立共同的产品库。